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和合作的區別,代理和聯營的區別

2021-03-22 04:41:50 字數 5326 閱讀 4356

1樓:孤傲一世言

一、本質不同

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程度不同。子公司與控制相

聯絡,合營企業與共同控制相聯絡。

而聯營企業與重大影響相聯絡。當投資者能對被投資企業施加重大影響時,則該被投資企業視為投資者的聯營企業。

二、特性不同

聯營沒有庫存商品管理環節。所有商品的進貨、儲存均由商品**商自行負責,商品是由生產企業或者批發商直接帶到經營場所的,商品流通企業節省了商品購進環節,

而合作不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管理,又節約了庫存商品管理的成本,但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該種經營方式下商品流通企業賬面中「商品採購」、「庫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餘額較少,甚至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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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營公司經營方式

聯營經營方式相比自營經營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一、商品流通場所不需要提供待售商品

商品流通企業只需要提供商品銷售的場所不需要提供資金購買待**的商品。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特點與場地出租是完全不一樣的,「聯營商品」經營方式下,商品流通企業不收取商品銷售的場地租金,而是直接參與商品**商的收益分成。

二、商品流通企業沒有庫存商品管理環節

1、所有商品的進貨、儲存均由商品**商自行負責,商品是由生產企業或者批發商直接帶到經營場所的,商品流通企業節省了商品購進環節,而且還不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管理,又節約了庫存商品管理的成本。

2、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該種經營方式下商品流通企業賬面中商品採購、庫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餘額較少,甚至為零。

三、聯營方式下的人員分工明確

1、在該種經營方式下,商品銷售人員或導購人員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備,商品流通企業的人員只需要從事銷售的輔助工作,不直接參與商品的銷售工作。商品流通企業也不負責發放商品銷售人員或導購人員的工資。

2、需要說明的是,這一點不同於受託代銷方式,因為商品銷售行為的實施主體不同,在受託代銷過程中,商品銷售是由作為受託方的商品流通企業組織銷售人員完成的,而聯營方式下商品流通企業不負責商品銷售工作。

2樓:奧斯卡

聯營和合作的區別如下:

1、法律規定不同

聯營體不具備法人條件,聯營體成立手續比較簡便,但也需登記,在法律允許的經營範圍內活動。

而合作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合作對合夥的債務一般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作各方一般不承擔連帶責任,除非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應負連帶責任時,才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性質不同

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程度不同。子公司與控制相聯絡,合營企業與共同控制相聯絡。

而聯營企業與重大影響相聯絡。當投資者能對被投資企業施加重大影響時,則該被投資企業視為投資者的聯營企業。

3、優點不同

聯營沒有庫存商品管理環節。所有商品的進貨、儲存均由商品**商自行負責,商品是由生產企業或者批發商直接帶到經營場所的,商品流通企業節省了商品購進環節,

而合作不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管理,又節約了庫存商品管理的成本,但需要負責庫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該種經營方式下商品流通企業賬面中「商品採購」、「庫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餘額較少,甚至為零。

3樓:布拉格的往事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分為法人型

民法通則

聯營、合夥型聯營和合同型聯營。《民法通則》第51條、第52條、第53條對這三種聯營形式做了規定。

注意對於名為聯營、實為借貸情形,法律的具體規定,以及聯營中的保底條款的規定。

合作就是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為達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種聯合行動、方式。

合作的型別 按合作的性質,可分為同質合作與非同質合作。同質合作,即合作者無差別地從事同一活動,如無分工地從事某種勞動。非同質合作,即為達到同一目標,合作者有所分工,如按工藝流程分別完成不同的工序的生產。

按照有無契約合同的標準,合作分為非正式合作與正式合作。非正式合作發生在初級群體或社群之中,是人類最古老、最自然和最普遍的合作形式。這種合作無契約上規定的任務,也很少受規範、傳統與行政命令的限制。

正式合作是指具有契約性質的合作,這種合作形式明文規定了合作者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通過一定法律程式,並受到有關機關的保護。按合作的參加者分,有個人間的和群體間的合作等等。就合作本質而言,雙方具有平等的法人地位,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實行不同程度的聯合。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出場地給個人經營,貨源、銷售、員工、員工工資都由個人操作,員工由公司的制度管理,公司收納個人的場地租金,水電費,公司再從個人銷售額裡提點,所謂聯營差不多也就這些內容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利潤是平均分配,而內部管理完全由你自己操作,只能說你這是不合理的聯營模式。

**和聯營的區別 5

6樓:碧血_情天

**相對風險較小,投資也較少,適合規模不大的企業的運轉模式,比如**報關行/**銷售商之類的,出力量/技術;

聯營是企業之間或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聯合經營,它是法人蔘加橫向經濟聯合的主要形式。

7樓:匿名使用者

通俗地說,**就是出力不出錢,收**費;聯營就是雙方都出一部分錢,共同經營,共擔盈虧。

請問聯營與加盟有什區別?

