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的 共有共用部分?

2025-04-23 19:10:53 字數 3441 閱讀 8748

1樓:豬排圖入侵

簡單說就是房子是兩個人名下的。(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鬧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差彎枯)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虛洞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由於我國住房制度多樣化,住房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的,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時已經取得產權的房屋。

第一,對於私房和具備產權證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產權證頒發的時間來界定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民法物權原理和我國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況下房屋權屬登記是房屋所有權取得的必經程式。只有辦理了產權登記或過戶手續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權。

因此對於在離婚案件中涉及的此類問題,如果訴爭的房屋是結婚登記後取得所有權的,應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所有權的,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樓:醜傻男人

這個度明確了。

所以你只要看清楚了就行。

其它都一樣的。

沒有不一樣。

3樓:美不過想像

根據該東西的說明書進行操作,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尋找相關的人員進行探索和研究,從根源去解決。

4樓:帳號已登出

因此不可以用洗衣機洗,會損害防曬擾帆衣,對洗衣機也不太好,尤其是脫水的時緩仿雹候較為危大野險。

房產證上共同共有是啥意思

5樓:劉慶豐

法律分析:所謂房屋共有,是指兩個單位以上,或者兩個以上共有的房屋。房屋共同共有區別於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係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係歸於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房產證上的其他共有是什麼

6樓:杜小軍

法律分析:財產所有形式可分為「共有」和「單獨所有」兩種。單獨所有是指財產所有權的主體是單一的,即乙個人單獨享有對答滲某項財產的所有權。

所謂共有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的證明,但並非確定不動產物權的唯一和最終根據,在登記為單獨所有與真實為夫妻共有的情況下,應當據實確定物權歸屬,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困滲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清尺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房產證上其他共有是什麼意思

7樓:創作者

房屋屬於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證書上登記的人為權利人,一般在房產證上加名之後就屬於共有財產,要是有共有人在沒經過其他產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轉讓或是怎麼的,那麼就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房產證共有涉及的情況較多,包括婚前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婚前簽約購房但房產證沒有辦下來,算不算個人財產等系列問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

婚姻法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產證上其他共有是什麼意思

8樓:戴金花

法律分析:房屋屬於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證書上登記的人為權利人,一般在房產證上加名之後就屬於共有財產,要是有共有人在沒經過其他產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轉讓或是怎麼的,那麼就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車船執照等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辦理。

房產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區別?

9樓:胡金東

法律分析:房屋按份共有是指兩個及以上的單位或個人按照各自的佔有份額,分別對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這個份額並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劃分為若干份,各自擁有單獨部分的所有權,而是共有人對房屋整體按照份額享有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那麼房屋共有就是指兩個單位或個人以上共有的房屋。

房產證其他共有什麼意思

10樓:趙秋華

法律分析:共同共有,說明此房不屬於乙個人的,屬於兩個人或多個人的共同的房產,買賣是需要這些人都同意並且出面辦理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房產證上共同共有是啥意思

11樓:王衛洲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共同共有,就是指房產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房產證上共有人是否是繼承人,房產證戶主對共有人有什麼特殊權力嗎

房屋為戶主和張xx夫妻共同所有。戶主去世後,屬於戶主的一半房產發生法定繼承,繼承人為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如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可由張xx一人繼承,獲得房屋的全部產權。房產證戶主對共有人有什麼特殊權力嗎 房產證戶主對共有抄人沒 襲有特殊權力 房屋共有人的權利 1 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在不...

共有房產證是什麼意思?共有房產證產權人是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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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是否要加我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有意義嗎?

可以不要你的名字,但是必須把你公公的名字去掉。如果有意外,這個是以後財產分割的首要條件。以後確實會有麻煩的,如果公公不在了,大伯也是法定的繼承人之一,可以參與遺產分割的,你們現在用自己的錢來還帳,我想一定不會留下個字據的,到時候可是隻重證據的.最好的辦法只能是讓公公和婆婆一起寫份東西證明一下,最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