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被親生父母遺棄,長大後親生父母要相認,我該何如

2021-03-09 20:59:07 字數 4214 閱讀 1493

1樓:傲視天下劍布衣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知魚之樂,焉知魚之痛!這世界除了禮教之外還有情理之說,不是任何的過錯都可以原諒的,要瞅一瞅養育你成長的養父養母,這世間養恩絕對是遠遠的大於生恩!請自己三思,請自己掂量!

2樓:努力去擺脫自我

別人辛苦養大,你撿現成的。不負責任的東西。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我差不多,我就不理他們(榜樣在先),認養你的那個,那樣的人狠自私狠不負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學會放下,用善良去關愛老人!他們遺棄你是他們的不對,但是你不接受至親就是你的不對!人要學會釋然!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誰會不要自己的孩子,這肯定是有原因的,你應該理解他們

6樓:敖潤達安雙

父母當時可能也是出於某些原因才這樣的,作為你來說能問這樣的問題說明你以長大專了,人到老了屬總是希望子女給他們安尉這也是人之常情,當時拋棄你他們心裡也不是好受的,現在他們是在懺悔中求你能諒解他們的過錯,如果你能認他們就是他們最大的安尉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女bai兒也是抱養的,她父母想du兒子,所以一zhi個月就把她抱dao出來了,

我們都很愛她,我認專為她就是我們的屬女兒從來沒覺得她是抱養的,現在17歲了,如果以後她知道了想自己的親生父母兄弟姊妹我會尊重她的選擇,,,絕對不會道德綁架她,我只要她幸福快樂就好

從小被自己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長大後還應該和他們相認嗎?

8樓:小妖精哇

我是因為當年年少無知認了,隨著發生事情越來越多 越來越忍不了,他們認為你有錢,拿你就當提款機,非但一毛不拔,把你帶的東西都給兒子。還對你說自己對你的愛多麼深,當初有對上海夫婦想要你 還給錢 但是以後不給聯絡了捨不得,最後把你送給一個遠房親戚 是想著他們年齡太大了 你以後無依無靠還能回來。 可從小我就跟著年齡比我大五十多歲的兩個養父,和比我大七十多歲的奶奶身邊長大 過著窮苦生活,他們從沒想過彌補,只知道索取。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認,我和你就是同樣經歷,以前幼稚認了他們,說實話他們一點都不關心我,對你根本沒有感情,特別明顯還是對人家身邊長大的兒女重視,我們之間有很多不開心的事,讓我非常後悔相認。我上大學他們從來沒有關心過我,從不過問。他家兒女根本不把你當親姐妹對待,小氣的不得了。

畢竟不是一家人。建議你不要認,都是因為重男輕女,現在沒和他們聯絡,以後也準備老死不相往來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沒必要認回來,心裡知道就可以了。但也不必因這些而忌恨他們,當作身邊的普通人一樣就可以了。樓上那位兄臺所說的,「沒有,,,能,,,嗎,,,能嗎,," 的因果關係往下看是成立的,但往回倒看是絕對不成立的,這一點也說明,只能往前看了,不能再往後看啦。

父母雖然是製造了你,其實也只不過是他們的享樂過程,比較自私的,但他們的初衷並不是刻意製造你,也許是想生個兒子,意與願違,所以他們拋棄了你。這一點上有違道義。義字當頭,說這個字啦,比其他事都要排頭。

所以先說義,再說其他的,義都沒了,所以不必認了。認回來都是沒感情的,過得不幸福!

11樓:手機使用者

現在過好自己就行了幹嘛要認她們?你吃苦的時候他們在哪?我爸媽從生了我沒滿月就不要我了,我的出生得罪了家裡所以人,我自己吃的苦現在真的沒法用語言來表達,從小受盡了奶奶叔叔們的打罵,有時候姑姑都不給飯吃,很多時候在夜裡自己一個人偷偷的苦,她們為了姑姑的女兒,我還很小就把我趕出家門,想去上學不給上,一直掙錢養他們家所有人,這事兒是親爺爺奶奶叔叔乾的事嘛?

從小就嚐盡了人間所有的苦,現在22了一無所有,覺得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啥事能難倒自己了,現在我媽爸也想認我,我已經沒法叫他們爸媽了,感覺好陌生,好陌生??

12樓:如仔兔

不要認,他們如果真的是父母,就不會抱你出去。他們心疼你,就會在你小時候就來把你領回家。

現在在你長大了,來認你,是想白撿一便宜,讓你養老。

這種父母都是為他們自己考慮的,沒有考慮過你的死活。

13樓:匿名使用者

走丟的認回來當然是好事 ,這些為了兒子扔掉女兒的,不要去打擾人家比較好。等著別人養大了跑去訛錢的真是人渣!

