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禁止流押什麼是流質禁止和流押禁止?

2021-03-07 23:36:43 字數 5382 閱讀 3875

1樓:雨說情感

禁止流押就是禁止設立流抵押雙方當事人條款。

禁止流押的規定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體現民法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避免債務人為情勢所迫,提供價值較高的抵押財產擔保價值較小的債權,在擔保物權實現時,債權人不但取得其債權所對應的價值,還額外獲得抵押財產的剩餘價值,損害抵押人和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流押條款區別於法定的擔保物權實現方式,如折價、變賣、拍賣等,在於其剝奪了抵押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根據當時市場交易**,通過公平議價的方式確定抵押財產價值,並收回剩餘價值的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條款由於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歸於無效。但是,如果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了流押條款,也只是該條款無效,而不能認定抵押合同無效。

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五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的內容無效。該內容的無效不影響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內容的效力。」

2樓:迷路cock麼

禁止流押就是禁止設立流抵押雙方當事人條款。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這是物權法禁止抵押雙方當事人設立流抵押條款的強制性規定。

物權法禁止設立流押條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債務人、抵押人、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本條是關於禁止流押的規定。流押合同或者流押條款,指債權人在訂立抵押合同時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不履行債務時抵押物轉移為債權人所有。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在設立抵押權時,抵押人處於資金需求者的地位,一些抵押人出於急需,可能不惜以自己價值很高的抵押財產去為價值遠低於該抵押財產的債權擔保,比如,甲向乙借款10萬元人民幣,以自己價值30萬元人民幣的房屋抵押擔保。

如果允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訂立抵押合同時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那麼,一些抵押人為了眼前的急迫需要,就可能作出不利於自己的選擇。這樣的結果,不僅不利於保護抵押人的合法權益,也與民法規定的平等、公平的原則相悖。

需要說明的是,本條規定的禁止流押約定只限定在債務履行期問屆滿前,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財產折價歸抵押權人所有。

4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的說,就是在債務到期後,之前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不得直接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至於如何處分該抵押物,需要雙方協商處理。

什麼是流質禁止和流押禁止?

5樓:嘻嘻小

最近有多人問到同一個問題,什麼是流質和流押?提出這個問題的人都是上海企業hr中比較熱愛鑽研勞動法律制度的頂尖高手。問題的起因是最近(三月中旬)上海勞動仲裁訴訟部門出了個業內人士稱之為《裁審規則》的檔案0[/.

bb+o3/:b=.?kg8z6jm中提到了流質和流押的新問題。

這兩個詞語是擔保法律術語,在勞動法律法規政策極少出現,所以不理解是正常。

根據《擔保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流質契約的禁止是指當事人不得在質押合同中約定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未獲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即轉歸債權人所有。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流質條款則該條款約定無效。

禁止流質契約的立法本意:

首先在於維護質押權的價值權性,即質押權是以質物的賣得價金來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而流質契約將質物所有權預先約定移轉於質押權人所有,與上述價值權的性質相違背。

其次,流質契約的禁止還在於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以及保護債務人的利益,避免債權人利用債務人一時的急迫困窘而與其訂胡燕來立流質條款,並在債務人屆期不能償債時,獲得該質物的所有權。這樣將會使債務人遭受重大損失,也有違民法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

根據上述立法精神,在實踐中下列(包括勞動合同)情形也應當適用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

a、在借款合同中,當訂有償款期限屆滿而借款人不還款時,貸款人可以將質物自行加以變賣的特別約定時,應認為違反了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該特別約定無效。

b、質權人在債權清償期限屆滿後與債務人另訂有延期清償的合同,在該合同中,質權人與出質人約定,在附延展的期限內如果仍未清償,就將質物交給債權人經營的條件,與自始附此條件無異,該約定也應視為違反了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而屬無效。

c、在債務履行期到來前,雙方當事人約定在債務不履行時,應以一定的**將質物賣與質權人的合同條款也屬無效。

在實踐中還應當注意,流質契約無效的規定只是針對當事人關於流質的約定,如果流質約定只是質押合同的部分內容,則只有這部分約定無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流押禁止的規定與流質一樣。只是流押規定在抵押擔保中,而流質規定在質押擔保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以上就是一個流押禁止條款,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類似的流押條款,那麼該條款無效。同樣道理,流押條款的無效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為什麼法律規定禁止流質,禁止流押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之所禁止絕對禁止流質條約,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為了體現民法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在很多情況下,債務人為經濟上的困難所迫,會自己提供或者請求第三人提供**值的抵押財產擔保較小的債權,

而債權人可能乘人之危,迫使債務人訂立流質契約,從中獲取暴利,從而損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明顯有失公允;

若抵押權設定後,抵押財產價值大跌,以致低於所擔保的債權,此時雖對債務人有利,但對債權人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禁止流質抵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抵押人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體現民法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其二、如果債權人以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債務人訂立流質契約,或者債務人基於對抵押財產的重大誤解而訂立顯失公平的流質契約,

債務人雖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認定抵押合同無效或者行使撤銷權,從而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但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可撤銷屬於彈性條款,

如果債務人不能舉證證明意思表示不真實,不自由,法院自然不會認定合同無效或者可撤銷合同,

因此,不如直接由法律規定流質契約無效,以更好地保護抵押人的正當權益。

第三、流質契約禁止也是抵押權的本質屬性所要求的。

抵押權是一種變價受償權,抵押財產未經摺價或者變價,就預先約定抵押財產轉移抵押權人所有,違背了抵押權的價值權屬性。

擴充套件資料

立法禁止流押條款的目的主要是保護債務人、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及抵押人的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因為債務人在進行抵押貸款時,往往處於急迫困窘之時,而債權人多會利用這一機會,迫使債務人訂立流押條款,以價值非常大的抵押物擔保數額較小的債權,

