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胖六六不胖
搶注商標是指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目的是從他人商標的商悉隱大譽中獲利,它通常是指購買使用現有企業名稱的網域名稱,意圖將名稱**給這些企業以獲取利潤的做法。這種被稱為搶注商標的做法起源於大多數企業對 internet 上的商業機會並不瞭解的時期,一些創業者將知名公司的名字註冊為網域名稱,打算等公司醒過來再把名字賣回給公司。搶注者的機會正在迅速減少,因為大多數企業現在都知道確定網域名稱是重中之重。
首先檢查商標是否將您帶到**,如果它沒有將您帶到乙個攜州正常執行的**,而是將您帶到乙個宣告「此網域名稱待售」、「正在建設中」或「找不到伺服器」的**,則您正在處理的商標可能會有很多搶注者,沒有真實站點可能表明商標所有者購買該名稱的唯一目的是以更高的**將其賣回給您。當然,沒有**並不總是意味著存在商標搶注者,也可能有乙個無辜的解釋,商標所有者可能有完全合法的計劃在未來擁有乙個**。
如果該域將您帶到乙個主要由與您的商標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的廣告組成的正常執行的**,您也可能會遇到網域名稱搶注的情況。例如,如果您的公司以提供視聽服務而聞名,而您遇到的**上充斥著其他公司視聽服務的廣告,則該**很可能是由正在交易的網域名稱搶注者運營的貴公司向競爭對手** google 廣告的受歡迎程度。
如果該網域名稱將您帶到乙個看似正常執行的**,與該網域名稱有合理的關係,但不與您的產品或服務競爭,那麼您可能不會看到域睜豎名搶注的情況。例如,如果您的商標是「moby dick」,用於處理捕鯨的美術,而您遇到的**是用於道路清潔機的,那麼您就沒有網域名稱搶注的情況。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會遇到商標侵權案件。
2樓:偏愛安辭
我覺得這種行為是不值得提倡的,雖然更大的可能是背後的營銷團隊在起鬨,想要更大的熱度。
3樓:慧慧答題
我覺得對方這種行為非常惡劣,明明不屬於自己的商標,非要去搶奪,最後也不會有什麼大作為。
4樓:創作者
這種行為是非常惡劣的,這種做法讓人們非常的鄙夷,想要通過這種方式賺錢,這種投機的方式讓人厭惡。
5樓:春季的風啊
行為很惡劣,容易擾亂市場,讓很多人不良性競爭,應該要給搶商標的人做一點處罰。
吸粉400萬的虛擬主播柳夜熙,商標被「光速」搶注,你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6樓:是大利呀
商標被光速搶注這種現象我派虧認為是正常的。因為市場上一直都有一批人,他們是不斷的在用商標搶注的方式來進行盈利的。一旦有什麼東西火了,他們就會快速的搶住這些商標,萬一這些公司跟他們買這些商標,它就可以開**去賣出。
我認為只要是合規合法的生意,也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以做的,他們做的也是合法生意,沒有問題。
商標被搶光的原因,是因為有大量的人都會去搶注這些商標。希望能夠在未來讓這些大公司跟他們買這些商標,這樣就能夠賣出乙個很高的價錢。做這一行的人其實早就有了,並不塵蠢神是近期才出現的,很多年檔雹前都已經有了。
比比如說他們註冊了柳夜熙的這乙個商標,那萬一柳夜熙他未來想要用這乙個商標的話,就的人需要跟擁有這乙個箱去交易,希望他們能夠賣給柳夜熙公司,這樣子他就可以開出**,比如說幾百萬的**,讓柳夜熙跟他們去購買。<>
這一群人所做的生意就是乙個純粹的投機生意。他們只要覺得哪乙個公司很有可能要發展做大,那麼他們就會快速的去註冊跟這個公司相關的一些商標。註冊了這一些商標之後,這個公司未來如果要使用這一些方面的商標,就會跟他們去購買這個商標,一般都需要幾百萬的**。
這些投機者他們通常會批量的去註冊某乙個公司的相關商標。
但是這些投機者他們對於這乙個社會來說是沒有做出什麼貢獻的,所以說我認為最好的還是去做一些實業,能夠為社會做貢獻的行業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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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呆呆呆
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國商標法存在嚴重問題。對於惡意商亂餘渣標搶注,違法成本過低,但註冊成本過低。所以,這就像是一條利潤豐厚的新聞。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63條的規定,如果法院認定註冊是惡意的,應當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應注意損害賠償,而不是懲罰性損害賠償。
以荊漢青為例,根據法律規定,有必要對權利人荊漢青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這麼好的話,這次荊漢卿如何證明自己被惡意後的實際損失?因為心情不好,****速度很慢,根據**播譁悄放的頻率利潤來補償嗎?
