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了到了60歲公司辭退,從沒交社會保險我該怎麼辦

2021-03-21 22:26:56 字數 4307 閱讀 8988

1樓:邊遠活寶

一:你可以到你工作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要求你工作的企業為你補繳10年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自己可以向前補繳5年或者向後繳納養老保險。

這樣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了。

二:自己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諮詢是否可以補繳前15年的養老保險,要是可以補繳的話,也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並給與經濟補償。具體分析如下: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因此單位必須履行繳納社保的義務。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條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注意經濟補償的時效是按月失效的。

2。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參照: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

3,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並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4,補交社保成功之後,你可以往後延續繳納5年,享受養老金待遇。

3樓:楊瀾醉春風

那就現在開始交麼,才工作十年而已,離六十歲還遠著呢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去!沒有其他辦法。

工作10年已經到了退休年齡被公司辭退了沒有買醫保社保可以得到補償嗎

5樓:無雨

用人單來位應該對勞動者在源入職後30日內繳納社保,工作bai十年du了,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用人zhi單位可dao以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工作期間未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應該於勞動者的社保繼續補交,參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6樓:lfl小蘋果

當然要補償,不行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我在企業工作十年以上,單位沒交保險,我現在已到退休年齡,已經被單位辭退,應該給予什麼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應該辦理退休,沒有任何補償,但是你可以主張單位給予你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自己去繳費,滿15年之後辦理退休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公司一直沒有給我交納社會保險,公司應該怎樣補償我。

8樓:匿名使用者

官方渠道上,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但是要從工資中扣除的部分仍然要你自己交

或者你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你之前自己繳納了社保,可以憑你繳費的憑證要公司適當補繳,一般是60-70%左右

9樓:信念

你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補繳保險!

我在企業幹了十多年沒有交養老保險現在要辭退我我能讓企業給補償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養老保險,不能不假的予以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我在單位工作十年,未交社保怎麼辦?

11樓:李筱穆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

位補繳社保。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補繳10年社保。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申請人是員工的,勞動仲裁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12樓:

有單位的可以補繳之前未繳納的社保;但是補償不受法律保護,關於補償金額沒有依據和規範。

今年我60歲在單位上班11年,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交養老保險金,辭退後有䃼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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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點是單位為什麼辭退你。如果你無過錯,是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相關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