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林林社會論
在愛情中互相傳送禮物是表達心意的一種和槐方式,但是禮物也應具有一定程度,並且不能無限期地「顛倒」傳送, 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釋出了該審判的錄影帶, 乙個女孩和男友分手後,她將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價值40萬元的禮物, 原告聲稱他兩個月前與男友建立了浪漫關係,並一起搬家。 經過愛情和如擾同居之後,男朋友住在自己的房子裡, 在戀愛期間,她為男朋友買了一塊價值38,000元的手錶,併為他買了價值340,000元的汽車。
但是經過6個月的戀愛,她的男朋友總是出於各種原因拒絕回家。 這個女人受不了了,所以她分手了。 分手後,這名婦女希望對方退還她購買的禮物,但對方從未退還,因此她出於憤怒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在審判期間,法官的「母親式」審判也引起了許多網渣棚旦民的關注, 關於女孩的無限「職位」,法官再也受不了了。 法官問女孩為什麼她要為對方買那麼多東西。
那個女孩說對方的條件不如她自己好,所以她想更好地對待他, 法官在庭審中獲悉,在戀愛關係中,儘管該女子給了該男子超過40萬元的禮物,但該男子從未為該女子買過任何禮物, 該名男子的辯護律師說,該名男子告訴她,他還為該名女子購買了禮物,總價值約10萬元至20萬元人民幣,但她不知道那是什麼, 擁有這樣乙個「傲慢」的女友會讓很多人感到嫉妒。
但是作為乙個女孩,許多人非常同情原告。 幸運的是,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終於向原告支付了23萬美元的汽車和手錶折扣, 墜入愛河時,女孩必須愛自己一點,不要為愛付出太多, 畢竟,墜入愛河與婚姻無關,並且將來可能會破裂, 愛應該平等, 由於另一方的條件惡劣,因此無需盲目奉獻, 盲目奉獻並不一定帶來好處。
2樓:佳音
如果有購物的發票,這個時候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要回這些贈品,但奉勸女孩子們千萬不要那麼盲目。
3樓:愛大樹苗
我覺埋罩得沒有辦法要回的,畢竟當時在一起的時候,女生是出於自願給男生買的,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都是出於你情我願的狀況下,兩個人在談戀愛的情況下,送的禮物算是贈彎吵鬧予碰慎,沒有辦法再要回。
4樓:歧山蘭
我認為遇到這種事情,如果自己有一些證據,可以和該男子芹掘協商解決,則伍如嫌盯核果實在想不了任何辦法,可以通過其他途徑。
5樓:情感大師**
這搏含個時候還是要及時的和自己的男朋友進行溝通和交流,希兄銀攔羨胡望男朋友能夠明白這些東西是送給他的,到最後分手了還是要還回來的。
戀愛時給予了對方很多貴重的禮物,現在分手了,可以要回來嗎?
6樓:戀娛說
完全可以要回來。
我們不是常說做人一定要有情有義嗎?兩個人在一起談過戀愛互相見證過,這也屬於正常現象,那究竟是什麼原因非要把禮物要回來。
李林。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乙個女生,兩個人相處挺好。經常出去逛街,時間一長,這個女生就要求李琳。
給他買了乙個手鐲3000多塊。可是沒過多少時間呢,兩人因為其他原因分手。
明明就感覺到不對勁,為什麼沒有送禮物之前就沒有出現過矛盾,反而給他買了這個手鐲之後呢,就經常吵架。所以你們就打算把這個手鐲要回來,但是也費了很大的力氣。
貴重的禮物確實不適合在戀愛的時候贈送,尤其是車子,房子,還有一些金項鍊和金手鐲。再加上自己的經濟條件一般,這已經不符合戀愛當中的一些條條框框。
通過上述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送禮物本身就不甘心,或者說不願意,而是女人被迫要求贈送這個禮物。
戀愛時間的增加其實也是有成本的,例如乙個女生跟乙個男生談戀愛,6七年的時間,人家把大好的時光都浪費在你的身上給買個包包,買個衣服,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我們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進行乙個準確的分析,幾百幾千塊錢在戀愛當中的消耗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幾萬幾十萬最終消費確實也超出了普通的關係。應該有乙個準確的說法。
分手見人品這句話用在這裡非常合適。不僅僅是某一方的人品的體現,可以通過分手這件事情能證明乙個男人是否有足夠大的度量,證明乙個女人是否有足夠真的感情。
該要的,該退的,既然都已經分手了,應該主動一點。
7樓:韓諾諾
我認為當然可以要回來,因為法律規定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送的禮物,在分手以後是可以依法要回來的。
8樓:夾竹桃
可以要回來的,因為這些禮物是以結婚為目的送出去的,如果分手了可以依法要回來。
9樓:小阿星
可以要回來。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和對方及時的聯絡,然後進行溝通,將之前的一些東西要回來。
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分手時可以索回嗎?
