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十年不歸,我結婚,他送來30萬,我該收下嗎?

2025-03-06 19:45:12 字數 1248 閱讀 4539

1樓:網友

應該收下呀,為什麼不要呀?這麼多年一點兒家庭責任感都沒有,好不容易人家準備侍乎盡點義顫如務,找找存在感。這是他應茄談啟該擔起來的責任,不收白不收。

2樓:小自信

不應該,而是應該瞭解父親的具體情況,並且問他這些年到底過得怎麼樣,日子過的是否舒心。

3樓:東斌學長

我覺得你應該收下芹尺戚你父親,可能當時因為考困悶慮到養育家庭是家庭條件,所以選擇一直在外面不回來拼命的掙錢,現在他的那個錢是他的內心深處感到愧嫌陵疚才會這樣。

4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你是可以收下的,畢竟作為父親他也是有義務給你錢的,我覺得你以後對他好一點就可以了。

爸爸有二十多年不管自己的兒子。現在兒子找他,他連面都不見,而且結婚他也不回來,還說只給三萬塊錢籌備婚事彩禮錢也不管,這樣該怎麼辦呢?

5樓:

爸爸有二十多年不管自己的兒子。現在兒子找他,他連面都不見,而且結婚他也不回來,還說只給三萬塊錢籌蔽孫備婚事彩禮錢也行孫不管,這樣該怎麼辦呢?巨集帶鏈。

如果你爸爸有二十多年不管自己的兒子。現在兒子找他,他連面都不見,而且結婚他圓族閉也不回來,還說只給三萬塊錢籌備婚事彩禮錢也不管,這樣的父親對兒子來說橘裂沒有感情,但你也沒有辦法,你已經是穗銀成年人,一切還是靠自己努力。

父母沒結婚,在我一歲時候,父親給我留下三十萬,現在他妻子要回爸爸給我留下

6樓:

摘要。您好,這是你父親結婚前給的,還是結婚後給的。

父母沒結婚,在我一歲時候,父親給我留下三十萬,現在他妻子要回爸爸給我留下。

您好,這是你父親結婚前給的,還是結婚後給的。

當時因為你母親自殺,父親想離開媽媽,心懷愧疚,在我一歲時給我和媽媽留下生活費就走了。

那會你父親還沒有再婚吧。

但現在他的妻子糾纏我的媽媽,我有還義務還給爸爸自己留下的這三十萬嗎。

媽媽是一直和爸爸情人關係生下我。

你爸爸現在的妻子,是個很潑辣的人吧。

因為爸爸怕我無處居住,自動愧疚媽媽和我,自己主動給我媽媽留下茄中如三十萬,一直是哪個妻子對我媽媽現在各種暴力傷顫啟害培檔。

一年後爸爸自己走了,現在十四年了。

你父母生下您的時候,和現在的妻子已經結婚了嗎。

是的。你父親現在還在世嗎。

公升級之後給您詳細方法。

好了告訴我,不用慌,老師交給您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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