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被駁回,這對案件的結果不會有影響!一定程賣虧枝度上講,江西高院審理勞榮枝一案更有優勢!畢竟,二十多年來,一直是南昌**在跟這起案件,勞榮枝潛逃二十多年被抓,也是羈押在南昌!
如此,江西高院審理此案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雖然說安徽合肥中級法院在二十多年前審理了法子英和勞榮枝一案,並且做出了判決!法子英在判決之後也已經伏法,但安徽合肥中級法院在勞榮枝一案出現新證據之後,沒有再負責此案的偵辦等等,介於案件的複雜性,所以,唯有一直偵辦此案的地方,來審理此案才能理清多起案件的來龍去脈,讓勞榮枝最終認罪伏法!
勞榮枝和辯護律師是想把案子發回安徽合肥重審的,畢竟,這又可以爭取時間!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勞榮枝一案二審一**,法院就駁回了這一異議,勞榮枝不必再抱有任何幻想,此次二審就是終審!
終審之後,她若不服可以提起申訴,但按照慣例,二次審理都是一樣的審判結果,最高院會駁回申訴!所以,勞榮枝應該明白,再想苟且偷生已經沒有機會,法律不會縱容惡人!
激烈。據悉,二審法庭上,勞榮枝的辯護律師吳某某和檢方在質證方面辯論的非常激烈!也許知名律師吳某某就是勞榮枝的底氣!
畢竟,法庭審案以證據為準!勞榮枝二審**後就翻了供,由此可見,她做了十足的準備!然而,檢方在質證依舊佔上風,勞榮枝的從容只能是鏡花水月!
關注。勞榮枝二審**後,法院外面有諸多**在等候!雖然知道審判結果出爐需要一段空衫時間,但**中敏不想放過這起案件,畢竟,這起案件很典型!
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你認為這一駁回,代表著什麼?
2樓:兔子舞
這對於案件的結果並不會造成嚴重的影響,畢碰橘竟勞動者的孫慧行為是清除呢則吵答受到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也是非常嚴重的,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嚴厲打擊這背後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於這方面的防控與管理。
3樓:踏敵
會影響案件的審判,會影響兄侍案件經世叢過,也會影響案件的判斷方式,會影響法官的決定,會導致搜塵櫻案件重新進行審理,也會導致案件的審判推遲。
4樓:網友
應該不會有影響的,畢竟這個案件已經證據確鑿了。勞榮枝的罪名基本上已經確定了。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被駁的原因有哪些?
5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駁回的原因有這些:
第一,雖然安徽合肥中級法院曾審理過法子英和勞榮枝一案,但法子英已經伏法,而勞榮枝一案已經時隔二十餘年,出現了新證據,所以,案件一直是南昌方面偵辦的,如此,合肥中級法院不再適合審理此案!
第二,勞榮枝是廈門**抓獲的,但廈門**是協助南昌**抓獲的勞榮枝,勞榮枝指畢差最終移交給了南昌,介於此,南昌才是最適合審理勞榮枝唯皮一案的地方!
第三,勞榮枝潛逃二十餘年,雖然安徽合肥還懸掛著勞榮枝的判決,但由於有了新的搶劫案,並且還有倖存者,如此,南昌才應該一直審理此案,直至結案!勞榮枝和辯護律師吳某某想把案件發回合肥中級法院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如果發回重審,起碼又要二年以上的時間,如此,勞榮枝又可以苟活幾年,再加上重審後對判決不認可,可以上訴,二審後不認可,還可以申訴,這樣拖延下去,又是四年光景,勞榮枝提出管轄權這一異議,可謂是心機非常深!所幸,法庭當庭駁回了這一異議,二審正在進行中!
網友熱議。此事傳到網上後,網友紛紛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勞榮枝本該二十年前就伏法,她已經苟活了二十餘年,是時候面對死刑判決了!的確,勞榮枝身上揹負的可是七條人命,四起案件,她再「演戲」,再裝不知情,也無法遮掩她的惡行和醜行,這是顯而易見的!
