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2021-03-04 06:35:03 字數 5716 閱讀 4453

1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

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者基本是沒有區別的,版權是過去的名詞,現在都叫著作權。

3樓:東經淚

頂二樓,很全面、專業

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4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5樓:上海巨集邦智慧財產權**

大多數人認為版權和著作權完全是同一個意思,那麼版權和著作權是人們所理解的那樣嗎.

版權和著作權的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

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版權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識的進步促進新作品的複製和在公眾中的傳播,版權通過賦予作者複製和分發的專有權以激勵創作者的創作活動.為了促進公眾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這些權利有很多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通過合理使用制度體現來.版權調整的權利涉及到三個利益群體——作者、發行者和使用者.

版權法作為支援知識進步的基礎既要考慮給與創造者和傳播者報酬也要重視支付這些報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權利.從18世紀早期英國開始,版權一直是為了試圖平衡創作者(和他們的出版者)的權利與使用者的權利的產物,現在是將來也是.三個利益群體都在使用版權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來穿作新的作品,發行人在市場上分發作品,消費者在家中、學校和辦公室使用作品,作者進行創造性的使用,發行者進行商業使用,消費者進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業問題的個人使用.

對版權資料的創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會與發行人和企業主控制商業使用的目的發生衝突,這使得平衡各種

競爭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復雜的是,不同團體的成員在不同的時間會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一個作者會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卻不希望別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補償;一個出版商會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書的一部分,但卻不願給與別人這種優惠;只有消費者的立場是不變的:

他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這些資料.

6樓:煙裡眸

無區別,並得到相關法律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合同中所稱的版權和著作權應該是訂立方針對相關權利的自我意思的表述,應結合合同上下文(比如簡稱、縮寫)理解,以免產生歧義......

7樓:匿名使用者

出版權:是指出版者對其依法出版的圖書和報刊所享有的權利,權利主體包括圖書出版者和報刊出版者。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出版權包括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約定期間內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和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報紙、雜誌的版式、裝幀設計享有的專有使用權。

而且專有出版權不得轉讓。出版權是著作權的內容之一。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因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依法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著作權主體是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過法定途徑也可以取得著作權。

著作權客體是具有獨創性和某種客觀物質表現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權法只保護作品的形式而不保護其思想內容。著作權的內容通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

廣義的著作權還包括鄰接權,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它具有無形性和相對的獨佔性和排它性。非經著作權人許可或無法律上的依據,他人不得行使該權利,否則構成侵權。

著作權與出版權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是主從關係,它們主要聯絡是:同為著作權是聯絡作品的創作、使用而產生的權利,通常指公民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佔有、使用和處分自己創作的作品的專有權利。而出版權僅僅是著作中諸多權利的一種。

它們的主要區別是:出版權與著作權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權並不等於著作權。著作權是作者的權利,只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作者將其作品的出版權轉讓或許可出版者行使罷了。

出版者(如出版社、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本身並不具有出版權,只享有出版經營權或出版業務權,即專門經營他人作品的出版業務。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授權或轉讓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權。這就是說,因作者轉讓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權。

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權(包括出版權)仍是作者的權利(作者賣掉著作權除外)。因此,實際生活中,那種認為「誰出的書,著作權就是誰的」思想顯然是錯誤的,這顯然是將出版權與著作權混為一談了。

8樓:優柔寡斷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

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

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人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

9樓:晨暮寶貝

基本無多大的區別,只是確定的權利範圍不一樣。

著作權和出版權是一個概念嗎?有什麼區別?

版權和著作權有啥不一樣的區別嗎?

10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11樓:day一路向北啊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

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

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人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

12樓:標星球

在我國,兩者是一回事。我國《著作權法》同時借鑑了兩**系的制度,該法第57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亦即在我國立法中「著作權」與「版權」為同義詞。

版權為英美法系之概念,最初指複製權,是為了阻止他人未經許可複製作品、損害作者經濟利益而由法律創設的權利;著作權為大陸法系之概念,原意為作者權。

區別1.所屬法系不同

版權屬於英美法系的概念,而著作權屬於大陸法系的概念。

2.保護的側重點不同

版權側重點在於保護作者的財產權利,因為英美法系國家將版權視為鼓勵、刺激創作作品的公共政策的產物;而著作權更為注重保護作者的人身權利,因為大陸法系的著作權法將作品視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

3.權利限制不同

因大陸法系的著作權法非常注重保護作者的人身權利,其相對於英美法系的版權,對著作權的轉讓施加了較多限制,其中著作人身權一般不允許轉讓或放棄。

13樓:上海巨集邦智慧財產權**

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

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版權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識的進步促進公眾的福祉,為了鼓勵新作品的複製和在公眾中的傳播,版權通過賦予作者複製和分發的專有權以激勵創作者的創作活動.為了促進公眾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這些權利有很多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通過合理使用制度體現來.版權調整的權利涉及到三個利益群體——作者、發行者和使用者.

版權法作為支援知識進步的基礎既要考慮給與創造者和傳播者報酬也要重視支付這些報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權利.從18世紀早期英國開始制定版權法開始,版權一直是為了試圖平衡創作者(和他們的出版者)的權利與使用者的權利的產物,現在是將來也是.三個利益群體都在使用版權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來穿作新的作品,發行人在市場上分發作品,消費者在家中、學校和辦公室使用作品,作者進行創造性的使用,發行者進行商業使用,消費者進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業問題的個人使用.

對版權資料的創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會與發行人和企業主控制商業使用的目的發生衝突,這使得平衡各種

競爭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復雜的是,不同團體的成員在不同的時間會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一個作者會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卻不希望別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補償;一個出版商會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書的一部分,但卻不願給與別人這種優惠;只有消費者的立場是不變的:

他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這些資料.

著作權和版權有什麼區別,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權利 五 複製權,即以印刷 影印 拓印 錄音 錄...

版權和著作權之間的區別,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 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權包括 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 一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權利 五 複製權,即以印...

版權和著作權是一回事嗎,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 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權包括 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 一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權利 五 複製權,即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