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諮詢關於離婚的法律諮詢

2021-03-06 08:38:24 字數 4718 閱讀 3076

1樓:彭山槐友頎

我是肢體殘疾,二老六十歲,一個男孩,一個女兒,成績都很優秀,農村戶口,女方體出離婚,我為了一家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會怎樣判決

2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

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的14項情形中與新《婚姻法》不牴觸的情形具體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婚姻法》相牴觸,故修正),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不能誤認為為了懲罰過錯方,對過錯方提出的離婚判決不準離婚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新《婚姻法》相同)。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吸毒)。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實施家庭暴力)。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這裡賦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潮綠柳奉乙

如果女方主張男方償還債務,首先要提供證據。

第二、這筆債務是個人借款還是夫妻共同借款?如果是男方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償還,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應每人負擔一半。

4樓:臧染饒鵑

先協商吧,錢如果是借的按理是需要還的,一個

是債務問題,一個是離婚問題,兩個問題沒有必然聯絡的,離婚就按照離婚辦理吧,應該是要還清債務,或者你諮詢下律師:

5樓:植耕順溫午

首先,查明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其次,如果沒有借條等證據,主張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挺難的,有人證能證明亦可。

最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男方如果賴皮,那也是沒辦法的。

6樓:亓官學岺闢子

你們沒有結婚何來的離婚,法律是不會保護你們的婚姻關係,你們最多算是同居關係,可以請求法院解除你們之間的同居關係。

7樓:辜芬鮮淑穆

被拆遷的房子必須是婚前共同財產,且離婚房產未分割,可以分得拆份額,一人一半。

拆遷按照戶籍分給補償,還是要看具體拆遷政策。有規定的,肯定要正常分給你應得的份額。

除了城市棚戶區拆遷,不按戶籍補償,特殊的情況只能與開發商協商,如三代人共用一個住房。其它情況,是按戶籍補償的。

8樓:鄂珺趙澎

收集他與第三者異性同居的證據,要求賠償你精神撫慰金。

9樓:匿名使用者

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 感情不和離婚的辦理手續

關於離婚的法律諮詢

11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這樣的話,唯有你阿姨好好地掌挖經濟**大權,同時,限制其老公的零用花費,

回至於賭債之答債會追上問的話,只有採取報**式了,必竟賭債不受法律保護。離婚可以起訴法院民事庭,之申請要求判決離婚,法官會情作出判決的。

12樓:胡君酒起

到法院訴訟離婚要求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的20%到30%

13樓:齊升毓全

如果女方沒抄有住所,沒有工作,生活困難,男方在離婚時可以給與一定得經濟幫助。女方沒有生育能力,男方要求離婚,在法律上,男方沒有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關鍵看男方的良心了,只能是補償,還必須是自願的。

妹妹爽爽電影.

14樓:邊華鏡雨南

他走了不和你聯絡,

只要過2年,

你就可以申請法院

宣告失蹤

這樣就行了

15樓:典瓏以邈

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感情,感情已破裂,你可以協議或起訴到法院離婚。

16樓:翁芸達紹輝

你到法院起訴的,如果法院找不到人的話,會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如果他不參加訴訟,可以做缺席判決,法院判決書也能通過公告方式送達。

總而言之,你只要起訴到法院就可以了,其他事情由法院解決。

17樓:孛世庾巨集浚

1、從法律對撫養費的分配方式來說,一般都是一方一月收入的30%左右,因此,以撫養費名義索取10萬元,在法律層次上明顯過高,得不到支援。

2、現行的法律制度對於第三者的責任沒有明確規定,從法律上來說完全不會牽扯到第三者

18樓:蕭蓓莫孤雲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或者出現其他離婚情形,還是離了吧。

19樓:殷慧智周孟

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變更子女撫養關係。但你要舉證說明你前夫的撫養能力比你差,你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20樓:樓淑珍蕢雀

呵呵,孩子是你們夫妻的,他人不得干涉你們對孩子的撫養,除非你們有不利於孩子的行為。如果你們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且雙方同意,他人是沒有干涉權的,無論是誰

21樓:車芊力文曜

不要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分居兩年的可以離婚,你哥哥已經達到了法定的條件,只需要證明分居了兩年就可以了

22樓:隋遠賞衣

她沒有這個權利,您描述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個人而非雙方。樓主說的那些事都是小事,能不離則不離!

23樓:郯博濤歧頌

未領結婚證的婚姻不受保護。但子女和財產問題可以協商,也可訴訟解決受法律保護。你要一個孩子撫養的主張會得到支援。

24樓:敏山靈雷荃

我是律師,可以起訴離婚,一方婚前隱瞞病史,婚後久治不愈的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25樓:宋燦愛雪巧

先離婚然後再起訴他

給撫養費!

26樓:塗花匡熠彤

不用,如果有證據證明分居達三年,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7樓:任魄百里天翰

現在已經分居三年,達到法定離婚條件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就可以判決離婚。

28樓:帖鵬煊世舟

我現在和老公感情破裂了,我們都同意離婚,我有一個一歲半的兒子,我們沒有多少共同財產,房子是我們結婚時他爸給我們的,還簽有條子,上面寫房子歸我和老公所屬,但房產證是他爸的名字,請問離婚後我可以很到什麼

29樓:杞雪峰安懷

關於房產問題:若是婚前並且是男方一次性出資購買,則屬於對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你是無權分割的。

關於債務問題:該筆債務要看形成的時間,登記前屬於對方的個人債務,登記後屬於你二人的共同債務。

具體個案問題,可撥打022-27217665與專業的離婚律師進行溝通諮詢。天津離婚網

30樓:首冰夏黎興

符合,你可以換律師啊,再說,離婚如果沒有大額財產需要分割的話,沒必要請律師!

31樓:登佩波秋

孩子還小的話,一般判給母親的多。如果想要孩子最好協商解決。

離婚法律諮詢,關於離婚法律諮詢

過不過到你們家對於判決是沒有影響的,兩個孩子都要可能有點困難,因為你的愛人是有勞動能力,又有撫養能力和監護人的資格,外債是你們夫妻共同債務,不會產生影響的。首先,2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歸母親撫養,超過兩歲的,看雙方的經濟條件 家庭環境哪一個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法院會優先判給這一方。從你的情況來看,外債一...

關鍵離婚的法律諮詢

直接去法院起訴,或者提請法院調取婚姻檔案。不用去補結婚證。廣東胡律師 離婚有兩個方式 1 雙方能協商的話,直接去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 2 雙方協商不了,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訴離婚了。1.離婚必須有結婚證,你阿姨應該先到辦理結婚證的部門 當時領結婚證的街道辦事處或是婚姻登記中心 辦理婚姻關...

法律諮詢,關於財務,法律諮詢,關於財務

財務帳目有儲存期限 財政部有專門規定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一 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備註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 15年 2 記帳憑證 15年 3 彙總憑證 15年 二 會計帳簿類 4 總賬 15年 包括日記總賬 5 明細賬 15年 6 日記賬 15年 現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