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是什麼意思

2021-03-04 05:04:43 字數 1575 閱讀 2758

1樓:塘西地下鐵

專屬債權一般是

來指具有人身依附性自質的債權,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

疾人生活補助費、傷害保險等費用的主張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債務人的財產主張權,一方生活必需品主張權,如最低生活保障費等。專屬債權因和人身密切相關,為保護權利人基本人權角度起見,可以對抗一般的民事債權主張。

"債權專屬於該債務人自身的除外",難道自己欠自己錢嗎?

2樓:玉米田伯伯

你說的是:因債來務人源怠於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不是自己欠自己的錢,是出於人道主義關懷的豁免。

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合同法中第七十三條 後半部分 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 外 是什麼意思啊?通俗點的解釋最好啦!~

3樓:藍亭攸草

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等權利。

(見《合同法解釋一》第十二條)

4樓:匿名使用者

也就是說具有人身屬性的債務是不能由其他人來代償的。

「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是什麼意思?

5樓:追夢

最高人民bai法院《解釋du一》第12條將專屬於債務人zhi自身的債權解dao釋為:基於扶養關

專系屬、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費、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什麼意思,能否舉例說明?

6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理解是:

債務來人的債權自也關係到債務人的債權人的利bai益。du舉例的話,a欠b錢,

zhic欠了a的錢;當a還不

dao出b錢的時候,c欠a的錢就可能會被用去還給b。

說的在具體些,a向b借錢,b可能就會要a出擔保,a就可能以c欠a錢這個原因權利質押給b。

又比如,a借了b錢,c借了a錢;a還不出錢給b,還跟c說,你的錢不用還給我了,這時b就會有一個代位撤銷權,撤銷a對c說的不用還錢,而要c將欠a的錢直接還給b。

7樓:我輕輕我輕輕

這麼說吧,我的理解是,這個錢(債務)不能是能夠使得債務人無法正常生活,要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

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bai法解釋一 :第du

十二條 合同法

zhi第七十三條

第一款規定的專dao屬於債

內務人自身的債權,容

是指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我是債權人,查封了債務人的房屋,但房子兩年後自動解封,房屋可以交易嗎?法院不支援查封,我如何維權

你好!1 在重新查封的空檔,債務人賣掉其所有的房產是合法的。其實你在到期之前可以續封的。2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 被執行人僅有一套自住房不許拍賣 但現行體制下的 中國特色 做法很多 很不統一,也很無奈。目前各地法院執行這種 和諧政策 的方法不同,有的法院是令申請人為被申請人 被告,被申請執行人 尋找一處...

債權人是否有權對債務人的房產繼承權進行保全

債權保全制度指的是債權人的利用撤銷權與代位權對自身到期債權的保全 專 前者指的是在債務人採取低價屬轉讓財產,抽逃資金等手段,積極削減責任財產之時,債權人得以自己的名義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實現的一種保全制度 後者指的是在債務人消極削減到期債權之時,債權人代債務人地位,向次級債務人要求清償的一種保全制度 ...

在債務人不知情的情形下,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是否有效

與債務人無關,此合同是有效的,保證人自願擔當承擔責任。但要是損害債務人的權益與權利時是無效的。有效。這對債務有利,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借款到期後債權人和債務人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重新達成口頭協議擔保人還有責任嗎?未經擔保人抄 同意,擔保人承擔不bai超過原擔保du 責任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