10樓:帳號已登出
送不送禮物看你們兩人頃襲日常中在不在意這種儀式感。
而我們在意的是,你這禮物送出去了,如果,我是說如果,分手了,還能不能要回來……
警隊裡辦案時經常會說:要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
辦案如此,愛情亦如是!
其實,談戀愛很重要,學習點法律雀大兄知識也很重要。有人說送出去的禮物還要回來,這人也太渣了!渣不渣咱們仿橋不討論,就討論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1、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
2、戀愛期間贈予貴重物品,雙方分手時可以索回。這種贈予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予,即附加了結婚的暗含條件。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期間「承諾」贈予。戀愛期間,一方一激動,揮筆寫下《贈予xx協議》等書面協議,承諾贈予,但後來分手,受贈方並未實際獲得贈予的,即便雙方簽署過贈予協議,法院也不再支援該贈予關係。因為《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贈予合同是「要物合同」,在實際贈予之前,贈予方可以撤銷贈予。
4、送出去的彩禮還想拿回去?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很多家庭都會涉及到彩禮的問題。男方為表示誠意,給了相應的彩禮。
可最後男女雙方卻沒有結婚。那這給出去的彩禮還能不能要回來呢?戀愛期間贈予「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以下情況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5、希望你們早點有物件,就這樣。
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分手後能索回嗎?
11樓:友說友笑混剪
如果你想在委婉的方式下要回禮物,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
1. 以感性回憶或重要性作為前奏,讓他或她知道這件禮物對你非常重要,但現在你有些不舒服,讓你想起那段關係。你可以請求歸還禮物或者問問對方的想法。
2. 請對方幫你做某些事情,例如他或她穿那件你送的衣服來和你吃飯或者玩樂,這時你可以提出讓對方歸還這件禮物。這種方法可以讓對方瞭解你的意願,同時也不仔殲答會讓對方失面子。
3. 找到乙個共同的念慧朋友或者第三方,讓他們替你傳達。這種方式可以使得交流不會改凳那麼尷尬,同時第三方可以更易於認同你的立場。
無論哪種方法,都需要在真誠和尊重的基礎上進行,並且也要考慮到對方的感受,不強求對方做出自己想要的決定。
如果你和你的前男友或前女友之間沒有明確的約定或協議,一般來說,送出的禮物都是彼此的所有物。這意味著,如果你分手後希望索回你所送出的禮物,你需要直接向前男友或前女友詢問他們是否願意歸還禮物。但是,你也需要考慮到你的請求是否會引起對方的不適或情緒上的不適,因此需要在考慮周到後再進行行動。
12樓:cc橙子心靈
小禮物就沒有多大的價值,不值得去要回來的了。
相戀2個月,女子送男友40萬元禮物,分手後是否可以追回?
13樓:情感神仙諮詢師
一、戀愛世界需要經濟賬單處理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了,也就是後悔對乙個人那麼好,眼光沒有問題,另乙個人應該會返還禮物。
談戀愛就是發燒的言行舉止,喜歡男方,自己有經濟條件就可以給他最好的依靠,他主動提出分手,乙個男人會有男子氣概,應該一分不少還給前女友。
若是女孩子主動提分手,那就是不滿意彼此之間的交往世界了,男孩子應該也要乙個好印象才對,還一半也是好男人。
要是兩個人非要分出誰比誰花的多,那就要重新算計彼此分手賬單了。
二、戀愛世界總是兩個人最美好的時光歲月,珍惜彼此緣分了,戀愛失敗也能留一種朋友關係,追究各自損失也要追求一種兩全其美。
女孩子對待男孩子捨得花錢也是女孩子珍惜兩個人的愛情世界,兩個人終止戀愛關係了,男孩子應該表態,自己有沒有給女孩子送過貴重禮物就成了賬單世界的良心債務。
女孩子有權計較彼此交往時的經濟賬單,畢竟好好的愛情世界沒有了吸引力也是男孩子一半錯誤,男孩子應該承擔乙個男孩子有的優點。
分手費就是男孩子的愧疚費。
三、女孩子看不起乙個男孩子捨不得還情感債務了,也就是分手原因了,算是眼光太差給予的存在感,只能自求多福了,千萬不要搭上自己的經典時光。
乙個男孩子有自己的自尊心,一般不需要女孩子提醒也會還清心理債務,要是沒有情感債務,就是被喜歡自己的女孩子慣壞了。
乙個優秀的女孩子應該能發現乙個男孩子的真面目,真是看走了眼,教訓教訓就算了,不要與乙個很差的男孩子耗費大好時光。
40萬禮物看準乙個愛情不值得,也能看清一種緣分不需要自己消費他愛情。
14樓:墨說古今
分手後不可以追回,是女子送給男友的,是一種饋贈行為,所有權發生了改變了,也是女子自願的,所以,分手後不可能被追回。
15樓:醉煙看人間
我覺得這筆錢還是可以追回的,並且是這麼大的一筆數字,戀愛當中涉及到大金額的,我覺得男女都要小心。
16樓:南南愛娛樂
我覺得分手了應該還是算了吧,不要去追回了。畢竟自己當初也是心甘情願去贈送的,就當餵狗了。
17樓:了不起的媽咪
這個分兩種情況來講,一種是自願送的,無法追回;一種是被騙**路的,可以儲存依據尋求訴訟。
18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可以,只要女子出示禮物為自己所送的證據,經過依法判決後就可以追回了。
19樓:劉心安兒
不可以,是因為在戀愛期間贈送對方禮物是自己願意的,而且對方也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20樓:玖塵
如果當時是以禮物的名義送出去的,那麼是不可以追回的,如果不是,有追回的可能。
21樓:你真的好嗎
這個很難再追回來,因為是女子主動送對方的,並不是這個男孩子和她要的,就算要追回比較困難了。
女孩戀愛2個月送男友價值40萬元禮物,分手後起訴追討是否合理合法?
