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伊琍代言翻車,她需不需要為欺詐承擔責任?

2025-02-17 15:35:06 字數 5974 閱讀 1440

1樓:勵志小灰灰

她需要為欺詐承擔責任,作為明星需要承擔的責任很多,因為你代言的產品,粉絲信任你,所以才會購買,要對粉絲負責。

2樓:梨子與你看娛樂

需要,因為她雖然沒有直接欺詐消費者,但是有部分消費者肯定是因為她才會相信這個企業。

3樓:繁新人

我個人認為需要,因為不是她代言推廣,也不會有這麼多人被騙。

4樓:帳號已登出

我認為是需要的。因為她身為公眾人物,具有引導作用。所以她代言出了問題她也應該負責。

5樓:滕湛霞

當然要負責任,明星拿代言人費用的時候就應該想到的。否則那些明星只拿錢不負責任倒黴的是誰?應該要拿起法律**維護受害人的利益。

馬伊琍代言翻車,捲入7億詐騙案風波,馬伊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6樓:文雅又平實的桃花

這個事情中,馬伊琍確實要承擔法律責任,但說實話,最後的處罰結果也就是罰款了事。這對於拿天價酬勞的明星而言,可謂是不痛不癢,最多就是名聲上受點影響,至於說其它更重的處罰就別想了。

馬伊琍代言風波是這麼爆雷的上海**在河北、廣東等地公安機關的大力協助下,成功偵破上海首例以虛假品牌奶茶招商**吸引加盟商、虛構履約能力騙取加盟費的「套路加盟」合同詐騙案。

**抓獲金某、王某等90餘名犯罪嫌疑人,搗毀多個虛假招商**,查獲大量虛假授權文書、合同文書、話術清單、貼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額7億餘元。

而馬伊琍代言的茶芝蘭就是其中乙個。所以馬伊琍就躺槍了。其實說躺槍也不對,畢竟,她代言了這個品牌,就要對她自己的行為負責。

馬伊琍會受什麼處罰?根據2018年釋出的新《廣告法》第56條第2款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 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款規定,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 告虛假仍設計、製作、**、釋出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新《廣告法》也相應增加了廣告代言人虛假代言要承擔行政責任的規定。

新《廣告法》第62條規定,廣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 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在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中作推薦、證明的。

二)違反本 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在保健食品廣告中作推薦、證明的;(三)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的;(四)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

也就是說,馬伊琍是否用過或是否明知道這是詐騙也是處罰的依據之一,但就算她不知道是詐騙,也不影響處罰的結果。

結語:馬伊琍們代言廣告輕鬆賺錢的時代隨著法律的日趨完善,已經不是一本萬利的買賣了。這次馬伊琍代言的品牌出事,估計她會被罰個代言費1-2倍的錢,其它就沒什麼了。

7樓:愛吃西瓜的熊

法律責任應該不需要承擔,但是她也要為這樣的行為買單,因為終究她代言了之後也會引導自己的粉絲去進行購買。

8樓:魚與魚塘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她的代言使不少消費者上當受騙。

9樓:春季的風啊

需要承擔責任的,是她代言的,喜歡她的粉絲,肯定會買她代言的東西,也有一定的責任。

10樓:巨蟹阿斯頓

需要。是因為馬伊俐她在代言產品的時候沒有了解好產品,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故。

11樓:仰曉旋

掙了代言費應該付法律責任。

代言品牌涉嫌詐騙,馬伊琍致歉後還需要承擔責任嗎?

12樓:周星說社會生活

我認為馬伊俐在道歉之後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大家在購買產品的時候也是因為馬伊俐的代言,為大家負責任也能夠獲得未來更好的發展。

馬伊俐所代言的品牌因為涉嫌詐騙而得到了很多網友的關注,網路上80%以上的人都認為馬伊俐在接廣告的時候是對於自己粉絲的不負責任,明星在社會當中的影響力比較大,所以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一、大家並不接受馬伊俐的道歉。自從這件事情得到大家的關注之後,大家對於馬伊俐的道歉詞有乙個態度,那就是不認可馬伊俐的道歉。因為馬伊俐的道歉,只不過是輕飄飄的一句話而已,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觀點表達,這也進一步造成了大家對於馬伊俐本人的不認可。

二·、馬伊俐應該積極的接受調查。既然這家公司已經出現了問題,那麼馬伊俐就應該積極的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只有這家公司的問題搞清楚,才能夠把被騙的錢找回來,才能夠還給大家乙個交代。這才是最正確的乙個操作,這也是能夠讓大家看到的乙個最好的結果了。

三、明星接廣告之前必須要對公司有所瞭解。對於那些在社會當中生活比較好的明星來說,再接廣告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如果品牌形象不符合自己的氣質的話,那麼接廣告之後會得到很多網友的吐槽。接廣告必須要以消費者的利益為前提,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才能夠讓明星獲得更大的成功。

我們經常強調消費者在進行產品購買的時候,必須要對公司有所瞭解,明星在選擇品牌代言的時候,也必須要對公司有所瞭解。明星如果不進行認真挑選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造成大規模的民怨,最終影響的是明星的前途。

13樓:井碧靈

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釋出或者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明星明知是虛假廣告還進行代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14樓:路邊的風兒

當然是要承擔責任的,因為她是代言者而不是消費者,而代言的行為就像是在借錢的時候做出擔保的人,必然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15樓:小彩育兒經

需要。道歉是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道歉都只是道歉而已,做錯事就應該承擔責任。即使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自己也從中獲取了報酬,需要承擔責任。

16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當然需要承擔責任了,因為現在明星效應是非常的強,而且也是因為相信馬伊琍,所以很多加盟商才會去投資,現在因為這個奶茶店出事了,那明星肯定要承擔責任的。

17樓:甜豆說娛樂

當然需要承擔責任,因為明星的行為已經讓消費者蒙受損失,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了。不是隻道歉就能解決問題的,應該進行賠償。

18樓:浩海永寧

是需要繼續承擔一部分責任的,因為她的影響力特別的高,所以一時間還不能完全解決這樣的事情。

代言的品牌涉嫌詐騙,馬伊琍在致歉後是否需要擔責?

