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婚禮後分手,彩禮能否退還?

2025-01-30 16:05:14 字數 4380 閱讀 7445

1樓:庾布儂

辦完婚禮後分手,彩禮能否退還?一、為什麼現在有的年輕人對於婚姻特別的草率?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極大的轉變,舊社會的包辦婚姻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復存在,年輕人們在婚姻上有了更多的選擇,對於一段婚姻,年輕人們能夠自己去做主,雖說這讓很多的年輕人都能夠找到自己的真愛,但是也讓很多的年輕人在走入到婚姻殿堂之後,對待婚姻的態度越來越草率,有的人結婚之前沒有和對方進行過多的接觸和了解,結婚之後,磨合期內兩個人就產生了非常大的分歧和矛盾,所以最終就用離婚的手段分道揚鑣現在的年輕人,他們之所以對婚姻特別的草率,主要還是對婚姻這件事情缺少敬畏之心,反而有時候把婚姻當做了牢籠一般去對待,還有的年輕人覺得兩個人結婚之後過得不開心就分手,並沒有用心去經營一段婚姻。

二、結婚的時候彩禮重要嗎?在結婚之前,很多的家庭都會為彩禮發愁,因為一般情況下,女方索要的彩禮數量都非常的多,雖然說國家一直在倡導少要彩禮或者是不要彩禮,可是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是很難去改變的,彩禮也一直被當作是表示男方對女方重視程度的一種東西,因此大家把彩禮這件事情都看得特別的重要,甚至有時候彩禮的多少,還成為了一對新人發生矛盾的根本原因,甚至讓很多的人還沒有走入婚姻殿堂就各奔東西。

三、辦完婚禮後分手,彩禮能否退還?如果說有人在辦完婚禮之後,兩個人發現過不到一起,矛盾特別的多,這個時候想分手的話,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可以退回的,如果說女方堅決不退還彩禮的話,那麼,男方就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來要回彩禮,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也不長,既然分手了,彩禮就應該歸還法律,一般情況下是會支援男方索要彩禮的請求的,因此,如果說是發生了辦完婚禮之後就分手的情況的話,男方是完全有理由可以拿回自己的彩禮的。

2樓:丹丹學姐吶

應該退還,彩禮是為了結婚才給出來的,如果不能走在一起,這筆費用是要退還的。

3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可以的。根據新婚姻法裡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

4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當然可以了。因為你們並沒有真正的結婚,所以彩禮應該退還。

5樓:一名拜小生

彩禮能否退還沒有硬性要求,看雙方的態度,主要在於兩個家庭的協商,不過一般知書達理的家庭都會退掉。

6樓:帳號已登出

彩禮可以退還,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彩禮是必須退還的物品,彩禮不是兩個人共同的財產,所以不必進行分割,而且兩個人分手後,女方應該及時退還,避免違反法律。

7樓:辰楠侃

辦完婚禮後又分手彩禮是可以部分退還的,因為你們並沒有繼續這段感情,所以在彩禮方面是可以退還的。

8樓:共鳴地帶

我覺得應該退還,因為這樣會非常心安,感覺彼此互不相欠,無論什麼時候想起也不會留有遺憾,如果不退彩禮那麼會留有遺憾,也會給別人說自己留下把柄,得不償失。

9樓:依依很美的

是不可以退還的,因為婚禮已經辦完了,證明你們兩個人已經是夫妻關係了。

10樓:你還好嗎

彩禮可以退還一部分,主要是因為雙方之間已經舉辦了婚禮,這對於女方來說會造成一系列的影響,所以說這個時候如果將彩禮全部退還,那麼會造成一系列的損失。

11樓:小李美死了

能,只要沒有領結婚證就是可以的。如果對方不歸還的話,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權益。

12樓:武帥帥

只要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是能夠退還的,因為這是屬於你們婚前的財產,只要你有相關的證據是能夠起訴進行退還的。

13樓:努力搬磚的小紀

這個主要看女方的態度,如果是硬性要求的,那可以被討要回來,但是還是和諧商量處理比較好。

14樓:職場達人李李

個人覺得既然都已經拿出去了,也就沒有必要返回了,但是如果金額較大的話,還有一些比較珍貴的東西的話,還是有可能退還的。

15樓:白珍全全全

可以的。不過這樣做確實是不太好的。如果你不喜歡乙個人就不應該和他結婚。

分手後給的彩禮可以退嗎?

16樓:帳號已登出

男女雙方分手了之後彩禮是可以退還的,只不過需要一定的條件而已。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彩禮屬於女方個人財產悔明嫌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彩禮是贈與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予以合理槐灶分割。

三)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碧手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分手後彩禮要退還嗎

17樓:網友

在我們國家很多地方,談戀愛的雙方有給彩禮和嫁妝的習俗。首先要宣告的是這種習俗是一種陋習,隨著時代的發展應該被逐漸淘汰掉。但是現在的狀況是很多地方還盛行這種遺風陋俗。

按照婚姻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分手後,彩禮是可以要回來的。在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或者說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的確沒有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也可以以此為要求返行缺型還彩禮。

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時間較短。不願再繼續共同生活的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一定損失的對方,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的,按照公平原則,彩禮的一部分理應返還,若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生活時間較長,在婚約解除之後,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時不能夠片面的引用婚姻法解釋的規定,判決女方返還男方財產應該充分考慮女方遭受的損失。

最後就是在戀愛中以禮物的方式贈與對方的物品或者財產是不予返還支援的。法律上沒有明確規檔猜定彩禮的內涵,但實際中有很大爭議,通常按照扮悉彩禮是締結婚姻的前置程式,最終目的是為了婚姻的觀點在戀愛中相互贈送的禮物,只是維繫感情的一種方式。很難說是為了婚姻的目的,所以贈送的禮物不屬於彩禮的性質,不能夠按照彩禮要求返還。

過完彩禮沒結婚提出分手可以退還嗎

18樓:滬深刑事貓哥

可以。男女雙方沒有 領結婚證 ,女方需要退還 彩禮 ,薯亂但退還數額要根據具體情況定,不一定是全額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慶手沒 結婚 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中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 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譽納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分手了可以退嗎?

19樓:閒庭信步定乾坤

你說的這種情況 ,要看分手是哪一方提出來的 。陪知如果是蘆頌消櫻改女方提出的分手,是應當退還彩禮的 。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分手 ,女方可以不用退彩禮 。

結婚前分手彩禮會退嗎?

20樓:蔡良軍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亂禪塵;(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襲盯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譁禪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男方二婚,女方頭婚,在女方家辦完婚禮,再去男方家辦婚禮,女方需要帶伴娘嗎?新娘需要穿婚紗嗎

新娘想帶伴娘就帶呀 不需要也可以不帶呀,至於婚紗看去男方那邊怎麼安排 需要有儀式的東西還是穿吧,如果不需要也可以不用穿 便衣就行 這個應該根據你們婚禮的具體情況,以及男方婚禮習俗,還有你跟男友的婚禮期待。在我們老家,一般都會穿婚紗,或者直接穿中式婚慶服裝都可以。伴娘也是按自己習慣,有很好的閨蜜,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