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律中的鑑證人與見證人之間的區別?一般情況下,法律合同

2021-03-22 20:04:30 字數 6852 閱讀 1845

1樓:七臺河李陽平

見證人是指受司法機關邀請,到現場對一定的偵查、執行行為進行觀察、監督、作證,並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人。又稱在場見證人。見證人泛指受當事人或利益關連人的請求,到現場對事項或活動進行見證,起到第三方證明力的作用。

鑑證人是鑑定與證明的人,一般是指第三方權威人士或機關就某項事實,事物,事件進行鑑定與出具證明的人(或機關),在某種程度上鑑證人承載了鑑定人的作用。

鑑定人是指受公安司法機關或個人的指派或者聘請,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或技能,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出科學意見的人。

鑑證人與見證人區別:前者承載了實質的介入並起到事項或事物的甄別作用,後者只是事實的表象介入承載的只是對事項事實的見證或證明作用。

2樓:e海波濤

我只知道鑑證警,鑑證科的主要負責收集證據,而「見證人」就是所謂的人證.

這個好像和你的問題不太搭界,可能幫不到你了~

請問法律見證與法律鑑證在法律上的區別?

3樓:北京鄒忠臣律師

見證——看到並證明,一般指自然人的證明

鑑證——鑑定後證明,一般指權威部門的證明

後者更嚴謹更有權威性。

4樓:亦戀卡魯賓

不是一個意思

見證主要是有沒有見證人在場

鑑證應該是說要有關權威部門的檢驗報告的證據

5樓:

jia you jia you

每次合同中有一個叫見證人還是叫鑑證人? 5

6樓:莽子狗狗

說白了,「見證人」只要是活人就可以;「鑑證人」就要求是律師等到法律專業人士。

7樓:非點不可

「見」和「鑑」的區別吧,「鑑定人」對主體資格要求更高點,要專業資質。

補充回答:指紋鑑定,需要由專業資質的指定機構來完成,親自鑑定的,就是鑑定人。醫生鑑定傷情之類的,律師作**或辯護,一般不作鑑定人。

權利責任人雙方簽訂什麼型別的檔案需要第三方見證?合同?協議?或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見證人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的需要見證人的情況下,合同和協議是一回事,不需要作出區分,遺囑的情況下啊,若是代書遺囑就需要2個以上見證人.

簽訂的協議有效的基本要求是:1.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意識表示真實。

在法律上雙方簽訂協議,做證方是用監證,鑑證還是見證?

9樓:匿名使用者

1.證明方如果是公民個人、律師、社會團體用見證。

2.證明方如果是行政部門用鑑證,如勞動局、工商局等。

3.沒有監證一說。

4.還有一種是公證,是公證處所為。

籤協議需要鑑證人還是見證人 5

10樓:一哥說法

是見證人。但籤協議並不一定需要見證人。雙方簽字即可。當然你也可以邀請律師見證或進行協議公證。

11樓:腦子外面的世界

都不需要,合同簽訂只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協商一致簽章即可,當然法律有特殊規定需要登記備案的除外。你們也可以約定見證人簽字,公證等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

鑑證是指內部審計不具有經濟鑑證的職能,是指鑑定和證明。是證明某一事實的程式。

見證)----《現代漢語詞典》註解為「當場目睹可以作證的」,或「指見證人或可作證據的物品」。協議中主要的作用是證明合同簽訂的合法有效。

這些都不是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

12樓:張勇律師

主要雙方認可就可以,證人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果不放心可以辦理公證

所謂的見證人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13樓:華律網

見證人只是證明確實有簽訂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

擔責任,只有擔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擔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合同見證是民間常用的一種方法,主要是約束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見證人一般是合同雙方共同認識的人,關於見證人的法律責任要分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見證人只是見證了合同簽署過程而沒有簽字,則不對合同違約承擔責任。如果見證人在合同中以保證人身份簽字,則需要承擔相關擔保責任。合同一方違約的時候,其要承擔擔保責任。

此外,作為見證人,也應該督促雙方執行合同條款。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14樓:盛唐繁彩

見證人雖然只是在一旁看著,但其實也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見證人的法律責任如下:

1、司法機關根據需要邀請的到場觀察監督某項訴訟行為的實施,必要時可以作證的與本案無利害關係的人。又稱在場見證人。

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屍體,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檔案,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並由其在當場製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2、在民事執行中,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時,也要邀請見證人到場。人民法院在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檔案時,如果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絕接收,送達人可以邀請見證人到場,在送達證上證明拒絕的事由,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將檔案留下,即認為已經送達。

