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雙方協議不成通過法院起訴,單方起訴離婚,分居超過二年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大概率一次判離,即使一次判不了,半年後再次起訴,基本可以判離。
2樓:湊公尺鷗
都已經分居2年了,也沒有必要再這樣耗下去了,直接去法院訴訟離婚了,必競你倆已經過了等待期,直接去離婚,民政局立馬把離婚協議書讓你簽了。
3樓:雨天撐著紅雨傘
如果你下定決心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民法典》1079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調解不成,會判決准予離婚。
4樓:九枋枋
如果現在你們沒有一點夫妻的情義了。那麼就離婚了。這麼耗著對誰都是不好的。
浪費了大好的青春。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因為你們已經分居了,法院是應該給你們燉的。
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是會給你們辦理離婚的。因為新婚姻法規定分居兩年即使有一方不同意法院會給辦理離婚的。
5樓:房孟君
長時間這樣拖著都是好掉對方的時間。所以說,可以去起訴離婚像這種情況。可以請到律師,然後起訴離婚,這樣是最好的辦法,不然它長時間的這樣拖著。年齡越來越大,對對方來說都是不公平的。
6樓:網友
你起訴離婚!
法院第一次不會判決!
但六個月後一般都會判決的!
7樓:瘋狂老胡
現行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已成事實離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了。
8樓:網友
有多少因為婆婆而鬧離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婆媳相處本身就是一大難題,何況老公還處處聽婆婆的 。你這種情況過肯定是過不下去了,最好到法院起訴離婚吧。
作為男人,你老公如果還愛你的話,每次就不會叫他媽和別人一起去,而是自己乙個人去哄你 ,兩個人的事情就是兩個人解決,何必要別人去插手了 。作為男人一點主見都沒有 ,有沒有想過是他媽和他過一輩子,還是他老婆和他過一輩子 。
9樓:網友
如果你真的想離婚可以起訴離婚,理由分居時間太長了,夫妻感情淡漠了,這個可以離婚的,記得以前夫妻之間分居半年以上就可以起訴離婚,調節無效就法律程式執行,如果你覺得還有感情可以考慮復婚,前提是和婆婆分開住。
10樓:l餓死我了
你如果經過兩年的分居已經確認你們兩個人的感情已經不能修復,已經不可能在一起了,那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他離不離那不是他說了算的,如果法院瞭解你們真的沒有感情,是會判決你們離婚的。
11樓:來自青龍山喜盈盈的鯊魚
分居兩年多了。媽寶男不肯離婚。那隻能到法院去起訴離婚呀。
到法院起訴吧。和這樣的男人過沒有意思的。要不然你們就單獨過不要跟他媽媽一起住。
否則的話就到法院起訴離婚。
12樓:愛電子和懂情感的某某
這個只要分居時間到達三年,法院就是可以直接判離婚的哦,不要和媽寶男在一起,這的太累了。
13樓:馬拉松
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只能拿起法律的**去捍衛你的權利了。
14樓:網友
你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去提起訴訟,告知雙方的條件和離婚的原因,既然兩個人合不到一起,那還不如離婚,再說你已經兩年兩年都沒有呆在一起,這種法律上講在一起也沒有什麼意義,法律會判你乙個好的結果。
15樓:網友
分居兩年多,媽寶男丈夫一直耗著不離婚怎麼辦?你們都分居兩年多了,媽寶男賬意思好著不離,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你已經分居兩年了,不在一起去法院就可以直接判為離婚,這種媽寶男丈夫也不能跟他過下去,這種媽寶男適應跟她媽在一起過。
16樓:baby趙雨婷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傳票他要是不去那你可以申請法院自動離婚,只要你堅持離婚他耗著也是無濟於事的。
17樓:創作者
如果感情破裂的話,可以直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18樓:來自夫子廟婷婷玉立的九里香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居2年以上可以去辦離婚,媽寶男丈夫不同意離婚也沒有用,法院會自動判離婚。
19樓:緒磑
如果你們倆確實沒有什麼感情了,又分居了兩年多了,你儘量跟他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了,分居滿三年了你可以起訴離婚的!
20樓:次葉孤帆
分居兩年多,媽寶男丈夫一直耗著,不離婚怎麼辦?去法院起訴他。嗯,她讓鄰居給你證明分居兩年多。拿到所有的證據去證明你們分居了兩年多了,法院自己可以判離的。
21樓:斯沛邇
沒什麼好辦法就是去法院起訴離婚,不能這樣一直耗著,不能讓自己這樣浪費青春年華,不合適就必須離,幸福要把握在自己手中。
22樓:奇怪有夢
已經分居兩年多,在婚姻法上已經可以離婚了,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說明已經分居兩年以上,會判決離婚的。
23樓:睦濱
亻既然鐵定心要離婚,應該打**告訴他,約好什麼時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他不同意的話,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4樓:玄鳳的鞦韆亭
對方根本不和您協商離婚的事,您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建議如果決定了要打離婚官司就請一位律師吧,會更好維護您的權益。
25樓:匿名使用者
寫的那麼多,不容易,看來委屈很大,但是雖然現在不鼓勵離婚,但是如果你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你們確實分居已有兩年,那確實感情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了,法院又不會強迫你們繼續一起生活,該判就判啊。
26樓:阿啦開心每一天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你們長時間分居,感情已破裂,應該會判你們離婚的。
27樓:刑立誠
如果是真的到了離婚的那一步,沒有緩和的機會就不如早點結束這種感情,免得兩個都受折磨,如果他不離,你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來解決。
28樓:網友
分居兩年以上是可以去法院起訴和他離婚的。這樣的男人不要留戀,既使他想耗著你也不行了,因為婚姻是有規定的,你可以上網查檢視。
29樓:堯堯和二哈
分居要找鄰居等人做證人,一般分居兩年多的話,到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
老公寧願離婚也不願意跟他父母分開住,這是媽寶男嗎?