希望。勞榮枝二審聘請了知名律師吳某某,網友對此很是擔憂!畢竟,吳律師幾乎沒有敗訴的前例,網友擔心勞榮數旅枝二審改判!網友希望維持原判,希望二審結果可以告慰被害的那些無辜者!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你看懂了嗎?
6樓:冀北小靈通
被駁回的原因是勞榮枝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自己不是殺人**。我覺得她是乙個十惡不赦的人。
7樓:網友
沒有什麼證據,肯定是會駁回的,畢竟涉及到的罪名都是比較惡劣的。
勞榮枝案二審: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這意味著啥?
8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勞榮枝案二審: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這意味著勞榮枝以及其辯護律師吳某某想讓案件發回安徽合肥重審的想法落空!
法子英是由合肥中院審理的,勞榮枝最初也是由合肥中院審理的,並且合肥中院至今有未生效的勞榮枝判決書!這份判決書本該在二十年前生效,但勞榮枝選擇了潛逃,在這種情況下,勞榮枝想讓案件再發回合肥中院審理,痴心妄想!再者,勞榮枝一案又發現了新證據,發現新證據,新案件之後,一直是在南昌偵查的!
如此這般,由江西省高院審理此案是符合司法程式的!
勞榮枝和辯護律師為了此案可以重審,可謂是絞盡腦汁!只可惜大量事實證陪埋據之下,勞榮枝惡貫滿盈,如今已經二審,勞榮枝只能安然接受二審!二審如果維持原判,二審即終審,勞榮枝只能認罪伏法!
如今,二審正在進行,勞榮枝表現強硬,出乎眾人意料之外!在大多數網友的眼裡,勞榮枝應該認罪求寬恕,而她竟然在二審時推翻了一審時承認的罪行,讓人唏噓不已!
求生意識強。
勞榮枝如今一系列的表現,說明了她的求生意識很強,她不想被執行死刑!然而,觸犯了法律就要承擔法律後果,勞榮枝應該明白,一切已經晚了,從她夥同法子英作惡的那天蘆尺螞起,從她潛逃的那天起,她已經沒有了回頭路!法不容情,法庭是莊嚴的,勞榮枝應該明白「演戲」無用,事實真相才是硬道理!
網友熱議。勞榮枝更換了法援律師,聘請了知名律師,困握勞榮枝為二審準備已久!然而,勞榮枝應該明白,再厲害的律師也無法遮掩她犯罪的事實!她必將承擔法律代價!
勞榮枝案二審: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對此你怎麼看?
9樓:不會飛的肥豬
意味著這個人在給自己挖坑跳,眼裡毫無敬畏之心。
10樓:網友
意味著刑罰加重,不給減刑或者緩期了,勞榮枝的案件還是很嚴重性質的刑事案件,應該受到嚴懲。
11樓:幸福小豬豬
這意味著勞榮枝這個案件已經告一段落了,將會維持以前的原判,最終會畫上乙個圓滿的句號。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你覺得這個案件會是乙個怎樣的走向?
12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二審正在進行!我個人覺得勞榮枝一案二審維持原判的概率為百分百,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一審檢方出具的證據,已經非常充分了,已經形成了堅不可摧的證據鏈!介於此,勞榮枝聘請知名律師進行辯護,也無濟於事,吳律師雖然可以奮力一試,但想力挽狂瀾基本不可能!
曾有一位退休法官解讀過此案,這位法官認為勞榮枝想要改判,想逃脫死刑,只有滿足二個條件當中的乙個,才有可能實現!這二個條件,一是律師找到新證據能夠證明勞榮枝是被脅迫的,而且是一直被法子英脅迫!顯而易見,這個證據根本不可能出現!
二是勞榮枝有重大立功表現,勞榮枝即便想立功,她也沒有機會了!畢竟,她潛逃二十餘年,只有過錯,沒有任何立功表現!專業人士都給出了這樣的結論,勞榮枝想在沒有受害者家屬諒解的情況下,二審改判,痴心妄想!
