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兒子和女兒,女兒應不應該和兒子一樣有繼承父母的財產權

2022-02-16 07:09:00 字數 5507 閱讀 9270

1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權女兒和兒子是一樣的平等的,但是父母的財產願意給誰就給誰,這是父母的權利和自由,如果父母都給兒子,女兒也沒有辦法,如果父母沒有遺囑,那就應該擁有平均分配權力!當然如果盡義務多的一方也可以多分一些的。

2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按照法律規定,

所有的子女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

都享有同等的權利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父母遺產是有子女平均分配繼承的,但這是指父母沒有留遺囑,如果父母指定給兒子或女兒,另一個一分錢也沒有,那也沒辦法,這是父母的權力。所以,有些地方重男輕女思想較重,父母把財產都給兒子不給女兒,作為女兒心中肯定不舒服,但這也沒有辦法,你只能認了,因為這是你父母的權利,所以,你對你父母財產繼承權只有在你父母沒遺囑的情況下,才能有,如果你父母遺囑中指定給了兒子,那女兒就沒了。

4樓:誰是曉曉明

按照法律來講,兒子和女兒都有共同贍養老人的責任,既然是父母把自己養大不是嗎,所以說父母的財產女兒也有繼承的權利。

只不過現在農村觀念兒子是繼承父母財產的唯一條件,可是現在都是什麼時代啦?女兒也有贍養父母的道德底線,所以說想要繼承父母的財產那就去做出女兒的狀態。

5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有兒女的女兒也一樣和兒子,誒呦繼承父母的產權。如果兒子和女兒同時一起撫養老人,要麼他倆就可以一起繼承父母的財產權。

6樓:

兒子和女兒都是父母親的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應該的。

7樓:

有,因為兒子和女兒都有繼承權。當今社會男女平等,有兒子的一份也有女兒的一份。應該平均分配。

8樓:

正常情況下,女兒和兒子一樣有繼承父母的財產權,如果父母有遺囑,那就另當別論了,只要你孝敬父母,兄妹和睦,該是你的還是你的。

9樓:

按正常情況應該一樣,特殊情況另當別論,比如對父母照顧的多少,做出貢獻孝心等等,還可以商量著辦,千萬不要因為錢傷了親情,親情比什麼都重要!

10樓:來自妙道山赤誠的秋天

當然了,夫妻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是同等的繼承權

11樓:

女兒應該和兒子一樣有繼承父母的財產權,也和兒子一樣有贍養老人的權利和義務。

12樓:

理論上是兒子女兒一樣繼承,實際生活中(特別是農村)兒子繼承,兄弟姐妹感情好會分一點給女兒,做女兒的也都沒意見。

13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同樣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除非父母留下遺囑指定一方繼承。

14樓:

女兒和兒子一樣有繼承父母的財產權。

15樓:寧尚河與李秀雲

法律規定子女都有繼承父毌財產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明文規定,子與女在財產繼承權上都是平等的,如果有特殊情況,另行對待,但必須證據確鑿。

做為一脈相承的一個家庭,血濃於水,親情應是第一,和睦相處,家和方能萬事興,不要把身外之財看的太重,父母的財產是應該有繼承權的,但總歸不是自己親手創造的,適可而止,不要斤斤計較,家人就是家人。

現在有些出嫁女要分孃家的家產,你覺得這樣應該嗎?

17樓:開車大師傅

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你,必須要,我姐弟倆,父母省吃儉用一輩子就一套房,父親去世時,弟弟未婚,物件也沒有,我們這裡的風俗是家產都是兒子的,女兒沒有,但是父母贍養也是兒子的,女兒憑良心就好,雖然我沒有要房,但是我媽住院我都出錢出力,不比弟弟少,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後來弟弟婚後要我去公證放棄繼承房產權,我立馬就簽字放棄了,誰知一切都變了,不給我回家看老媽了。

最後老媽他也不要了,說我媽,你女兒好你就去你女兒家吧,至今已有四五年了,我們姐弟,都是仇人互不打擾,所以對那些滿眼都是利益沒有親情的人,該要的就要,不要客氣,你不要,他認為你就不應該要,都給他才是應該的,以後你們的關係也不會好。大家都會這樣說,我明白你的現在心裡,我也有父母,我覺得嫁出去的女兒一樣有義務照顧父母,那也有分財產的權利,大家一起好說好商量,條件好的讓點沒關係,但是如果沒有良心的來主動爭,那就偏不妥協。

對的通情大理的人還是要要商量著給點,女兒不要歸她不要,要也是合情合理,其實弟兄姐妹都好說,主要是弟媳婦嫂子,她們和小姑沒一點親情,一分也不想給,做哥哥弟弟的,老婆的話該聽的聽,不該聽的不要聽。

我們這基本閨女是分不到房子的,錢可能給點,但兒媳婦厲害的,錢也沒有。有的說那是老人的錢,兒媳婦管得著嗎?你們沒在農村生活過,兒媳婦有很大話語權,老人很多都聽。

鬧崩了門都進不去,住女兒家會被笑話死,哪怕在兒子家受氣也不會去閨女常住。這種情況農村太多了。

出嫁女也是繼承人按理說也是合理合法,問題來出女跟丈夫組成新家庭,如果這時丈夫的姐妹也回孃家爭財產,這麼一個輪迴就是個換位思考,請問出嫁的女兒,肯定也不同意丈夫姐妹回來爭財產的,換位思考一下道理大家都知道的。