3、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屍體,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檔案,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並由其在當場製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15樓:戀人的蜜語吹過

不需要見證人不需要承擔責任,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

拓展資料

所謂見證人僅是在場看見雙方實施借款行為的證人,起著證明借貸關係的作用,與在場人意思近似。見證人可以在借據或合同上簽字,但一般均冠以「見證人」字樣。

保證人亦稱「擔保人」,是指在保證法律關係中,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借條上只是簽字,沒有寫明是見證人還是保證人的,怎麼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規定,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如果借條沒有寫明是保證人,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是保證人,則一般會認定為見證人,但是為了防止糾紛的產生,最好在簽名的時候寫明白自己的身份。加上「見證人」或「認證人」三個字不費時費力,又能避免糾紛的產生。

16樓:noora穎穎

根據中國普法網資料顯示,見證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做很多事情有個見證人的幫助,可以讓事件更加真實有效,比如立遺囑的時候有見證人就可以保證遺囑的真實性。見證人雖然只是在一旁看著,但其實也承擔著相應的責任。見證人的法律責任如下:

1、司法機關根據需要邀請的到場觀察監督某項訴訟行為的實施,必要時可以作證的與本案無利害關係的人。又稱在場見證人。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屍體,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檔案,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並由其在當場製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在民事執行中,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時,也要邀請見證人到場。人民法院在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檔案時,如果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絕接收,送達人可以邀請見證人到場,在送達證上證明拒絕的事由,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將檔案留下,即認為已經送達。

2、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屍體,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檔案,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並由其在當場製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拓展知識:

司法機關根據需要邀請的到場觀察監督某項訴訟行為的實施,必要時可以作證的與本案無利害關係的人。又稱在場見證人。證人由案件本身決定,不能任意選擇,只對案件事實本身的有關情況作證;而見證人則是根據需要產生和決定,可以選擇,同時他只對被邀請參加見證的事實起證明作用。

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屍體

,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

、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檔案,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並由其在當場製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在民事執行中,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時,也要邀請見證人到場。

見證人與證人所提供的證據,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證人由案件本身所決定,其任務是證明案件事實;見證人可以選擇,其任務是觀察、監督司法人員的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活動是否正確、合法,使合法的訴訟行為得到客觀承認,產生法律上的效果。

如遇有當事人對上述行為的正確性與合法性提出異議時,見證人要為他親眼所見的情況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人員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進行勘驗或檢查時,對被告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地方進行搜查時,對可以用以證明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檔案實行扣押時,以及判決執行中對被告人的財產需強制查封、扣押時,都必須邀請見證人到場監督。

另外,在訴訟中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檔案,如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絕接收、簽名或蓋章,送達人可以邀請見證人到場,在送達證上證明拒絕的事由,由送達人簽名,將檔案留下,即認為已經送達。上述活動進行完畢後,見證人應在當場製作的有關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見證人未如實見證其所見的事實,未盡合理審查義務而在相應筆錄上簽字或出具證明,那麼他也應當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借款協議的見證人簽字後要付法律責任嗎

18樓:美的整過容

根據法律規定,借款協議的見證人不同於保證人。見證人只需要在法律上承擔證明的責任,而保證人則需要在借貸雙方不履行義務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借款協議的見證人不承擔償還債務的民事責任。

見證人不負連帶賠償法律責任、要負借條證明人的法律責任;一旦借款人不認可借條、見證人負有證人的法律責任,但不負連帶賠償法律責任。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 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一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適用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後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要件:1、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2、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擴充套件資料:

民間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生活較為寬裕,資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視,民間債權債務關係日趨增多。那麼,怎樣才能較好的保護民間債權債務關係的合法有序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我們的處理經驗是 :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後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繼承人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嗎

現實問題 方某和任某是對夫妻,生有一子一女,方某的父母還健在。子女成年後都結婚搬出去住了,和兩人的關係也不好。方某在一次意外中受了重傷,在送醫院搶救過程中,方某對著父母和任某立下口頭遺囑,表示死後遺產全部由父母和妻子繼承,最終方某搶救無效死亡。方某死後,子女前來要求繼承遺產,但遭到任某拒絕,表示方某...

自己在家寫的遺囑,沒有見證人,遺囑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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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人的利害關係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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