30樓:拿拿龍耐讀書
不能單獨從這一件事上判斷他是不是媽寶男。所謂的媽寶男最主要的特點,其實是過度依賴於母親,覺得母親說的任何的話都是對的,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站在母親的那一方,更有甚者,無法保持與母親正常的交往距離。而題目中所提到的,寧願離婚也不願意跟父母分開來住,單從這一點來看,無法判斷是否是媽寶男,還需要以日常生活中的其他行為來進行佐證。
一、確定老公不想分開住的真正理由。
不想分開住其實有很多理由,有可能是因為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不好,需要近身照料,也有可能是小的時候缺乏跟父母相處的時間,所以在長大之後想要彌補回來,當然也不排除是媽寶男。但具體是哪一種情況,需要根據老公的其他行為予以判斷,並且可以和老公進行進一步的交流溝通,確定他心中不想分開的理由,並根據這一理由看一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二、規劃住在一起的距離感。
如果老公是顧慮父母的身體而不願意分開住,那在確定一定要住在一起的前提下,要與老公溝通好,與公公婆婆一起住的距離感,比如,不能讓他們隨意的進入你們生活的房間,不能讓他們不經允許的就動你們的東西等等。規定好了距離感,相處起來會更加容易,也能減少矛盾的發生。
三、孝順是乙個優點。
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雖然住在一起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但老公在發生問題時,如果能夠以客觀的角度去評判誰對誰錯,那麼他就不是媽寶男。相反,孝順這一點反而會給他加分,因為他現在能夠孝敬他的父母,以後也會對你的父母和你很好,甚至會給孩子做乙個好的榜樣。
31樓:啥地方
我認為是的,說明他對感情並不認真,他更看重自己的父母,而且對你也並沒有太多的責任感,是典型的媽寶男。
32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個人覺得這並不是寶媽男,有可能是他和他父母的感情非常深厚,不捨得離開他的爸媽,也可以看得出來他是比較孝順的。
33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我認為大概率是的,如果你老公的父母沒有什麼疾病的話,那就說明你老公對於他的父母依賴性太強。
我跟老公分居七八年了想要離婚,老公死活不同意,而我有跟別人有了小孩,我現在該怎麼辦啊?
34樓:果然有你參加了
你是乙個不折不扣的25o
35樓:網友
感快離婚,你已違法!
36樓:網友
那就看你愛你老公還是愛別人。
37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一方。
想bai離婚,而另一方du
不想離zhi婚。那麼想離婚的一dao方可以單方面到法回院起訴離答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援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我跟丈夫分居四年了孩子一直在我身邊他不肯離婚怎麼判
38樓:熱浪人間
上述情形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子女也適合歸女方撫養。但法院需要視具體情況具體認定。
一【理由一】【符合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39樓:墨夷樂音
記得婚法有規定,分居三年可以單方離婚。
40樓:時尚服飾品店
分居三年算是離婚了,小孩判你或者是問小孩的意見。
我和我老公分居兩年,兩年來我們一直吵著孩子撫養的問題,一直沒離婚
41樓:愛笑的賽宗妤
如果您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首先在離婚時與男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必須要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條件,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在本案中,您沒有撫養條件,也就是沒有能力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條件,如果讓法院判的話,多半是要判給男方的,如果孩子未滿兩週歲,孩子由您先撫養,待孩子滿兩週歲後,男方有權申請變更撫養權。
如果孩子判給了男方,您需要按月向男方支付孩子 的撫養費,撫養費的金額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撫養費支付到孩子年滿18週歲為止。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跟我老公分居快五年了,孩子一直由我帶,他沒管過,離婚是他提的,可是因為他父母的
42樓:熱誠還溫厚灬烤紅薯
你好, 作為女方,以下情形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第。二、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週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願意跟母親一起生活。
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
第。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另外,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但是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必須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兩年多了,我想離婚他卻一直不願離,我該怎麼
可以嘗試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我記得有這麼一條,兩地分局超過2年可以申請訴訟離婚。你可以去打114找本地的法律援助號碼,然後可以先諮詢一下。上法院起訴他。還的寫好材料。為什麼 都該離了,都已經找了朋友了,還拖著幹嘛呢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多了,想離婚他不同意怎麼辦?分居一定時間,直接去法院...
我跟老公一直兩地分居的狀態,現在已經五年多了,孩子一直跟著我,現在孩子三歲了,比較膽小,老愛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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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分居兩年了,感情一直不和,有2歲得兒子她帶的,我要求離婚,她就是不離,我該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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