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就有權利繼承父母財產,兒子和女兒一樣,媳婦沒份,因為媳婦沒義務贍養公婆也就沒權力擁有公婆的財產,要是兒子和媳婦孝順女兒想要也要不去,老人都是老傳統都認為兒子養老兒子繼承父母財產,如今都變了看頭條就會發現有好多的媳婦都說不會養公婆,所以公婆也被逼尖了認為女兒能養老,那財產給女兒也沒錯,不管是誰給養老送終就把財產給誰,不論親疏。

女兒嫁人了有自己的家庭,父母生病不好隨便叫回來侍候,做婆婆的為了兒女都好,還是自己好好做人,把媳婦和女兒一般對待,使得家庭合睦,讓媳婦心甘情願地照顧你才是根本。

其實在中原地區,一般的家庭都是兒子養老的,女兒出嫁了有錢給點沒錢拉倒,不會有人指責女兒不養老的!兒子一般是守在父母身邊,農村父母大多沒有養老金,生病和日常生活都靠兒子一家負擔的!像我奶奶就給我爸造了一間土房子,別的什麼也沒有,現在還是跟我爸媽吃住,三個姑姑有空來看看沒空拉倒!

老話還是說的好的,嫁出去的女兒生的孩子跟孃家關係一般不會超過兩代就完了的。看看周圍 孃親舅大,娘不在了,外甥外甥女跟舅舅姨媽家裡的孩子關係就基本完。

這就是為什麼老一輩人非要生兒子的原因之一。不管農村城市,現在都親戚關係更是淡薄了。外孫有幾個真會照顧姥姥家的,有是有,但是極少。

但是孫子照顧爺奶的還是比較多。現在都說嫁出去的女兒到底能不能回來分家產,也要看情況吧。現在都很多社會問題就在這,照顧老人時沒影,有利時現身。

都是錢鬧的。

父母財產兒女如何分?是全部給兒子,還是兒女平分,兒子應承擔養老主要責任,尤其是經濟責任。女兒也要負擔責任,更多是在責任和義務,經濟上為次要,兒子是父母財產的受義者,也就是分配權,兒子為主,女兒為輔。

女兒嫁到婆家,同樣兒子為主,女兒為輔,作為女兒的也不虧。但是中國國情就是這樣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大多數女兒長大以後,真的是沒有家的。

我父母不算重男輕女,可我結婚以後分的可清楚了,我就是個外人,是可以隨便傷害的那個人,現在已經傷透心了,無所謂了,過好自己小家就行了。

實話說不分給女兒也可以,真不要在父母生病的時候讓出錢出力,平時父母都是在兒子家當保姆,別說什麼父母養十八年,你養父母一下不應該嗎?在農村有幾個被父母養了十八年的,再說那些繼承家產的難道沒有養了十八年嗎?誰分了家產誰養父母最合適,女兒只在有空時輔助一下。

其實不繼承孃家財產不是挺好的嘛,那婆家的女兒也不能繼承孃家的家產,女兒不繼承家產父母生病不出錢只照顧,如果女兒繼承孃家的家產,到時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比例比較多,女兒不繼承家產一般只會兄弟反目成仇的比較多 傳統只是繼承一邊的家產也挺好的 如果繼承按傳統,養老按法律,那女兒真會左右為難了,離婚率肯定會上升了的。

應該分,因為每個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每個老人的財產都有子女繼承的權力。有個別沒人贍養的老人,把子女都告上法庭,為啥就不能只告兒子不要告女兒,而是把女兒也告上了法庭。有個別老人為啥兒女不贍養,其實就是老人太偏心,把兒子看的太重要了,冷了兒女們的心。

本人從不同情那些沒人贍養的老人,那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不怪兒女。

如果是我一定會要,因為我也是家裡的孩子,這是我應得的。然後可以多給家裡貼補些,這是我盡孝的,根本是倆碼事。把自己活的孃家婆家裡外不是人,我覺得很不對。

我們家大姑姐表示將來也不想要,那是因為她上學時候花的多,現在條件最好所以照顧兄弟,絕不是因為她是女孩。

18樓:生物食品

看地方的吧,有些地方出嫁了孃家的東西就跟出嫁女沒關係了,但是現在好多獨生子女的,孃家不把家產分給出嫁女,那分給誰。我有親戚就是三個出嫁女都分到了家產的。

19樓:木子每攵

既然稱為娘「家」,就也是家裡的成員,分與不分,分多分少,全家人都可以參與。而且從法律層面講,不管出嫁與否,子女都要贍養父母,父母的資產子女也是合法繼承的。

20樓:wxj微笑天使

應該的。兒子女兒都一樣,既然是分家產,肯定是兒子和女兒一樣分,才會讓女兒心裡感覺到平衡,現在照顧老人都是兒子和女兒平攤的分,家產也應該是一樣的。

21樓:小

出嫁分孃家家產其實也沒有什麼,合適呀。因為她流著這家人的血,她也是這家裡人,不可以區別對待。

22樓:兔丞飛

出嫁女也是應該分得家產的,即使女生嫁出去了,也依舊是父母的子女,同樣有繼承權。

女兒有繼承父母房產的權利嗎?

23樓:乙小甲

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姐妹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只要能證明除父親以為的其他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

遺產的繼承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1.《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2.《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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