14樓:匿名使用者

和我一樣 讓我認會他們是不可能的 他們有知道我小時候是這麼被別人欺負嘲笑的嗎 現在長大 我能自己掙錢了 才來讓我 我認你大爺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你的情況是一樣的,回到了親身父母身邊,完全沒想像的那麼好,畢竟從小沒養育到,又怎麼會有那麼深的感情。個人覺著沒必要相認

16樓:雅緻嫻情

憑什麼認他們,他們有盡過半點父母的義務麼?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的話,我會選擇不認,如果他如果真的很愛你,就不會送人,既然送了人,長大了為什麼還要回來糾纏呢,本來都快在你人生中消失的事情,呵呵!父母都是矛盾的結合體,也許他們認為女兒大了,認回來就可以一家團聚,可是破鏡真的能重圓嗎,或許能,但是不幸福。如果你愛他們,想他們,認了會幸福的,如果是我 的話,我會選擇不認,你自己考慮清楚比較好,畢竟血濃於水,一句老話,畢竟還是一家人!

18樓:清月閒居

我也被丟棄的孩子,可是關於父母的資訊我一點兒不知道,我的出生日期都是假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認,她們丟棄了你,你想想當初他們是怎麼狠心的,收養你的人把你當親生的養,希望你也一樣不要有二心

20樓:愛莉秋月

不能認,用親情把你當傻子,再騙你錢,給她兒子買房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親生父母雖然給了你生命,卻還是放棄了你,而養父母雖然沒有生你,卻也給了你第二次生命,兩個都好,但是養父母更偉大!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畢竟是血濃於水,可能那是一時糊塗,但作為人子要大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養父母的養育之恩永遠第一,這是做人的的根本。

23樓:曾鬼粉

真好,可以承認,但別有利益瓜葛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親身父母的第四個女兒,他們生下我10天要是個女兒,讓他們大失所望而且帶來很多麻煩,所以就被送人了,我在小的時候吃了很多苦,我的養父在我10歲那年去世了。我養媽含辛茹苦把我跟兩個哥哥養大**,如今我跟我養母這邊的哥哥關係不和,我親身父母身邊還有比我小的三個弟妹。現在我我已為人母,我的親生父母讓我自己和他們相認,我還應該認他們嗎?

25樓:呢喏噯我請深愛

你還好親生父母來認你們了。而我沒有。一定要認啊!她當年一定有苦衷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和你一樣的經理,我認了就當普通朋友一樣。問問自己的心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的話我不會相認???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小就被親生父母扔出來,兩歲了才八斤重,而且還到養父母家一個月了稱的,從小被別人嘲笑滋味真的不好過,現在大了,我不計恨他們跑過去認,我不為別的,只是想看看二老到底長什麼樣,過的好不好,卻換來你的父母找不到了,好好過自己的曰子,假如實在要認,看你可憐,就當親戚走動走動就行,我當時是一口氣嘆到腳後跟,這樣的人就算認了,也沒什麼意思,我決定放棄你們,好好孝敬養父養母二老

我是從小被親生父母送人了,長大後才相認我覺得他們對我不親,我姐姐和弟弟也是

29樓:1671吧

咱倆情況一樣,每次回家住,總是感覺他們對我和在自己身邊長起來的不一樣,心裡挺彆扭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從小被送人!今天姐姐弟弟要和我相認!說父母一直惦記著,我也試著去接受她們,開始覺得也挺好,可怎麼過了一段時間就是覺得不親!

31樓:倔強的一滴雨

為什麼要相認?難道他們不是和路人一樣嗎?

32樓:愛你一個

我跟你相反,我好姐姐從小被父母送人了,現在父母不在了,弟弟找到姐姐,姐姐從小明知道我們是姐弟關係,卻不理我,討厭我,不認我這個弟弟,弟弟真的好想多關心姐姐,好想永遠不要和姐姐再分開了,弟弟好想念姐姐

33樓:金虎雨中行

你姐姐是幹什麼把你帶大的?20歲帶8歲,真心不容易!她有父母嗎?有這麼一個漂亮還有氣質的姐姐真好

遺棄子女,長大後可以起訴親生父母嗎

遺棄在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遺棄,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遺棄,對於有扶養義務的人,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而拒絕扶養,那麼就構成了遺棄。至於是否達到遺棄罪的標準,那就要看司法情節了。如果真的構成了遺棄罪,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必須走法律程式,既可以交由公安機關進行公訴,也可以由個人向法院進行自訴...

親生父母遺棄孩子犯法嗎?親生父母棄養孩子犯法嗎,

父母拋棄孩子是違法的。故意拋棄孩子,涉嫌構成遺棄罪,會依法受到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四條 遺棄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 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 撫養費 贍養費的判決。...

小時候被親生父母送給我現在的養父母養,然後現在他們要回來認我了,說小時候是迫不得已才把我送人的什麼

你不認可能是本能的反應,但是在你內心深處是否真的就是不想認呢?對於最初的拋棄,你的內心肯定是充滿了怨恨的,而對於你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也讓你不想讓他們傷心。但從血緣上講,他們畢竟是你的親生父母。我的建議,可以認,但不會跟他們回去。你已是成年人了,應該回報的是養父母的養育之恩。血濃於水,身體流淌的血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