分手後將所有物品歸還給他,是什麼意思

2021-04-09 03:24:01 字數 6219 閱讀 3375

1樓:歸語

我覺得你不只是想讓他知道疼痛,更是想給他一個回擊,因為你也說了是他先要分開的。其實上學時候的情侶分開的時候傾向於把東西還給對方,這可能只是覺得收了東西感覺不再有瓜葛,另外中國人可能覺得收了別人的東西感覺欠了人情一樣不自然。其實分手之後大可以不這樣做的,如果對方對於這個事情很反感的話,畢竟戀愛的時候你情我願,沒有誰虧欠誰的,當初他的一些心意你現在還給他的話,相信他也不會留著,這樣的話還回去也沒有什麼意義。

或許還有一種可能是你在發洩自己的怒氣,為了激怒他達到他某種程度的重視,這樣做的結果如果他已經不愛你的話可能覺得你是無理取鬧,這樣你會得不償失的。不如理性分手,做個大度的女子,讓他明白,錯過你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徹徹底底斬斷你和她之間所有的關係和曾經的回憶,建議你不要把這些東西還給他,而是自己去買一些男生用的東西,比如手錶等,也送給他,說給你當一個紀念、就互相扯平了,誰也不欠誰的了,我是男生,所以我懂男生的心理、

3樓:午夜撫魅

你已經徹底的從我腦海裡清除掉了 希望能幫到你 謝謝 採納

4樓:匿名使用者

代表毫不留戀

兩人在一起過,沒有情,還有愛,沒有愛,還有恨何必把事情做絕?

為你曾經愛過的人留一點尊嚴。

俗話說,有理還得讓三分。

5樓:彡kiss丿蛋疼

就是要忘記他,一輩子忘記他,不想在看到他的意思,

分手後為什麼要把東西都還給對方?什麼心態?

6樓:lovessss情感

那你就很高興的要上,你也不要覺得難受,他會為失去你而難過的,你和他分手你會找到更好的,但是他再也找不到比你還好的女孩了,開心一點,這段感情你問心無愧。

7樓:白楊

主要是不想再睹物思人.

8樓:小糊塗蝦米

我也曾經把前男友送的東西還給他了,不過不是全部的,是我覺得過於貴重的東西。分手是他提出來的,是因為他媽媽的原因,他媽媽反對我們在一起,他就跟我分手了,說真的,我是非常氣憤的。他家境也比我好,我本來不想收他那些禮物,只是想著都在一起了,不收也不對。

分手後還回去,我心裡好受一點,證明我當時答應跟他在一起,並沒有貪圖他的半點物質。

9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單方面覺得這樣兩不相欠吧,他還給你你在當面扔掉就好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還東西我不知道什麼意思,我朋友是個女的每次她分手都要把男方送的東西還給人家,她說是不想留著那個男人給她買的東西,還有就是她不想讓男的認為她是貪圖錢財的人,不想欠人得吧。但是我就會把男的送給我得東西好好儲存,但是不會再用,只是想留個紀念而已。可能是個人的感情不一樣

11樓:小面

該走的,總歸要走,別留戀,看看後面。

一個分手後的女生把所有東西都歸還給男友了,這樣的女生什麼心態?

12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對你不在抱有任何想法。只是想和你劃清界限。從彼此生活中消除。

分手後要不要將對方送的禮物互相歸還?

13樓:py可可

我覺得分手以後,還是要將對方送給自己的禮物歸還回去,但比如一些日用的就算了,什麼口紅啊之類的我覺得沒有必要還回去,但是比如一些貴重的,但是你已經用了之類的,可以折成錢給對方,這樣子就像是你買回來的,首飾之類的過於貴重的最好還是還給對方的好。

很多女生在戀愛以後,總是習慣性的找男生要禮物,我總覺得兩個人只是戀愛,平時對方請吃個飯,或者是過節的時候送個小禮物就已經很不錯了,就不應該再去想著對方還應該送人自己自己想要的奢侈品,畢竟那些東西你讓對方送了,就有一種要的感覺,而戀愛裡就不應該花對方太多金錢,你要太貴重的東西,看起來戀愛就不是單純的。

當然如果你要了以後,等到分手的時候,要麼你把物品還給對方,要麼你就把錢給對方,不然這些東西我相信陪著你,你也會覺得很不好意思,畢竟這是前男友送的,每次用起來,你可能也會想起前任,而下一任男友如果看到你還用前任送的東西,可能也會不開心,所以要麼你買斷,算是自己買的,要麼就是你把這些東西還給對方,這樣就是互不相欠了。

