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是屬於單位還是屬於員工

2021-03-04 00:38:41 字數 5526 閱讀 1974

1樓:大明

一般屬於單位,但個人有獲得報酬和轉讓優先權。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屬於單位

但是專利法第六條規定了一種例外情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版條件完成的發明權創造,單位和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定有協議,對權利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就是說,如果只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了發明創造,並且單位和個人約定好專利申請權屬於個人的話,專利申請權屬於個人

3樓:卜東肇繡文

屬於單位。

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4樓:胡穰將又菡

如果是職務發明,則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屬於單位。

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

5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本單copy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職務發明, 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如果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什麼是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申請權屬於誰,發明

6樓:匿名使用者

專利法第六條規定: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專創造屬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您可以以自己為申請人申請專利,前提是您的發明創造不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否則可能會有權屬糾紛官司。

7樓:匿名使用者

職務發明其專利屬於單位跟個人

職務發明的專利歸屬權問題

8樓:華夏正義

律師解答: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本條所稱的「單位」,包括各國家機關、團體、部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發明人、設計人是通過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完成發明創造的自然人。本條所稱的「發明人」、「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即通過自己的智力勞動,完成產品、方法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技術方案的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成為專利。

二、職務發明創造,其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設計人任職的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1.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為職務發明創造: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這裡講的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利用單位的資金、儀器、裝置、原材料等;技術條件,包括單位未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發明人、設計人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發明創造,儘管不屬於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應作為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屬於單位。但是,本條第三款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除本條第一款規定屬於職務發明創造的情形外,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都屬於非職務發明創造,其申請專利的權利和申請被批准後的專利權,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四、對專利權的歸屬約定,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原則上屬於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申請被批准後專利權歸單位。但是,如果使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與本單位訂了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則按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應依從雙方的約定確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

9樓:專利蛋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歸單位所有,專利授權後,單位獲得專利權。

專利法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退休、調離原單位後或者勞動、人事關係終止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職務發明的專利歸屬權發生爭議的,有2個解決途徑:1、去法院起訴。2、由當地市級以上智慧財產權局處理。

什麼是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申請權屬於誰,發明人享有哪些權利/

10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職務發明是發明人為完成公司所交給的任務所作的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資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其專利申請權屬於公司。發明人享有署名權以及獲得公司獎勵的權利。

職務發明在技術創新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技術創新有兩個基本要素,人的創造性和資金投入。其中,人的創造能力起決定性作用。

隨著技術競爭加劇,研究開發深度增加,研究開發投入規模也越來越大,需要有組織的研究開發才能完成。因此,職務發明在技術創新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在我國的專利申請和授權中,職務專利創新水平高於非職務發明,但職務專利的數量少。

1985至2023年,國內專利申請和授權中,職務專利申請中發明專利佔22%,非職務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專利僅佔14%,但職務專利申請只是專利申請總量的1/3,其餘都是個人的非職務發明。而同期,國外申請專利中,職務發明專利佔95%。這些現象反映了我們需要借鑑國際經驗,完善職務發明權屬政策,提高國家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國際經驗:突出職務發明人作用總結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其職務發明權屬政策有以下規律。――職務發明的適用範圍有兩種主要劃分方法。

一種是按照職務責任劃分,僱員在僱傭合同規定的正常工作中或受僱主委託完成的發明屬於職務發明。另一種是按資源使用劃分,除了僱員職責約定的正常工作或受僱主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外,利用僱主的經驗、勞動和設施的發明也屬於職務發明。前一種劃分方法以契約規定的責任和任務為依據,界限比較明確。

第二種劃分範圍比較寬,若掌握不好,可能限制僱員靈活創造的空間。――職務發明專利權歸屬有兩大類。一是採取「僱主優先」的原則,職務發明專利歸僱主所有,職務發明人具有分享智慧財產權報酬的權利。

例如,法國的專利法規定,僱員依僱傭和委託合同獲得相應報酬。二是採取「發明人優先」的原則,職務發明專利的原始權力歸職務發明人,僱主享有專利實施權。如日本和德國採取這種原則。

日本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專利的原始權屬於發明人,僱主自動享有非獨佔實施權;當僱員將職務發明專利權利轉讓給僱主時,發明人有權從僱主處獲得合理報酬。――平衡僱主和發明人的利益,突出職務發明人的地位和作用。無論是僱主優先還是發明人優先,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在專利申請資格上都突出了發明人的地位,明確規定專利申請人必須是發明人或其受讓人(含法人)。

