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夥人打架我只捱揍沒還手負法律責任麼

2025-04-09 12:25:07 字數 3415 閱讀 3436

1樓:

。。。首先表示毀碰敗同情,其次,你們這屬於聚眾鬥毆,擾亂社會公眾秩序,所有參與人員都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沒有造成**的話,情節屬纖顫於矯情,最吵敗多拘留罰款,如果造成死傷,那就是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啦,親, 珍愛生命,遠離暴力。

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

被打不還手算打架鬥毆嗎

3樓:創作者

當打架鬥毆中,如果一方做遲橋到打碼好猛不還手,那麼這種行為就是打人一方的尋釁滋事,如果導致被打的人輕傷以上的,還犯了故意傷害罪,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如果打架中雙方都互有打人行為,那襪核就屬於就屬於擾亂治安。

兩個人打架先動手的負全責嗎

4樓:律漸

法律分析:不是,責任承擔需要結合雙方過錯來定,其責任要根據其違法的行為來劃定。雙方因民事糾紛而引起的打架鬥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當然如果對方侮辱、誹謗在先,情節惡劣的,那責任就另當別論了,具體雙方責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綜合全案來確定的。

如果是一方無故毆打另一方,那麼被打一方是可以採取正當防衛的,給對方造成的損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譽旅頌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慶鄭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鎮陸、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兩個人打架先動手的負全責嗎

5樓:普法小郭

一、兩人打架,先動手一方承擔什麼責任

1、兩人打宴汪旅架先動手的責任是:打架雙方是一致的,都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先動手和後動手認定責任時有什麼區別

1、需要明確的是,打架行為,不論誰先動手,都需要承擔責任。

2、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晌凳定危害,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3、如果傷情鑑定一方為輕傷及以上,那麼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調解,由檢察院起訴。

陵扒 4、如果超出了打架的界限,有故意傷害的故意,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時,防衛一方不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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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恆一法務

對於一般互毆行為,在沒有造成大的傷害情況下,先動手的人可能承擔的責任大一些。但造成傷害結果的,就會按傷害結果來進行處罰,先動手挑起事端的行為只是法官酌情考慮的乙個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虧猜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銷凳型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粗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個人打架,乙個人先動手,打起來之後,被打的慘的是先動手的那個人,責任在誰?

7樓:

摘要。都有責任,主要責任在先動手的那個,所以平常我們看到的打架,來打前都在挑釁,就是逼對面先動手,多承擔責任。

兩個人打架,乙個人先動手,打起來之後,被打的慘的是先動手的那個人,責任在誰?

都有責任,主要責任在先動手的那個,所以平常我們看到的打架,臘春來打前都在挑釁,就輪激耐是逼對面先動手,多承鉛悶擔責任。

發生打架事件的,應向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寬迅。在傷情穩定後,再進老蠢行法醫鑑定。若鑑定為輕傷或重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應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鑑定為輕微傷的,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形可處於拘留、罰款等處罰。

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訴,要求承擔民事賠償。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賠償數額。

若構成傷殘等級還有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傷殘係數。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侍巧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兩個人打架結束後另乙個人對乙個人毆打那個人不還手怎麼處理

8樓:

摘要。兩個人打架結束後,另乙個人對乙個人毆打那個人不還手,根據雙方的傷勢來處理。

兩個人打架結束後,另乙個人對乙個人毆打那個人不還手,根據雙方的傷勢來處理。

要是雙方都是輕微傷,那麼不構成犯罪,互相賠償醫藥費即可;要是一方被告啟激打成了輕傷二級以上的,另一方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旁沒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襪襪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團鋒是指故意傷害塌悶晌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罩正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請問具體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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