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女兒!但其中女兒戶口遷出外嫁,戶主的名字也改為其中女兒!那麼房屋產權屬於誰

2021-03-24 23:14:20 字數 2566 閱讀 7186

1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的產權在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了。他和戶主是誰沒有關係

你好,我們家有兩個女兒但是都出嫁了,戶口已經遷出。請問我父母現在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兩個女兒出嫁,戶口遷出,不影響申辦雙女戶。可以要求單位或計生部門出具證明。

請問爺爺奶奶(爺爺已過世)共生育五個女兒,其中有三個女兒已經出嫁戶口已經遷出去了。另外兩個女兒沒出 10

我父母己過世,生下我們幾個女兒,現在全部外嫁且戶口也遷出,請問我

3樓:房晨鐘

這裡有三種情況bai

,加以區du別理解:

第一種情zhi況:

如果,你dao們姐妹都

是在二輪承包之專前嫁出屬去的,並且,在婆家那一頭已經享有土地使用經營權,那麼,你父親去世後,原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由發包方收回。但是,已經播種的地上的莊稼,歸你所有,即便村委會要強行提前收回,也要對你補貼青苗費。

第二種情況;

如果,你們都是在二輪承包後出嫁的,並且,在婆家那一頭沒有領取應有的土地份額,那麼,你父親的承包地,歸你們姐妹擁有。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沒有領取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你們當時都是與父親一起,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土地的,而不是以父親個人的方式承包的。都你們又不是全部遷到大城市生活,所以你們家的土地經營權仍然存在。請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的內容,瞭解一下,關於全家搬到小城鎮等情況的法律解釋

第三種情況:

在你們姐妹中,有人是二輪承包前出嫁的,並且,在婆家取得土地使用權,;也有人已經不是農業人口;只有其中一人是二輪承包後出嫁的,並且她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土地份額,那麼,父親留下的土地使用權,只能由最後出嫁的,屬於農業人口的女兒繼承。

4樓:我離線導航

你以出嫁了,切戶口遷出了,不能。

我是外祖父收養的。外祖父有兩個女兒。出嫁後戶籍己遷出。現外祖父已去世,外祖母成了戶主。而我的戶口還

5樓:北京谷林樹律師

您好。您外祖母的女兒有贍養您外祖母的義務。作為被撫養人,您也可知恩圖報,善待您外祖母。至於戶口,您可依法辦理分戶手續。

6樓:墨染清眸

贍養老人是義務,跟戶口在誰名字沒有關係

如果有三個女兒,其中一個頂替父親的名買的房子,是不是其它兩個女兒就沒有贍養?

7樓:匿名使用者

贍養的比例問題是根據你們三個女兒得到的父母的財產的多少來進行考量的?但這也不絕對。如果是僅僅其中一個女兒用自己錢使用了父親的名字買了房子,就需要她多進行贍養是沒有實際的理由。

對他而言,用父親的名字買房對還是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他不能說明這個房子的資金**是自己的,那這個房將被視為他父親的遺產財產,最終進行三個女兒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其中一個父母買的房只寫了她一個人的名字?現在為了逃避納稅,有很多人都是自己有房子了寫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是為了少交稅,如果三個女兒,只寫了一個女兒的名字,那麼你們肯定會有協議,肯定有原因,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麼其他兩個女兒也有義務贍養父母,只不過可能那個女兒少點,因為生養之恩大於天,父母給了你生命,烏鴉尚且知道返哺呢,具體該怎麼贍養你們應該協商,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沒有太多的時間等你們把事情擺平了,別等父母離開的時候後悔,供參考

9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不是,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權利。不因父子處分自己的而喪失子女的贍養父母的義務和權利,無論父母將自己的財產分配誰,子女都要尊重父母的意願,使父母渡過幸福的晚年,這就「孝」』孝道當心,平安吉祥。

10樓:匿名使用者

其他兩個女兒同樣有贍養義務,跟誰頂父親名字買房無關。

11樓:匿名使用者

贍養義務跟房子是誰的沒有關係,父母給了你生命,就有義務贍養老人,具體情況要三人協商解決。

父母兩個女兒,戶口本上可以在加一個外孫子的名字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還可以把一個女兒的孩子戶口上在這上面,孩子可以跟母親一個姓

父母是農村戶口,有二個女兒已出嫁,小女兒戶口沒遷出,二老沒經濟收入,是否可為二老申請低保?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性不大,因為畢竟有兩個女兒在呢

同一戶口本《無兒,其他女兒已出嫁,戶口已遷夫家。》農村宅基地戶主名字可以由父親改為女兒的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以遺囑授權的話,去村委開個證明,然後去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就行了。

15樓:藍妖鈴

可以,就是去大隊裡辦個手續,沒幾個錢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 ** (贈予)

女兒有沒有資格繼承父親財產,戶口遷出的女兒,有權利繼承父親的遺產嗎?

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平等繼承父親遺產 當然 遺囑継承優先 女兒有,繼承權同兒子一樣,現在是男女平等,只是有著老一輩子的思想觀念存在,認為女兒繼承權排後!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法定繼承權 可以的,父親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 子女 父母繼承。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

父母離婚,女兒已婚,其中女兒去世,女兒的丈夫是不是全部繼承其妻子的財產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也不可能繼承妻子的全部財產。因為妻子還有父母。他的父母也是他的繼承人。是啊,配偶是擁有財產的第一人,子女,父母是第二第三人 不能,如果你們有子女的,子女有一部分,你自己有一部分,還有她的父母 雖然離婚了,也是她的父母 有一部分。不能,這繼承法規定的很嚴的,他妻子的財產有很多人都能...

低保戶女兒戶口遷出後還會被審查嗎

按規定父母享受低保的子女戶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也必須稽核子女的情況,所以必須審查。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 自治區 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 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 公佈,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