8樓:匿名使用者

俗話說,聯營就是主要是為了號召微小「兄弟」合作起來對抗大公司,而加盟就相當於是別人的僱手,你理解了這,就理解了聯營與加盟了

9樓:阿萊貝琳

直營就是顧名思義品牌公司自己開店自己運營,跟外人沒什麼關係

加盟就是投資商給回品牌公司加盟費買品答牌授權,然後開店賣品牌公司的貨,一般貨都是買斷不退的,加盟商自負盈虧。

聯營是最近幾年起來的,跟加盟最大的區別就是聯營的貨品不需要投資商買斷,到期賣不完可以退回品牌公司,品牌公司會定期為門店配貨**,所以投資商不需要花錢壓貨。另外聯營不需要花高額的加盟費買品牌授權,只要交一定金額的貨品押金和合同保證金就可以了,大大降低了投資成本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加盟說的簡單點是複製別人 聯營是聯合經營

11樓:瀅瀅不離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分為內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聯容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係。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12樓:品牌**超棒

一般的品牌店,都是復

經過和品牌商或制者授權的bai**商簽定詳細的合同du的。

即使是斷碼

zhi、庫存打折,也dao要經過相關手續的。

假如你沒有和他們簽約,估計不會長久!假如你有貨源(前提是正貨),拿來一頓亂賣。雖然你沒有犯法,但是,他們會很快查清你的貨源並馬上在你的貨源方面採取措施!

你沒有通過他們認可的渠道進貨,在營銷界來說,叫做串貨!供貨者一旦查出,會要受到嚴厲處罰的。

直營與聯營的區別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營與聯營的經營模式、設立公司所屬性質、人員組織管理形式均不同。

1、直營與聯營的經營模式

直營:就是指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經營。

聯營:各公司相互同意共同採取某種經營方式的聯合。

2、設立公司所屬性質

直營:以一個品牌為主導,在各地投資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

聯營:分為法人型聯營(有限責任公司)、合夥型聯營和合同型聯營。是指投資者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但不是投資者的子公司的企業。

3、人員組織管理形式

直營: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採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僱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經營管理。

聯營:在該種經營方式下,商品銷售人員或導購人員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備,商品流通企業的人員只需要從事銷售的輔助工作,不直接參與商品的銷售工作。且所有聯營企業都對該家公司的經營管理按照對應的股權有相應的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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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營連鎖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資訊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14樓:涼念若櫻花妖嬈

區別就是經營方式不同,途徑不同。

聯營一般都品牌跟經銷商合作,由經銷商自己經營,品牌商家供貨及指導。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

直營是由品牌商家直接投資經營的。

直營: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15樓:阿萊貝琳

直營是由品牌公司直接投資管理的店鋪。

加盟是每季度一次性買一定的貨,鞋服品牌一般都是提前兩個月讓加盟客戶自己選下一季度的貨品樣式,貨品數量,貨品**,由客戶自己決定; 賣多賣少由客戶自己承擔。相當於批發和零售。

聯營是客戶向品牌公司交一定量的貨品押金,由品牌公司專門的部門根據市場形勢,每款貨品的銷售情況對貨品進行分配,貨品樣式,**,數量大多由品牌公司決定(客戶可以和公司溝通調貨),客戶根據銷售金額百分比提成。相當於客戶只負責銷售,沒有庫存風險。

16樓:琴殤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係。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聯營企業的區別,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區別

聯營企業 主要的影響是一個企業的財務和業務政策有權參與決策,但它不能控制或共同控制這些政策與其他各方的發展。在實踐中,在投資或類似機構派出代表董事會反映更普遍的影響,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規劃 重大影響實現話語權的過程。企業直接投資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的投資單位的20 以上,但不到50 的表決權股...

聯營企業與合營企業的區別聯營企業與合營企業的區別

一 合營企業 企業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企業,即合營企業。一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共有的控制。合營企業的特點是,合營各方均受到合營合同的限制和約束。二 一般在合營企業設立時,合營各方在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所設立合營企業的重要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必須...

線上與直營的區別,直營與聯營的區別

線上營銷 online marketing 就是把原本需要企業自己僱人實現的網路營銷工作以合同的方式委託給專業網路營銷服務商。網路營銷外包服務商以網際網路為平臺,在深入分析企業現狀 產品特點和行業特徵的基礎上,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高價效比網路營銷方案,全面負責方案的有效實施,對網路營銷效果進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