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單位沒批准就不來上班怎麼處理

2021-03-08 14:13:01 字數 830 閱讀 2693

1樓:

無故曠工唄。

貴司有沒有相關的檔案或者規章制度說無故曠工幾天視為自動離職的?如果有那就更不用說了。

或者也可以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解除勞動關係。

再者就是沒有獲得口頭或者書面同意,擅離崗位,造成公司損失(這個公司需要舉證)。

以上的理由都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程式的話就是貴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但是一定要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一欄寫清楚原因,並且附上此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過的考勤記錄清單。

2樓:正氣長春

如果未經批准,員工就不來上班,其行為屬於曠工,是違反勞動記錄的行為,用人單位可以給予辭退的處理。

下達處理決定後,先進行公佈,然後將決定報勞動部門即可。

違反勞動記錄辭退的員工,企業不需要承擔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用ems的方式給對方發一份催告函,告知對方因為5天曠工未來上班,所以單位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記得在ems的四聯單上寫上「曠工告知書」等能說明對方曠工的字樣,這個以後是證據。

還有你們有沒有考勤卡等考勤記錄,如果有,留好!證明對方一直沒有考勤。

並且留下所有的簡訊記錄。

還有最好部門經理有相應的說明,最好通過郵件等。把無法聯絡到對方等情況都說一下。保留好!

有了這些,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承擔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保險等仍然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縱橫法律網 單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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