14樓:月亮奔我而來

不需要,只要不是過於貴重的禮物,送出去了就已經是別人的了,分手後也可以留作紀念,不需要歸還。

15樓:fs莫離

我覺得也不需要吧,既然是對方送你的。分手了還是就留著吧,可以當做一個紀念,也不會讓對方太尷尬。

16樓:淘客旅途驛站

沒必要吧,既然那個時候是心甘情願送的,自然分手後也就沒有要還回去的理由,如果自己實在不願意看到,可以徵求一下對方的意見,如果他還要,就還回去,如果他不要,我們直接扔掉就可以了。

17樓:memories丶羽

這個其實是不必的 ,既然送出去了禮物了 分手了又何必要回來 ,顯得自己非常小氣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得看你個人吧,想還就還,如果不想見到的話就扔掉,其實也沒什麼的,之前我也會扔掉的,眼不見為淨但現在覺得留下來也挺好的,可以記錄下自己的感情.

分手後,物件讓我歸還他所有東西,這段感情是不是太不值了?

19樓:達豐

是的

在愛情的過程中,大多數人都會互相贈予金錢或禮物。對於分手後是否需要歸還這個問題,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上,都有不同的意見。道理無法解決的事,只能由雙方的「情」來應對了。

對於一段感情來說,最好的結局便是走進婚姻,然後廝守到老。但很多感情往往並沒有這麼如意,有可能是因為其中的一方不愛了,也有可能是雙方的三觀不合導致分手。

此時,最好的辦法是不要拖拉,並且和對方表達清楚自己的想法,可以讓你們之間好聚好散。但是,被拋棄的那方在心理上不自覺地形成了「被拋棄感」,他心中那塊原本屬於你的地方被空了出來。他不知所措,從一開始的難過逐漸演變成氣憤,他不能理解你為什麼忽然說不愛就不愛了,更無法一下子接受你離開的訊息。

因為他一時不能接受這樣的資訊,所以他想著做什麼事情來填補心裡的空缺,也就是那些曾經贈予對方的物品,便是最快捷的方法。在心理學上,這種做法又稱為補償心理。所謂的補償心理就是個體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總有一些偏差,為求得到補償

這種補償,其實就是一種「移位」,即為克服自己生理上的缺陷或心理上的自卑。

對於分手後是否需要歸還禮物和索取分手費。有人說還回去也好,免得睹物思人。但一定要記得的是,即使兩個人因為某些原因而分開,也不要分得太難看。

畢竟曾經你我愛過、笑過、幸福過。怎能用這些外在的東西,去磨滅掉那份相愛過的痕跡呢?又何必雙方去撕破臉,只為了補償心中的那一點空隙?

時間終究能夠淡化傷痛,新生活終究可以縫補傷痕。

20樓:就算你們都不在

怎麼說呢,感情裡沒有對錯,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21樓:沈子木

是的,這種分手讓對方歸還東西的行為是值得唾棄的,還好你分手了。

22樓:18個褶的裙襬

當然不值得了,這樣的男生實在是太小氣了,根本就不值得你曾經為他付出那麼多。

23樓:寄君一曲

不,很值得。你認清了你曾經愛過的人,知道以後不在同一個地方摔倒了,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你說值不值得呢。

吃一塹長一智啊,每個人都會經歷的必然的感情。留著那些東西對你還有什麼好處呢。睹物思人嗎。

除了讓你想起不開心的事還有什麼用呢。如果我是你,我會以自己最好的精神面貌站在他面前,把所有東西都摔給他,告訴他,分手就分手,下一個更趁手,拜拜就拜拜,下一個會很乖,以後你找你的醜八怪,我找我的高富帥,沒有你的日子,老孃照樣嗨。為不值得的人不值得的事黯然流淚傷折磨自己,你也是個笨蛋。

2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歸還的……沒了感情,留著東西作什麼

25樓:明呈管道

無關緊要的東西咱也不想要,看見還不夠心煩的

26樓:賜我暴富

是的。既然他讓你還,你就還給他吧。和這種人從此沒有關係也挺好。

27樓:chinald新鄉

既然過去了,就把過去的東西還他,仍了,燒了,總之眼不見心不煩,忘得乾乾淨淨,好好迎接下一段感情。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他問你要,你直接自己扔掉

29樓:baby勞資是帥鍋

不能說值不值,是教訓

男女戀愛時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分手後女方主動把東西歸還給男方這還屬於詐騙麼,報警還可以麼?

