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和63歲打架誰責任大

2025-02-19 13:30:06 字數 4347 閱讀 9877

1樓:網友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樓:latte醬醬

誰先動手誰的責任大!不過23歲的可能要花一大筆錢用來63歲的檢查身體了!

23歲和50歲打架誰厲害?

3樓:網友

俗話說,短刀比不過長棍,長棍比不過長槍,長槍比不過大炮,你年輕氣盛可能佔點優勢,但打架這玩意通常都是兩敗俱傷,建議你不要義氣用事。

4樓:為實悟

23歲應該能打過50歲的中老年人,但是你打不過30到46歲的中年人。

5樓:帳號已登出

沒有年齡的限制,誰能打贏了誰就厲害。

年輕人和年滿60歲的老人打架,都是年輕人的責任嗎

6樓:水月風情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打架本身就是都有責任。

對誰都不好。

有事情可以說,可以講道理。

但是不能打架。

7樓:班門弄斧

和60歲老人打架是年輕人的不禮貌,無知。一旦老人氣急發病,你有理也沒理,還要承擔藥費和護理。何必!

和63歲老奶奶打架,老奶奶先動手打的人,捱打人反過來把老奶奶的胳膊抓傷了(輕傷,)

8樓:再遇見

雙方都有責任,但老奶奶先動手,所以他的責任大。

9樓:天蠍蠟筆小新

那個人要倒黴了,現在的老人都扶不起,還敢把人家抓傷,老奶奶要是隨便一趟,在訛詐一下,沒有兩萬三萬的完不了事。

10樓:酸酸桔瓣兒

多虧只是抓傷,倒下更麻煩,自認倒黴吧。

11樓:網友

老奶奶自己自找的,不過應該沒什麼大礙吧!

六十歲的和六十九歲以上老人打架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12樓:愛穿拖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故意傷害罪雖然有3個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將同種數罪作為法定刑公升格的情節,如果按一罪論處,難以實現罪刑相適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⒈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打架對方先動手,責任在誰?

13樓:卡卡搞笑電影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如果傷情鑑定一方為輕傷及以上,那麼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調解,由檢察院起訴。不過對於這類輕傷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調解為主,最多判個拘役吧。

大體上處理打架問題基本就是這樣,但是沒有一模一樣的案例,所以也沒有絕對一樣的處理方法和結果,同樣的因糾紛引起的打架,有的可能幾句話就調解掉了,有的會相當麻煩,最後變成所謂的上訪人員。

最簡單的打架尚不構成犯罪的,以批評教育,調解為主,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話,同樣是打架,根據具體案情不同,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尋釁滋事罪(比如無事生非、爭強好勝把人揍一頓,致人輕傷以上是從重情節但不是必要條件)等。

14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這個案件,對方和你朋友都要負法律責任的。

對方也受傷了,你朋友也受傷了。

應該算是互毆案件,不是說對方想做成輕傷就是輕傷的。

如果不管雙方哪一方做出輕傷都對雙方無利。

輕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是要被刑拘的,而民事賠償這一塊兒雙方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去解決。

對方的頭部七公分左右的口子也不一定能做出輕傷的。

所以此事最好協商解決,互毆案件,一般對雙方都是無利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構成輕傷以上,則要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少不了。

兩人打架責任一般怎麼劃分?

16樓:知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認定

17樓:野馬幫何莫

依法認定。

你這麼問等於什麼也沒問啊。

打架責任是如何劃分的

18樓:傅豆蕾他爸看社會

雙方因民事糾紛而引起的打架鬥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當然如果對方侮辱、誹謗在先,情節惡劣的,那責任就另當別論了,具體雙方責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綜合全案來確定的。

如果是一方無故毆打另一方,那麼被打一方是可以採取正當防衛的,給對方造成的損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這一行為是違反了國家的治安規定,是會受到行政處罰的,如果情節十分嚴重的還會造成刑事犯罪,那麼打架就一定是雙方或者多方參與的。