19樓:湘雪愛娛樂

根據目前情況來說,大多數明星代言品牌出現問題,明星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近日馬伊琍代言某上海品牌奶茶,涉嫌詐騙訊息出來後,很多網友對於馬伊琍就這件事道歉後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議論紛紛。對於這件事,部分律師網友表示,如果馬伊琍本人並沒有和品牌達成共同犯罪意圖,是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另外還有一部分律師表示,馬伊琍在此次代言活動中,所收穫的代言費,應該按照追贓程式追回,用於減少受害者損失。

1、馬伊琍為什麼致歉。

由於馬伊琍代言奶茶品牌茶芝蘭,涉嫌多起經濟犯罪,企業在品牌招募加盟商過程中,利用虛假授權書、僱傭人員冒充消費者,在實體店鋪排隊購買奶茶製造奶茶店生意火爆假象等方式,騙取投資者加盟費,在騙到加盟商後,又通過高昂原料費與裝修費等獲取不當利潤。事件**後,作為該品牌代言人的馬伊琍,就自身沒有核實合作商情況這件事,向網友道歉。<>

2、明星代言品牌出問題,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根據我國《刑法》虛假廣告罪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以及服務做虛假宣傳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承擔責任主體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並不包括代言明星,因此涉案品牌代言者是不需要承擔刑法責任,這就意味著馬伊琍在致歉後,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這一點,很多網友持有異議,他們認為如果明星明知道廣告涉及虛假資訊,並且可能誤導消費者,還出於私利代言產品,則應該追究其責任。<>

3、明星選擇代言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明星在選擇代言時候,應該要對其合作企業進行適當的背景調查,其中企業的口碑、信用等方面應該重點關注。其次應該瞭解所代言產品基本資質情況,保證宣傳內容與實際效果出入不大,沒有過分宣傳包裝內容。最後對於一些敏感產品代言,需要關注相關法律,看是否能夠代言,因為有一些產品我國法律規定不允許使用代言人宣傳。

總而言之,明星在挑選代言時,能夠多做一些準備工作,就能夠給自己和粉絲多做乙份保障,也是給消費者做出的第一道防線。

20樓:網友

馬伊琍代言的涉嫌違法犯罪的品牌茶芝蘭是乙個奶茶品牌。從去年年底開始,上海**接到大量該品牌奶茶店加盟商戶報警,多方偵查後發現其中涉嫌經濟犯罪,並於今年3月23日將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為首的詐騙團伙抓獲。 對於馬伊琍作為代言人是否會承擔責任,律師表示,涉嫌詐騙是公司的經營者或者說是實際控制人的行為,馬伊琍如果並沒有和他們達成這種共同犯罪的意圖,就不用去承擔其他的責任。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無論廣告代言人是否盡到審查義務,其代言費都應通過追贓程式予以追繳,並用於對受害者的退賠。

21樓:行樂樂樂行

是的,是因為她作為乙個形象代言人,沒有辦法保證這個產品的質量問題,而且這也算是食品安全問題。

22樓:開心童可愛

代言的品牌涉嫌詐騙,馬伊琍在致歉後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她並沒有負責品牌的運營,她只是代言了這個品牌跟品牌本身的涉嫌詐騙沒有關聯。

23樓:活動的百庫全書

首先要搞清楚是這個品牌涉嫌詐騙,不是馬伊琍涉嫌詐騙。所以主要的責任是這個品牌公司。如果有中間廣告商的話,廣告商也有責任。客觀的說,馬伊琍的責任是很小的。

24樓:史蒂芬斯

當然需要了,畢竟在選擇的時候沒有做出正確的判斷,造成了這種後果,也是需要大家負一定責任的。

25樓:零上塵

我覺得是不需要的,因為馬伊琍只是代言了這個品牌,但是不需要負責。

26樓:乙個

需要去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是自己代言的產品,很多粉絲購買也是因為支援他才選擇購買的,所以他也需要負責任。

27樓:愛吃西瓜的熊

也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因為有她的代言,可能她的粉絲就會去相繼購買。所以對自己的粉絲也要進行一部分賠償。

28樓:青楓侃

需要。因為她作為這個品牌的代言人,所以需要有一定的連帶責任,因此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9樓:巨蟹阿斯頓

是需要的,因為是馬伊俐她單方面宣佈要解約的,所以是要需要負責任的。

30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需要,因為她的代言導致了一些消費者上當受騙。

31樓:我是蜜蜂啊

應該是會承擔責任的,因為有很多的人都是因為她才去購買這個品牌的商品。

馬伊琍代言品牌涉鉅額詐騙,案值7億,代言人是否也需承當一定的責任?

32樓:李三樂

我覺得代言人很有可能會承擔一些責任,因為很多品牌大家是因為出於信任代言人的為人才去**,而代言人在沒有了解品牌具體情況就去代言帶來的負面情況代言人有必要承擔責任。

33樓:柒晚灣

我覺得是的,要承擔。因為她沒有在代言前瞭解好這個產品,引導大家錯誤消費,她也有錯。

34樓:講故事的小粥

我認為代言人確實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有很大一部分消費者是因為代言人才買的該產品,而且代言人應該為自己所代言的產品負責,不安全的東西不可以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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