30樓:逸香清苑

不知道你問題是什麼意思,思維挺混亂的,你想問男方還是女方屬於詐騙呢。如果只是戀愛時送東西,這是饋贈和詐騙不搭邊。如果想說女方還東西詐騙,那就是匪夷所思的想法了,又沒欺騙你有沒從你那得利。

建議你先找心理**或者父母朋友談談心搞清楚狀況先,就別為沒名堂的事麻煩警察了,人民公安很忙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早知如今何必當初呢?前任不知道你說的是男孩還是女孩,我的意思就是你是男孩還是女孩啊?像如果你是一個男的,相框還是一個女孩的心意,我覺得還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就不知道你把他刪了什麼程度,如果傷的很深的話,也要付出一定的努力

分手後,應該將前任所送的禮物,全部還給他嗎?

32樓:美麗少女團

我想很多男生和女生都會經歷分手這個過程,因為我們總是在不斷的失敗中,去明白自己所謂的愛情到底是怎麼樣的,自己到底是適合什麼樣的人,到底是喜歡什麼樣的人?那麼對於分手這個話題的話,很多人都會持有不同的看法,對於前任所送的禮物,很多人會覺得,既然是送給自己的了,送出去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

你當初是心甘情願的送給我的,為什麼你現在要選擇拿回去呢,這不是顯得對方非常的小氣或者是說難道你還要把這樣的禮物送給其他的女孩子嗎?那未免也太說不過去了,所以他們會選擇把前任所送的東西留在自己的身邊,或者是說放在網上去進行售賣。

那另外一些人會覺得,既然是前任的,就不想和前任有任何的瓜葛,或者是說有什麼說不清的地方,就會選擇把前任所送的東西全部還給她,當然也希望自己的前任會把自己所送她的東西也全部還給自己。

那我覺得我還是比較支援前面一種做法的,我並不覺得分手後,你就應該對方所送的禮物全部還給對方,因為首先有些時候,他送你的東西你可能已經毀壞了,你已經使用過了,那你把這樣子使用過的東西再還給人家,這根本就沒有意義,你還給他也是一種浪費。而且如果你這樣子做的話,好像人家會覺得你是逼迫他把你送給他的東西也全部還給你,所以我覺得還是非常的不妥當的。

33樓:小巷曚曨

我認為既然分手了,

不論男女就應該把前任給的禮物全部歸還。

因為那些禮物已經失去了意義,

再說在金錢上也應該劃分清楚,

這樣兩不相欠,

分手分的乾乾淨淨,

免得遺留麻煩。

您認為呢?

34樓:阜寧縣碩集鎮

建議還是好聚好散,不用做得那麼絕,不是很值錢的東西就留下做個紀念吧,也不得罪人。

35樓:下雨零下

如果是你主動提分手的,那麼肯定要把前任送的禮物都還給他,最起碼錶示你確實已經不喜歡對方了,如果是對方出軌的話,那麼就視情況而定。

36樓:饒

應該,既然不在一起,何必保留他送的東西,睹物思人只能更加悲傷!

3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我既然和你分手了就應該分的徹底些,把你送的禮都退還給你。第二種就是這是你心甘情願送給我的你要是不說出來的話我為什麼要還給你呢。這就要看你是怎麼想的了要不要還。

38樓:別輕易說愛東

當然了,因為分手了,就是要從你的世界裡把他趕走,要不你沒辦法去接觸下一段感情

39樓:傻蛋

我覺得不定有些是可以還的有些是不可以還的

40樓:nn倪諾

能還的就還,不能還的就算了

4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情況確定,好聚好散更好

分手後你如何處理前任送你的物品,分手後前任送給你的東西你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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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欠債前將所有財產已轉讓在我名下,後來父母欠債法院是否可以將他們轉讓的財產強制抵債

父母所欠的債務與子女是沒有法律上的利益關係的,父母所欠債務應由父母用自由的財產進行償還,子女自願為父母償還的,不受法律約束,子女在法律上沒有義務為父母償還債務 如果 你繼承了父母的遺產 就有義務 進行 償還債務 轉移到子女名下的財產 只要是父母的 都要先償還債務 子女就個人財產不承擔債務 父母對剩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