19樓:曠水瑤

給你一下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對於你的這件事,雙方都有受傷,雙方也都有責任,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後果,想辦法協商解決.如果打官司,暫且不論對方會負什麼責任,有一點是肯定的,對你沒什麼好處.所以在公安機關立案介入前,最好能協商解決,即使你可能受些損失,如果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勸你儘快解決.走法律程式是非常麻煩的事.切記.2.如果能夠協商解決了,那麼恭喜你,下面的講的就都是廢話了.走法律程式,對於當事人的行為性質,有很多左右因素.你提到對方傷勢比你嚴重,而沒有說他具體的受傷部位.如果對方是臉部或內臟器官受到損害,且嚴重的話,對你非常不利.你受傷還有對方受傷時間與具體情況你也沒有提,如果對方是在你家院子追砍你時被砍傷,那相對來講你的責任會輕一些,對對方非常不利.3.提醒你的是對方受了傷,且你方也有拿刀,對方也會往正當防衛上靠的.而公安局真的立安偵查的話,會以"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來追究某一方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只能是被控方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方向.而大多數情況"正當防衛"是不被採納的,防衛過當基本是最好的結果,但過當當然也要承擔責任.4.最後要說的是,事情已經發生,在對方也受傷的情況下,協商解決是解決麻煩的最佳途徑.

20樓:網友

第一要看起因是什麼?故意激怒人家讓對方先動手,自己在用力還擊也屬於自己的責任!自己先動手,並且把人打傷了, 不用說了,自己的負責吧,先把人家送醫院在說別的!

基本上打架一般是雙方私下調節來的,傷的不是很重並且都差不多,也就是互陶藥費。如果一方重傷,一方沒多大事,重傷的肯定在理,畢竟打架是不對的!如果按著法律程式來走的話,看起因,經過,之間有沒有二次毆打===在做綜合的判定。

總之一句話,現在意氣用事的時代已經過了,如果沒有什麼厚的家底,忍一下,沒有人會說什麼的,打架只是逞一時之勇。如果真的逼急了那就另說,兔子急了還要人呢,就不要說人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做仗勢欺人的壯舉,那你就不會在動手幹架了!

21樓:網友

你們這些事情如果要在法律上定性的話;應該屬於尋釁滋事;如果對方驗傷達到一定程度的話拿就屬於故意傷害了;而這兩個結果在法律上的處罰結果也是不同的。

我今年23歲未婚。遇上了比我大五歲的女人,離婚過 還帶著小男孩五歲,我很喜歡她,他對我也好

喜歡就結婚,如果她跟你結婚,那就是跟你過日子,你一個大老爺們的怕什麼。不要因為別人結過婚就歧視,只要他對你和你的父母好。是否有過離異又有何妨。說白了,結婚就是為了過日子的。還有就是,你怕別人笑你,但是你要明白,對方身為一個女人,遇到這種情況他也會自卑的,你要做的不是自己左右為難,而是想辦法讓她不覺得...

27歲和31歲樣貌區別大嗎,28歲和31歲女樣貌區別大嗎

成年後三四年之間樣貌區別不大的。自然衰老都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的變化,注意保養話31歲也會有二十幾歲的樣子,區別主要在心智。幾年時間越來越大,最大的區別就是一年更比一年看,上了三十歲就會長皺紋,如果27歲還沒結婚生子的話 不出什麼,到31歲生了孩子的話有明顯的變化 鬆弛身體沒型,女人就要好好保養 區別...

36歲的離婚男人會和23歲的姑娘結婚嗎

愛沒有國界 沒有年齡.男人的躲閃並不是不愛那個女的,只是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和資本和你好,如果他在以後的生活裡,事業突飛猛進變得非常有錢的話,他一定會在去找那個女的。而且我要告訴你的是,我保證那個男的以後絕不會變心 但前提要看女的了!你明白了嗎?好男人都是這樣子,但有的男人可不是哦.本質壞的那些 並且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