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

2025-03-13 09:55:24 字數 1802 閱讀 9755

1樓:網友

仲裁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畝彎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民事訴昌戚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耐耐陵,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樓:點行**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間是兩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蠢肢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帶枝世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搭鉛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樓:陳友聯

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兩年,具體如下:

1、法院判決書生效以後,應當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法院依據判決書規定的期限的最後一天為計算未履行義務的開始,直至兩年,沒有規定履行期間的,可以依照判決書生效之日計算未履行時間;

2、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毀銷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李銀、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哪餘宴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其級別管轄的規定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4樓:吳富兵

法律分析: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巧敗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閉握。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孝態顫法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按照一般規定,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是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中會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一般的繳費標準是 執行金額或價額在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元 一萬元至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 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元交納。根據具體的規定,...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少天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1 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個人的為1年 2 雙方是企業事業單位 機關 團體...

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有效

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兩年內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