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即來
其實這事說難也難輪指,說不難也不難。
前妻作為兒子的生母,不讓參加婚禮有點說不過去,畢竟是生育之恩嘛。
現妻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養育之恩大於生養之恩,怕她受了委曲說明你是個性情中人,為你點贊。
我為什麼說其實也不卜桐坦難呢?你若想既不得罪人,又落個好,那就自已不作主,讓兒子來做決定。
兒子做決定可能有這麼幾種:
拒絕生母參加婚禮型桐,這樣你可以做工作,還是儘量讓參加;
讓參加婚禮,但行大禮時不讓上坐。這樣與你沒關係;
最後一種可能是既讓參加,也行大禮。這時你可提出:生母養母同樣重要,一同參加。
題主別認為我是開玩笑,也真有這種可能。我的一位同學兒子結婚時,前妻在左,現妻在右,自已居中,一齊接受了小兩口的叩拜,反而讓大家認為倒不錯。
新社會、新國家、新形式。反正現在離婚再婚很稀鬆平常,見怪不怪,這種方式也並不奇怪。大家說是不是?
2樓:開樂志應奧
這個問題涉及到家庭關係和婚禮帆運禮儀,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的文化習俗和家庭關係來決定。
一般來隱銀說,如果老公與前妻之間的關係仍然良好,並且兒子希望她參加婚禮,那麼前妻應該被邀請參加婚禮。然而,如果老公與前妻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或者兒子並不希望她出席,那麼可以不邀請她。
最重要的是,這個決定應該由新郎和新娘自己來做出灶轎宴,並尊重家庭成員的意願和感受。
老公前妻的孩子在法律上和我的關係
3樓:覃家鋒
法律分析:夫妻是二婚領了結婚證的。夫妻之間的孩子應該看是否能夠獨立生活。
凡是不能夠獨立生 活,或者未成年,夫妻應該對這樣孩子有扶養義務,有撫養權。孩子和二婚夫妻形成繼父母和繼子女關係。在二婚夫妻結婚時,夫妻一方對於不屬於自己親生的已經成年的可以獨立生活的子女,對夫妻另外一方不形成撫養與被撫養關係。
不構成繼父母和繼子女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雀虧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頃沒神,察慶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老公和他前妻的兒子結婚我可以去現場嗎
不能,子女成婚當天,是親生父母必須到場的。你是後媽。當然可以去了。你們也是一家人 如果你自認為自己是一個賢惠善良的妻子的話 你其實是可以去的。坐在來賓席上就可以。席後相互之間打個招呼就行。畢竟也是自己丈夫的孩子,去了也顯示自己的大度和涵養。可以,他的親媽去了嗎?徵求他們的意見啊!只要花錢他們樂意 我...
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的兒子今天結婚,他前妻去了,我沒有去,他給我發資訊說他好累,我說累了今天就好了
多注意休息 如果你老公已經不愛前妻了。你一定要大度 大度 多休息!兒子結婚應該高興啊!真的辛苦你了,我都心痛了,晚上早點睡 多注意身體,完事早點回來休息 啥也不用說,你老公也許有想法了 你就問他是不是想你回去呀 你說回來,我給你按按摩 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的兒子今天結婚,我沒有去,他給我發資訊說他好...
老公和他前妻的兒子,算我兒子嗎,長大了他會不會認他
不要糾結了,已經這樣了。好好做好自己,善待他即可。該怎樣就怎樣,未來的事情誰也不知道。當然算了,世界就象一面鏡子,你怎麼對它,它就怎麼對你 問題是兒子把你當媽嗎?我為什麼總是不能接受老公跟他前妻的兒子?首先,這個孩子bai不是du你親生的,他的骨子裡還是zhi對自己親媽比較dao 親厚,與你有段回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