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在田裡玩耍的小熊狸
俗話說的好:「由儉入奢易 ,由奢入儉難。」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休息半年了,已經習慣了無憂無慮的生活,這個時候如果猛然間回到職場肯定是不適應那種條條框框的,習慣性懶散的解決辦法就是,過一段重新適應一下就好了。
小時候,每當放寒暑假的時候,心情是很愉快的,因為終於有這麼多的時間可以不受老師的約束了,可以放縱自己了。轉眼間,乙個假期快要過去了,發現自己的假期作業還沒有做,又想到馬上就重新迴歸校園了,心裡很不情願去上學。這個心態就跟你休息半年不想去工作是一樣的道理。
工作以後,每逢國慶、春節假期結束,都不想去上班,因為假假期的愉快和放鬆情緒還未離去,上班就意味著按部就班的接受公司約束,心中那是一萬個不願意啊,但是也沒辦法,還得老老實實去上班。
如果你之前是艱苦樸素的生活,猛然的進入小資奢侈的生活狀況,肯定很容易的,因為你沒享森沒受過這種奢侈生活。如果你之前是富裕奢侈的生活,猛然的進入到貧困生活中去,你肯定很難適應,因為你已經適應了那種富足的生活環境。
同樣的道理,休息時候的情緒讓自己進入了舒適區域,這個舒適區不希望自己重新迴歸到那種充滿壓力的職場生活。
因為生活的壓力很大,不想工作也得咬牙堅持,只要你重回職場,重新適應這種快節奏、高壓棚虛力的環境,一旦適應以後此和納就不會產生不想上班的情緒了。休息要有度,工作要適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f但是
是的,我也是這樣的,在休息的時候會感覺非常放鬆,會特別牴觸去工作。
3樓:羅文
是的,我也是這樣,在休息半年以後不想去找工作了,覺得工作特別累。
4樓:在那夜裡
我也是這悄搭樣的,休息的啟圓拿時腔清間長了已經非常習慣這種輕鬆愉悅的生活了,突然想一想那種高壓的生活就會特別的累。
不想繼續工作了
5樓:公尺蘭加油
單位一直沒有給你繳社會保險,就這一條你就可以隨時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第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你想善始善終,改蘆你可以選擇另外一種辦法,因為你現在還沒有轉正,也就是說你還屬於試用期內,依據《勞動仿殲野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提前3天通知並沒有說必須是書面形式,不過還是建議你寫乙份書面的辭職申請,然後讓單位領導簽字,你自己要保留乙份,這樣就沒問題了。
就這兩種辦法,如果你走法律程式,到時候你可以去勞動仲裁,不過這樣做肯定會得罪單位,而且勞動仲裁也需要一定時間,不過你可以拿到賠償金。
如果你想盡快辭職,並且不想得罪這個單位,你就提前3天通知單位領導,就說有急事需要辭職,因為我在試用期內,所以按照法定程式我提前3天通知你們。
問題補充:單位招不到人,不同意辭職怎麼辦?
答:難道說單位半年招不到人,那你豈不是要在單位在幹半年?所以單位這樣的要求肯定是備喊不合理的。
況且用人單位一直沒有給你繳社會保險,你不告他們就很不錯的了。你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通知單位就可以,只要你履行了提前通知的義務就可以了,至於單位是不是能招到人和你無關。
建議:勞動者以書面形式履行提前告知義務,一定要保留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用人單位拒絕簽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證據證明已經書面通知了用人單位。最好採取郵局快遞的形式,並保留快遞詳情單,否則,發生糾紛時,用人單位反過來說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擅自離職,那就被動了。
有沒有像我一樣的不想工作,想休息一段時間?
6樓:網友
有的,而且還有很多人。
休息大半年了,突然要去上班 感覺又不想去 為什麼?
7樓:
休息大半年了,突然要去上班 感覺又不想去 為什麼?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適應某一件事,無論這件事讓我們累或者讓我們更舒適。很顯然你已經適應了舒適的休息時間,猛然的讓你去上班,去工作,去「受累」,身體會自然的產生抵抗的情緒。工作大概乙個星期左右就可以適應了,希望能幫到您。
休息一年了,真的不想去上班了怎麼辦呢?
8樓:虎璟牛巨集盛
不想上班怎麼辦。
你不想上班,是因為什麼呢,不喜歡這份工作?還是嫌錢掙的少?還是因為覺得上班太累,堅持不下去?
我覺得你總得找出個你不想上班的理由吧。因為大家都知道乙份工作有多麼難找,工作是什麼,就是生活下去的本錢,如果你的父母有錢,錢多的讓你下半輩子都可以衣食無憂的話,你可以不上班!其實從其他朋友的言談中都可以看出工作的辛苦,都有抱怨與無奈,但這世界就是這樣啊,沒人願意上班的,可為了生存啊,為了將來更好的生活啊,所以我們都要想開一點,除非自已當老闆,話又說回來了,假若你當上了老闆,那也得上班啊,要不然,錢從哪兒來呢。
不想繼續現在的工作了
9樓:分享的知識最有用
那要看你為什麼辭職,辭職的原因很多,但是你不要基於以下幾點辭職:
1、因為人際關係不和。
2、老闆比較討厭。
3、自己覺得沒有發揮長處,老闆經常讓自己處理一些小事,沒有勇武之地如果你是為了家人、物件或者有更喜歡的行業,我很贊成你辭職重新開始,如果是為了以上所說的原因或者類似的原因,那麼就不要辭職了,你的單位其實沒有你想的那麼爛,有些問題你需要學會處理,學會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就算是你離開了這個單位,你到下乙個單位也是一樣要面臨這些問題,所以要學會面對,學會解決;如果是因為待遇問題,那就更不用了,你只要能表現出你的能力不怕老闆不給你漲工資。
10樓:網友
分析所存在的問題是自身原因還是公司原因,想清楚後離職~
女朋友說,叫我再也不想見到我了。怎麼辦
其實也沒什麼大問題,不用太擔心。你睡過頭和她m來了,這個嘛相互理解一下,她喜歡什麼你應該知道一些的,哄哄她就行了。1 因為m來了,對情緒肯定有點影響,所以你必須要諒解她。2 你買一束在她公司樓下等她下班,給她一個驚喜。如果你們之前不是很大問題的話,應該這樣可以解決了 好好解釋一下吧 這也不是什麼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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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被生bai 活奴役,du還是想奴役生活 如果zhi你想被生活奴役,那麼dao你可以繼續回為了生活去答 做自己不喜歡而發揮不出自己優勢 展示不出自己生命價值的工作 得過且過的走完一生 如果你是想奴役生活,那麼請果斷的放棄你那不喜歡也不能展示你的才能和價值的工作,那隻會浪費你的生命,讓你的生活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