而寄希望於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以獲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在這種情形下,債務人的利益將受到極大的損失,這也違反了民法規定的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

如果流質條款合法,在抵押人沒有足夠的財產來滿足其他債權人的債權時,抵押人可能會與抵押權人惡意串通,

通過簽訂流質條款這種合法的方式,來逃避其對其他債權人的債務,這樣會給其他債權人造成損害。

如果流質契約合法,在抵押人不是債務人的情形下,債務人就有可能與債權人串通,

債務人到期故意不履行債務從而讓債權人取得擔保物的所有權,並以此來損害擔保設定人的利益。

如果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抵押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的可能將特別大。

尤其我國當前國有經濟佔有相當大的比重,以國有資產設定抵押的情形極為普遍,

如果允許流押條款,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有可能利用這種手段逃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管,從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7樓:怒風之魂

根據《擔保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流質契約的禁止是指當事人不得在質押合同中約定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未獲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即轉歸債權人所有。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流質條款則該條款約定無效。

禁止流質契約的立法本意:

首先在於維護質押權的價值權性,即質押權是以質物的賣得價金來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而流質契約將質物所有權預先約定移轉於質押權人所有,與上述價值權的性質相違背。

其次,流質契約的禁止還在於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以及保護債務人的利益,避免債權人利用債務人一時的急迫困窘而與其訂胡燕來立流質條款,並在債務人屆期不能償債時,獲得該質物的所有權。這樣將會使債務人遭受重大損失,也有違民法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

根據上述立法精神,在實踐中下列(包括勞動合同)情形也應當適用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

a、在借款合同中,當訂有償款期限屆滿而借款人不還款時,貸款人可以將質物自行加以變賣的特別約定時,應認為違反了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該特別約定無效。

b、質權人在債權清償期限屆滿後與債務人另訂有延期清償的合同,在該合同中,質權人與出質人約定,在附延展的期限內如果仍未清償,就將質物交給債權人經營的條件,與自始附此條件無異,該約定也應視為違反了流質契約禁止的規定而屬無效。

c、在債務履行期到來前,雙方當事人約定在債務不履行時,應以一定的**將質物賣與質權人的合同條款也屬無效。

在實踐中還應當注意,流質契約無效的規定只是針對當事人關於流質的約定,如果流質約定只是質押合同的部分內容,則只有這部分約定無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流押禁止的規定與流質一樣。只是流押規定在抵押擔保中,而流質規定在質押擔保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以上就是一個流押禁止條款,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類似的流押條款,那麼該條款無效。同樣道理,流押條款的無效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8樓:一直在附近想

一言以蔽之,物權法定。擔保物權要想變為所有權,必須按照物權法的方式發生變動,而不是肆意為之。第二句是廢話

禁止流質條款和流押條款的原因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之所禁止絕對禁止流質條約,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為了體現民法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在很多情況下,債務人為經濟上的困難所迫,會自己提供或者請求第三人提供**值的抵押財產擔保何時何地較小的債權,而債權人可能乘人之危,迫使債務人訂立流質契約,從中獲取暴利,從而損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明顯有失公允;若抵押權設定後,抵押財產價值大跌,以致低於所擔保的債權,此時雖對債務人有利,但對債權人也是不公平的。因此,禁止流質抵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抵押人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體現民法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其二、如果債權人以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債務人訂立流質契約,或者債務人基於對抵押財產的重大誤解而訂立顯失公平的流質契約,債務人雖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認定抵押合同無效或者行使撤銷權,從而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但意思表示不真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可撤銷屬於彈性條款,如果債務人不能舉證證明意思表示不真實,不自由,法院自然不會認定合同無效或者可撤銷合同,因此,不如直接由法律規定流質契約無效,以更好地保護抵押人的正當權益。

第三、流質契約禁止也是抵押權的本質屬性所要求的。抵押權是一種變價受償權,抵押財產未經摺價或者變價,就預先約定抵押財產轉移抵押權人所有,違背了抵押權的價值權屬性。

令行禁止什麼意思令行禁止是什麼意思

令行禁止 詞目 令行禁止 發音 l ng x ng j n zh 釋義 下令行動就立即行動,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嚴正,紀律嚴明,執行認真。出處 管子 立政 令則行,禁則止,憲之所及,俗之所破。如百體之從心,政之所期也。示例 君執柄以處勢,故 韓非子 八經 用法 作謂語 賓語 定語 指政策等 ...

令行禁止是什麼意思,令行禁止什麼意思

令行禁止 下令行動就立即行動,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嚴正,執行認真。以此為榮,白話點就是,以讓你幹什麼你就幹什麼為光榮。令行禁止是什麼意思 下令行動就立即行動,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嚴正,執行認真。參考資料 令行禁止 解釋 下令行動就立即行動,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嚴正,執行認真。...

空運禁止帶的物品有什麼,飛機禁止攜帶物品清單

民航總局實施航空保安特別工作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 提高旅客手提行李檢查開箱 包 率和手工人身檢查率,必要時將進行儀器和手工雙重檢查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的旅客,仍按中國民航總局2007年3月17日公告的有關規定執行 嚴格執行免檢 禮遇規定,取消 易登機 等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