有了這條規定,僱主必須尊重職務發明人,發明人也對研究成果的創新性負有責任。如,美國實行職務發明僱主優先原則,但其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人應是發明人,非發明人申請專利時,必須持有發明人的申請轉讓書。――規範國有機構和**資助的職務發明人激勵機制。

通常,各國的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人報酬的基本原則,但不規定具體報酬比例或額度,實際報酬由僱員與僱主之間的合同來決定。由於**財政支出是公共資源,許多國家和地區通過一些專門法律或行政條例規定**所屬機構和**資助機構的職務發明人報酬比例。美國的《聯邦技術轉移法》明確規定了轉移聯邦技術收入中職務發明人提成的比例下限。

我國主要問題:重僱主輕發明人與國際上相比,我國職務發明權屬政策的主要問題是重僱主輕發明人。――對職務發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視不夠。

我國的職務發明採取顧主優先的原則,而且專利法規定,申請職務發明專利的權利歸僱主。其結果是,一方面,僱主直接控制了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忽視了僱員的權利和作用;另一方面,由於職務發明人沒有申請的權利,不必對成果的創新性負責。――職務發明人的激勵機制不到位。

儘管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人享有專利收入的分配權力,國家科技部等部門「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也提出,要依法對職務科技成果完**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給予獎勵。但因缺乏具體的操作辦法,在實施中,企事業單位往往強調職務發明歸單位所有,缺乏對職務發明人應有的激勵機制。特別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分配製度存在平均主義,大部分職務發明人難以獲得應有的報酬,員工的創新積極性不高。

――職務發明的範圍太寬,限制了研究人員的靈活創造的空間。我國的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指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包括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做出的發明創造;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我國的職務發明定義接近德國,但德國的職務發明專利的原始權歸發明人,僱主擁有實施選擇權。在我國,不僅職務發明專利歸僱主所有,而且職務發明的範圍定義太寬,限制了科技人員的主動性和靈活性。――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於大部分科研機構和大學,以及國家科技計劃沒有建立規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在職務發明權屬處理上,一方面,由於強調機構利益,忽視發明人利益,抑制了科研人員轉化成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由於管理不善,存在著發明人通過各種途徑將職務發明轉為非職務發明的現象,有些公共資源被轉化為個人成果。 幾點建議:重視職務發明人作用建立科技人員可以自由發揮所長的激勵機制是職務發明權屬政策的重要目標。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和技術市場不成熟,個人專利的後續研發和市場開拓比較困難,產業化程度低。因此,職務發明權屬應採取僱主優先的原則,但要重視職務發明人的作用,加大對發明人的保護力度和激勵。職務發明人的激勵機制並不是簡單的收入分配問題,應提高到增強國家創新能力的高度來認識,在法律和制度上給予必要的保障。

一是明確職務發明人的申請專利權。在專利申請權上突出發明人的作用,增強僱主尊重職務發明人的意識,提高發明人創新的責任心。二是適當縮小職務發明涵蓋的範圍。

以職務合同和委託合同為主確定職務發明的適用範圍,給僱員留有更多自由創造的空間。同時,為保證僱主的利益,可以允許僱主優先選擇實施僱員非職務發明專利。三是規範公共機構職務發明人的補償和獎勵制度,落實對發明人的激勵機制。

制定專門的補充性法規,細化國有和**資助的研究機構的職務發明人補償和收入分配辦法。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破除平均主義大鍋飯的觀念,切實建立職務發明人的激勵機制。民營企業主要靠市場競爭機制來決定職務發明人的激勵。

職務發明創造中,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誰?授權後誰是專利權人

如果是職務發bai明,則申du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zhi授權後單位是dao專利權人。專利內法第六條 執行 本單位的任務或者容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 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是屬於單位還是屬...

問 該項發明專利屬於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歸誰所有

根據已經有人回答給你的答案,可以看出這是屬於職務發明的範疇了 哪種情況下屬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的歸屬如何確定?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 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判斷是否屬於職務發明創造,不取決於...

什麼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哪些發明創造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產品或者方法發明創造,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授予條件 各國專利法規定不同,中國和多數國家都要求發明應具備新穎性 先進性和工業實用性。新穎性指在提出專利申請之日或優先權日,該項發明是現有技術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凡以書面 磁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