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戶口變成市民戶口還有土地使用權麼

2021-03-08 16:23:52 字數 1704 閱讀 6381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在村裡沒有收回前,當事人還有原來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權:

1,如果自己不使用的,可以出租或者指定由誰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裡收回為止;

2,重新分配後,不是本村農業戶口的人員,不能再享受本村土地的分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宅基地,按以前農業戶口已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享受,如果有拆遷,必須全額給予補償.

如果是承包地,如果第二輪承包時已承包到名下,那期間戶口如果遷到設區的市,則承包地要收回,如果僅是遷到縣級城市或鄉鎮的,承包地可以保留,,如果土地被徵收徵用,那應該是要進行補償的.因為你們還有那麼長的期限就沒得使用了,肯定有利益損失,當然得給予補償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戶口是在縣級城鎮而不在市級城市,你仍然享有土地的使用權。

戶口遷到城市了,還有農村土地使用權嗎?

4樓:你路過我身邊

農村土bai地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本集體du

經濟組織成員共同zhi所有,既dao然遷移到了城市後,就不再版屬於權本經濟組織的成員,理論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組。

農村戶口在農村的土地,實際上分為三大部分:

1.承包經營土地:使用權是30年,剩餘的期限可以繼續使用。當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沒人管的情況時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自遷出之日後,可以繼續使用,直到該房屋自然垮塌。

也就是說,按政策,不能再繼續擴建與改建。如果在當地的人緣關係不錯,即使擴建與改建也沒人舉報與反對,有關部門也無從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當地的人緣關係不錯,沒人反對,當然可以繼續使用。

換一種角度說來,如果遇到那裡國家搞建設徵收土地,就將不再享受參與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在沒有特別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當地村民也不會特別反對,畢竟在當地生活過,多少留點情面。

5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肯定沒了,你一遷出去就無法享受任何農村政策,包括耕地和宅基地都要收回集體。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您戶口遷入城市的一秒 您就無法再享受農村的任何待遇了。您父親可以享受農村待遇 至於建造房子可能不行 因為開發的前期公家一定做好了調查 不過應該會賠 賠的少

7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遷走就不是農民了,承包地是沒有了,宅基地比較複雜,老宅子上蓋房子沒人敢說啥,用你爸爸的名義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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