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幹家務活女的基本上都是沒出息的?

2025-05-16 04:06:56 字數 3360 閱讀 6236

1樓:寶59318匣燃

沒結婚的姑娘沒幾個願意做飯,但是有了孩子,我做給孩子吃,看他吃的開心,就很滿足。<>

孩子小時候,很多外面的東西不能多吃的。我倒是很佩服非常乾淨的女人,每天家裡收拾的乾乾淨淨的。家務活做飯不需要耗費太長時間,白天上班,晚上一小時做飯半小時收拾,出去吃飯也銀棚得需要乙個半小時的。

每天生活在乾淨整潔的家裡,吃著自己做的合自己口味的飯菜,和在飯店裡鋒坦則等著上菜,坐著不知道多少人坐過的椅子,用著不知道多少人用過的餐具,心情完全不一樣的。再說把飯做好吃和把房子打理井井有條,其實也是需要天賦的麼。而且愛幹家務活愛做飯和時間並不矛盾啊,和懶也不矛盾。

我喜歡幹家務也喜歡偷懶。我愛幹一部分家務,比如把灰塵脫掉,以及整理自己的東西,對自己的生活有種掌控感,這種家務我愛一兩個禮拜幹一次,所以信喚我還是有大把時間啊。

家務活女人必須幹嗎?

2樓:帳號已登出

家務也是夫妻雙方共同的義務,沒有人說女方必須做家務,男方就不可以。夫妻雙方都得養家,雙方都得做家務,剛開始也不喜歡做,但是她在家務方面老是嫌棄我不幹,而且還經常吵架。最後沒辦法就做家務了。

心想這總比吵架要強吧。

做家務的同時你也會感受她的辛勞哦,原來家務也不是這麼輕鬆的。大部分家務是我們兩個人一起做的。我發現自從雙方做家務以後,我們倆的交流也比以前更多了,感情也比原來好了,就從這一點來說家務也是要做的。

如果兩個人都是工作的,那丈夫應該分擔家務,因為兩個人都工作,誰都不輕鬆,沒有誰規定,必須要女性處理家務,男性就不能幫忙了,有的工作適合女性做比較細緻的工作,有一些體力性的工作或者做起來工作量比較大的,適合男性做,兩個人都工作自然,誰都不願意做家務,但是這個家庭的環境要想維持的好,就得雙方共同去努力,這樣才能有家的氛圍,男性也可以適當的承擔一些家務,分擔自己另一半的壓力。

如果兩個人之中只有乙個人去工作,比如是男性去工作,女性在家裡照顧孩子或者做飯之類的,這種情況下女性應該去處理家務,男性願不願意去分擔是他的問題,但是你不能對男性提出強制性的要求,因為畢竟他工作了一天,他是家裡主要的經濟支柱,到家裡自然也是想休息1點的,如果你什麼都不做的話,在家裡飯也不做,除了帶孩子什麼都不管,那顯然也是不符合乙個妻子的義務的,反過來說也是這樣,如果是妻子工作的話,丈夫在家裡丈夫也理所應當的把家裡的家務處理好,畢竟工作量是要適當的去分配的。

家務活是不是都是女人的事啊?

3樓:網友

我個人認為男人在養家的時候也是應該平分家務的,因為現在和過去不同,並不只是男人在賺錢養家,絕大多數家庭而言,女人也一樣,在工作也是一樣,在分擔著賺錢養家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應該盲目地認為家務活就是女人的事情,而作為男人也應該幫助自己的妻子和愛人共同的分擔家務。

如果在日常的生活中,很多男人認為自己的收入比較高,自己在外工作比較辛苦,就將家務活都推給了自己的妻子,那麼顯然是有失公允的,夫妻之間感情能夠得到很好維繫的重要乙個前提就是彼此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和相互體諒的,而平分家務鄭是維繫夫妻之間感情的一種重要的手段和前提了,無論男人並乎女人都有著分擔家庭重擔的責任與義務,賺錢養家不僅僅是男人的事,也是女人的事,同樣做家務活不僅僅是女人的專利,男人也要參與進來,共同的分單,這樣才能夠讓彼此心裡面平衡,胡蔽兆才能夠促進夫妻之間的感情。

另一方面來說,即便男人的工資和收入比較高,但是這也不應該成為褲租男人逃避家務勞動的藉口和理由,哪怕妻子工作賺錢再少,但是也是在為這個家庭而努力奮鬥,所以作為男人應該多體諒自己的妻子,當然了,在家務勞動的分配上也不應該過於的斤斤計較,本著能者多勞的原則,誰有時間和精力就多幹一些,但是另一方絕不能夠因為自己的妻子平時多幹家務活,就把家務活徹底甩鍋給自己的妻子,這顯然是一種不負責任,也會影響到夫妻感情的行為和態度,自己是一定要改變的。

家務活是不是都是女人做的?

4樓:網友

大部分家庭都是雙薪,男女都有自己的事業,從早忙到晚,回到家都很疲憊。不可以用「男主外,女主內」,女人善於家務,這樣的話作為藉口,讓女人獨自做家務。不誇張的講,男人對家務的態度,決定了婚姻的幸福度。

男人養家,更應平分家務。在一段婚姻之中,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相處之中也應該互補,不要絕對性的認為家務就應該女人來做,乙個男人要懂得體諒自己的妻子、愛這個家庭,做家務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而是一種愛這個家的表現。乙個男人要懂得疼愛自己的妻子,事業也會越來越旺,這個家庭會越來越幸福,可以這麼說,乙個家庭的幸福與否其實主要還是取決於男人對這個家庭的態度。

做家務就是承擔責任。

仔細觀察周圍人,會發現男人在家庭中,主動承擔家務活,夫妻間矛盾少且婚姻幸福。因為男人平分家務活,就代表他懂得責任,懂得將心比心,心裡有妻子的位置。男人只有懂得這個道理,主動幫助妻子分擔家務活,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給妻子做早餐。

晚上回到家中,妻子做晚飯,男人自覺的打下手,倆人合作,只需很短小時,就做好飯菜。兩個人都不累。吃飯時,倆人有說有笑,互相講述一天的趣事,婚姻非常幸福。

家務決定女人幸福度。

聰明的男人應該知道,自己娶的是妻子,不是保姆。男人就應該平分家務,因為分擔的是不僅是家務,更是責任。妻子的家務活變少,自由的時間就變多,妻子的幸福感會得到提公升。

老公就應該改平分家務活,因為女人不應被「無償家務勞動」佔據所有時間。乙個人快樂瀟灑,必有另乙個人負重前行。沒有誰生下來,就應該做家務。

總是乙個人付出,久而久之,家庭的幸福感必然降低,可能會導家庭矛盾的產生。特別是當代,妻子有自己的事業,回到家中還有忙不完的家務活,任誰都感不到幸福。男人做家務,就是為婚姻注入新的燃料,因為沒有人可以一味的付出。

男人自己要知道,男人賺錢養家,不意味著就可以不做家務,家務活代表著家庭責任。

家務活是女人的事嗎?

5樓:頭上有反骨

不是,但乙個家庭肯定是有分工的,根據實際情況,夫妻倆承擔不同的家庭責任。 不應該要求女生以後嫁人要帶小孩做家務,因為婚後持家的事情是每個家庭成員的責任,而不是把這些責任都推在女性身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橡做叢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梁櫻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胡兆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6樓:仍惠君

家務活應該是男女雙方共同承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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