22樓:刺客聊社會
實際上法律上並沒有對這種事情作出特別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在分手後女孩起訴追討算是合理的,但也不算違法。當然具體應該怎麼判,那就要看實際情況了。<>
這件事情其實是發生在吉林,吉林省的某女子和自己的男朋友同居兩個月,並且還送給了自己的前男朋友很多財物,比如說有名貴的手錶以及汽車的總價值,大概是40萬元左右。但隨後該男子便表示要和這個女孩分手,在分手之後女孩也是特別的氣憤,於是便直接去吉林省高院進行起訴,要求該男子退還自己送給他的這些禮物。該女孩聲稱在戀愛期間自己給男孩送了很多名貴的禮物,但是男孩子從來沒有給自己買過任何東西,既然現在兩個人分手了,那男孩必須得退還這些禮物才行。
而這件事情也是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當然了,這種事情其實也沒有辦法說出誰對誰錯,畢竟當初送禮物那是女孩心甘情願的事情,而且法律也沒有任何的明文規定,在確定戀愛關係之後就不能分手。<>
在庭審中,法官也是以一段「媽媽式」的審問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因為這個法官在開始的時候就質問了這個女孩:「在剛確定戀愛關係就同居嗎?送這麼多東西,你的父母難道沒有管你嗎」,那我還有表示這個法官的語氣特別像乙個媽媽,在教育的同時又帶著一點點關愛,所以也是有很多人被這個法官圈粉了。
其實上面我們已經說過了,因為關於這種問題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女孩上訴之後後法庭也只是以調解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案件,最後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人願意支付給女孩車輛以及手錶的折價款,大概是23萬左右。<>
事實上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存在著很多這種現象,對於年輕人來說是可以談戀愛的,但是在確定戀愛關係之後,確實不應該馬上就同居。因為確定戀愛關係不代表你們兩個人就一定會步入婚姻殿堂,而女孩子也一定要矜持一些,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即便是確定了戀愛關係,那也不能送給對方鉅額的財產,有的時候年輕人似乎就是被戀愛衝昏了頭腦,在戀愛當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本性和方向,我覺得這一點確實是年輕人需要警惕一些的。
戀愛月送什麼禮物有意義,戀愛一個月送什麼禮物有意義
要看你們感情怎麼樣的 給你看一下禮物含義的對照表 1。圍巾 我永遠愛你。2。信 我想念你。3。花兒 我希望把我的名字放在你的心上。4。書 我相信你很聰明。5。口香糖 我希望跟你交往得很久。6。香菸 我討厭你。7。本子 我希望看你的天真的愛情。8。戒指 你永遠屬於我的。9。傘 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護你...
40天到月的小薩摩能洗澡嗎,40天到2個月的小薩摩能洗澡嗎?
小狗狗能有多髒,不要洗弄不好會著涼的,如果覺得髒,就用毛巾沾溫水給它擦一擦好了!不要洗,即便在接種疫苗後一個月內也是不能洗的,以防針孔感染 在未接種疫苗前不要給狗狗洗澡,萬一出點問題,你會悔之晚矣的!這麼小的狗狗最好不要給洗澡,本來免疫力就低,你還沒給打疫苗,要是感冒了就很難治了。最好是打完疫苗一個...
外賣小哥一天送40單,乙個月一千兩百單,月底工資大概是多少?
大家的生活條件好了,人也越來越懶了。很多人都懶得出門買飯菜,可能會選擇吃外賣。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外賣小哥,他們騎著車子送外賣,不管什麼天氣,都能看到他們的影子。大家都很同情外賣小哥,覺得他們掙錢不易,但是他們的工資其實並不低,可能比我們的工資還高。不少人好奇送外賣能掙多少錢,可以看看小吳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