庭審。據庭審旁聽者描述,勞榮枝在二審法庭上表現的很從容自若,在檢方問題的時候很犀利!旁聽者稱看到勞榮枝改變這麼大很是吃驚,畢竟,勞榮枝在一審一直在扮弱小,二審從始至終保持一種激進狀態,很令人詫異!
這位旁聽者稱勞榮枝的辯護律師並未提交新證據,而是試圖推翻檢方的一些證據!藉此開啟新的局面!旁聽者表示檢方和辯方交鋒激烈,但檢方證據在手,一直佔上風!
原判。勞榮枝一案二審維持原判,是民心所向!尤其是受害者家屬正在翹首以盼,希望勞榮枝能夠儘快認罪伏法!希望勞榮枝一案二審結果符合大眾預期,讓「女魔頭」承擔應有的代價!
法庭駁回勞榮枝對案件管轄權異議,訊號很明確!
13樓:小白庚子
我覺得這個案件的走向沒有絲毫意義,就是勞榮枝一定會被判死刑,其餘的結果我不接受。
當事人對提出的管轄權異議被駁回
14樓:李俐
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
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級別管轄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並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一)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二)異議成源數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一、管轄權異議影響**麼。
管轄權異議不影響**。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後,法院會對異議進行審查,但不會**審理,異議成立的,裁定案件移送有管轄權法院審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二、申請異地管轄權被駁回該怎麼辦。
法院收到當事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後,經審查確認異議不成立就可以裁定駁回,並沒有限制要達到一定時間後才能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
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高階法院管轄。
高階人民法兆租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族裂兆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案件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書
15樓:姚吉志
為正確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依法維護訴訟秩序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雹拿級別管轄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並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一)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二)異議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二條在管轄權異議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受訴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訴裁定的,對管轄權異議不再審查,並在裁定書中一併寫明。
第三條提交答辯狀期間屆滿後,原告增加訴訟請求金額致使案件標的額超過受訴人民法院級別管轄標準,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請求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一條審查並作出裁定。
第四條上級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將其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作出裁定。當事人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並作出裁定。
第五條對於應由上級啟或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不得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交其審悄肆伍理。
第六條被告以受訴人民法院同時違反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規定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一併作出裁定。
第七條當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轄權異議,但受訴人民法院發現其沒有級別管轄權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對人民法院就級別管轄異議作出的裁定,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並作出裁定。
第九條對於將案件移送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裁定,當事人未提出上訴,但受移送的上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依職權裁定撤銷。
第十條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的規定,應當作為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的依據。
第十一條本規定施行前頒佈的有關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吳丹紅為什麼要為勞榮枝辯護
吳丹紅是乙個知名的刑事辯護律師,他的專業領域包括但不限於刑事辯護 民事訴訟 液含含法律援助等。他為勞榮枝辯護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為一名律師,吳丹紅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也深刻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無論被告人的罪行有多麼嚴重,都應該得到公正的審判和合法的辯護,這是保障被告人基...
勞榮枝案宣判,「小木匠」遺孀發聲,如何從法律的角度看待這件事?
從法律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情,這件事情是乙個非常惡性的故意殺人案件。整個案件糾結的點,就是勞榮枝到底有沒有涉嫌故意殺人。勞榮枝和他的家人都主張,勞榮枝是被脅迫的,他沒有參與故意殺人,但是一些證人的證詞卻不是這樣的。有乙個生還者說勞榮枝曾經威脅他。拿著刀說,如果你再動我就殺了你。我覺得從法律的角度上,這句...
被害人律師說勞榮枝有非凡表演才能,哪一面才是勞榮枝的真面目?
罪惡才是她的真面目,現在看起輪坦來悔答她好像是無辜的,但是根據有利的證據當中可以指明,她真的是揹負了很多的 所以就碧桐慧是乙個罪惡十足的人。殺人如麻這一面才是勞榮枝的真面目,勞榮枝是乙個特別親切的人,也是特別自私的人。殺人狂魔才是最真實的一面,因為她讓很多的人都受到了傷害的,她的內心還是比較狠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