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能否強迫證人作證

2021-03-09 20:35:53 字數 1315 閱讀 8232

1樓:蓉城布衣

警察不能迫證人作證,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作證是自願的。e69da5e887aa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234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第五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接到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對於確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第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樓:無錫小陳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作證是自願的。

3樓:雲南楊律師

1、證人有義務作證

2、警察和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強迫證人作證

4樓:張勇律師

你好,不可以強迫作證,屬於違法行為

5樓:少兒不yi在f盤

我國警察不能強迫證復人作證制。

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這是法律強迫知道案件的人作證。

實際操作中,知道案件的人也不一定會作證。但是如果作證,必須如實陳述,否則可能構成偽證罪。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當然是違反法律的,警察不能強迫。

參考內容:

7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是不允許強迫證人幹任何事,但作證是公民的義務,對於重大案件,拒不作證有可能觸犯法律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的,警察只能向證人宣告其所應該具有的權利和義務,而作證與否在於證人自己的。

9樓:白天馨香

警察只能向證人宣告其所應該具有的權利和義務,而作證與否在於證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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