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把首飾折現後還給男方嗎,離婚女方需要返還男方給買的首飾嗎

2021-03-12 13:40:33 字數 4137 閱讀 3352

1樓:

我靠,這種人都bai有。

du先說明,我是個男的。zhi

離婚,要你給他5萬元dao,無依無回據,憑什麼要給答他。況且他所說的那些首飾都不在你那。這個要求好無禮。

結婚的時候,他都沒有給你現金五萬,離婚幹嘛要給他五萬。

站在一個男人的角度來說,確實在結婚的時候,用了很多錢,現在要離婚,肯定覺得很虧。但兩個人都會虧損,沒有誰賺到**去。

和平解決一下,把他給你的東西,禮金等全都退給他。其它的不給。

大不了打官司,打官司的結果我想,不會讓你給5萬,但禮金等要退回給的吧。

bs一下,那雞蛋他也算在裡面?我靠,我都覺得我小氣了,他比我還小氣呢。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不用給他!你們是合法夫妻,你已經履行了結婚手續,這些本來就是屬於你的。

其實應該是他給你的更多,不過這人有問題,不要也罷!

趕快離吧!

咱惹不起還躲得起!你什麼也不用給他,你們是合法夫妻!

3樓:八零後_陽陽

1l 很亢奮啊- -

4樓:匿名使用者

都這時候了

bai lz還很幽默 趕快離婚du吧zhi不行就找個**律dao師出面

這樣的回男人 唉 還是儘快解脫吧答

然後離他越遠越好 千萬別再見到了 別發生什麼杯具啊那男人似乎有些傾向

他家的東西都給他 大不了什麼都不要了 雖然那是你的合法權益趁早離開他 越快越好

5樓:ryanryan牛

不需要,你們結完婚後所有的東西都是共同財產(前提是之前沒做婚前財產公證),你現在需要找一個律師

他私下裡要挾你給他錢十不合理的,他如果不同意和解你就跟他打官司。不要給他錢,這種人不是男人。

6樓:

據我微薄的法律只是來講,那些首飾在你們結婚後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包括你的所有財產和男方的所有財產,你們離婚應該把這些財產平均分!除非有婚前財產公證,我建議你去諮詢一下律師。。。。

離婚女方需要返還男方給買的首飾嗎

7樓:笨笨

離婚後女方從法律上來講,是不需要返還男方給購買的首飾的。

根據我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女方離婚的首飾用品適用於上述第

三、四條,因此女方可以不返還男方購買的首飾。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的相關規定: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4、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5、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的合同屬於婚前財產,屬於男方婚前無償贈與的財產,無需歸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9樓:徐涵英律師

結婚前購買的首飾應視為婚前贈與,屬於女方個人物品。其實即使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戒指,因為具有個人物品屬性,都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給予分割。

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將個人專用的生活物品作為個人財產處理。但如果價值高得離譜,甚至可能有投資或其它目的,則會有可能被認定不屬於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返還。

凡是贈予對方的物品,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屬於被贈方的私人財產,而不算入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情況適用於第三點和第四點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不需要返還,因為如果是婚前取得,那就是贈與,如果是婚後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的。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返還的,不用返還的

女方退婚首飾一定要折現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你是女方你應該非常感謝,這婚沒有結成是明智的這種男人不要也罷,不夠大氣

一般說來是退原物的,沒有折現之說,從來沒有聽說男人要青春費,笑話,女方沒有要就不錯了,我們這裡從來都是男方補貼女的

折價,笑話,虧他們說的出來,要就要,不要就算(如果你確實受不了了)這個容易,直接到首飾店賣掉要個票就可以了,估計在6折就不錯了。

15樓:好吧好吧嘎嘣

青春損失費什麼的是沒有的,如果可以還是把金找個店賣了,雖然會少點錢,但是一勞永逸,不然鬧起來兩邊都不好看

我退婚了,可男方要求把首飾折現還他們,可以不折現金還他們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首飾是嶄新的,可以還實物。如果用舊了,那就應該折現返還。

17樓:sweety相信自己

可以,原物歸還,這不是媒人的事嗎

18樓:理渣二世

首飾屬於您自己的產業,談戀愛是開發區,你們是地產業發展。你就是地皮,你老公就是投資者。首飾屬於建築物,固定體。

19樓:流浪的野狼

可以,這麼小氣,我可以追求你嗎

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金銀首飾如果離婚了要還給男方嗎

20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這個應當算是彩禮,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了婚前給女方買的首飾應該給誰

2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不宜要回來,除非有一種情況: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送給女方而且男方因購買首飾而導致生活因難,除此之外就算是女方的了

女方買的電器,如果是婚前買的,同樣適用上面所說的男方的那個原則,如果是婚後買的就按夫妻共同財產算了

22樓:瑞利恆律師老吳

婚前的財產肯定是屬於個人財產應該是自己所有。

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首飾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的話應該視為是贈與。

如果是作為彩禮買的首飾已經結婚了且共同生活了那麼也不構成彩禮退還的條件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算女方的,但不能算財禮.應該解釋為增與行為.一旦增於了是很難取消的。

這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別說首飾,連房子都要不回來。上海前一陣子電視裡就有這麼個案例,女方給男方買了房子,結果結婚沒結成,房子也沒要回來。

離婚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離婚彩禮該不該給男方

是否返還需要看是否滿足以下幾點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一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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