這很難證明。
第六十三條的最後一句規定,實際損失和其他權利難以確定的,法院應當根據情況給予300萬以下的賠償。
乍一看,300萬似乎很多,但你應該知道,太多像京漢清這樣的品牌並不毀圓是像華為那樣非常知名的商標,所以法院通常會給予1萬元以內的賠償。
因為法律只規定了300萬的上限,但是沒有上限。
試想一下,如果這個條款超過100萬,那麼荊漢青就提起了訴訟,惡意搶注商標至少要交100萬的罰款,那麼他還會如此明目張張嗎?
要知道,本公司以支付較少的資金作為組成資本,所以使用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承擔無限責任。
現在這家公司涉嫌惡意搶注103個商標,那麼如果他要為每乙個商標支付至少100萬元,也就是說,他的103個商標可能要花費他超過1億元的賠償金,他還會繼續做這種生意嗎?
僅僅譴責壞人不足以保護好人的權利。
相反,應該修改法律,以大大增加壞人違法的成本,從而更好地保護好人的權利。
8樓:幸福小豬豬
這是一種正常現象,每乙個大火的品牌,或者人物,都會成為商機,一些有先見之明的人就會搶先進行註冊。
9樓:天明愛吃瓜
對於這種惡意搶注的行為,國家應該予以一定的處罰,應該對於該政策進行完善和規劃。
10樓:情感小柒柒
我覺得這個現象並不好裂高枝,這種搶注商標的行為並不合適,很多人會用提前搶注商標的念談行為賺肆敏錢,這樣的行為並不合適。
11樓:不爽的爽朗菌
我覺得這一現象是非常合理的。因為這個主播現在是非常火的,所以有很大的知名度。
虛擬博主柳夜熙被搶注商標,這是否屬於惡意搶注?
12樓:是大利呀
從法律的拍塌蠢層面來講,這並不屬於違法行為。他們去搶注這個商標的行為,就是為了想要轉有一些這個公司的錢。我認為這是屬於一種投機行為,帶有一定的惡意性。
搶注商標這種事情一直以來都在上演,只不過之前大家沒有關注到而已。只要是一衫握些火熱的東西,基本上都會有大量的人立馬去搶住他的商標。他們搶出了商標,後面就能夠用**把這個商標賣給原來的公司。
這種行為我認為是帶有一定的惡意性的。因為這些搶注商標的人,他就是故意去搶注這些商標,然後想要用**賣給這個公司。但是從法律的層面來講,它目前還是屬於一種合法行為。
所以說也不能說他們這些人就是個壞人,只能是從道德的角度上去指責。<>
搶注商標這種行為已經存在了很久了,只不過以前大家一直沒有關注過這乙個方面而已。搶注商標的這些人,我認為就是乙個地地道道的投機者。他們一旦看到哪乙個公司火起來了,可能會需要用襲陪到商標的話,那麼他們就會迅速的去註冊這一些相關的商標。
這樣子就會把這個公司原來想要註冊的商標全部都給搶走了,這個公司如果真的很想用的話,他們就會向這些投機者購買這個商標。這個投機者往往就會趁機開出很高的價錢讓他們購買,以此獲利。<>
柳夜熙為什麼會突然這麼火爆呢?那這麼火爆的原因主要還是他這個**製作的比較精美,外加推廣而已。製作的這個**就是宣傳關於元宇宙的一些**,給人一種非常酷炫神秘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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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屬於惡意搶注,因為該博主的名字和頭像有版權保護,而搶注者無視法律保護,所以這種行為屬於惡意搶注。
14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虧伍覺得這確實是屬於惡意搶注,我覺得這種行為是非常沒有道德的,但是仍有搏空瞎許多公司喜歡做這種事情去謀取最大的利益。基空。
15樓:小燈社會生活說
個人認為是惡意註冊商標。因為凱橡柳夜熙是虛擬博主。虛擬腔孫談人美容**流行起來,是高科技發展伍碰的的產物。也體現了現在流行的趨勢。
16樓:創作者
是的,存在著惡意搶注的行為,這種情況是可以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的,可以得到合理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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