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被追尾後,被追尾車離開現場算不算肇事逃逸?

2023-01-09 07:10:21 字數 4562 閱讀 5224

1樓:家有易只謙

汽車被追尾後。追尾的車輛離開了,現場肯定屬於肇事逃逸。必須要等警察過來,以後才能夠離開現場。

2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被追尾車的責任,離開現場的話,就算逃逸。

3樓:竹外桃花

要分具體情況來判定!

汽車被追尾後,如果是被追尾車的責任,那麼被追尾車離開現場算肇事逃逸。如果不是它的責任,那就不算肇事逃逸。

4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被追尾後,不管是誰的責任,被追尾車不管不問擅自離開現場,算肇事逃逸。

5樓:星空裡的四季

只要對方配合肇事處理就不算逃逸!

6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誰的責任了,如果被追尾的是違章停車那他走了就是肇事逃逸…

7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誰的責任,如果問題不大就算了。

8樓:田七七八

這就是法律,你不服就附議。我正常行駛,她掉頭追尾。我陪她錢。

情況就是這樣。交警能判應該是不會錯的吧!反正我這個老駕駛員是理解不了的如果說這個是正確的話 那社會不就亂套了原本我開了十來年車 我心裡大概應該有數了 現在我發現不知道怎麼開車了。

車在路上被別人的車追尾了,別人跑了,算不算肇事逃逸

被追尾車輛由於某些原因在車禍發生後開走以後又回到現場算肇事逃逸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肇事後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如何處理,《刑法》第133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後,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是一般情形,即將逃逸緻人死亡作為交通肇事罪的結果加重犯處理。

根據刑法基本理論以及《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這是情節特別惡劣的首要標誌。

一般情況下,交通肇事後因逃逸的應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處罰(情節加重犯)。對於交通肇事後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應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內處罰(結果加重犯)。但鑑於交通肇事後逃逸過程中行為人逃逸行為的複雜性,筆者認為:

對此問題還是應當結合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原則以及不作為犯罪理論來準確把握,應當注意區分侵犯課題及發生的場合,即交通肇事後逃逸緻人死亡的不同情況:

(1) 刑法第133條所規定的「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在出現交通事故後,肇事者不及時搶救被害人,而是逃離現場、一走了之,致使被害人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即可稱謂「消極地逃逸」,因為,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淶源之一——現行行為原則上並不包括犯罪行為,此時直接以交通肇事罪一罪論處,致人死亡的情形應當作為本罪的量刑情節。

(2) 如果肇事者在肇事後逃逸之際又採取了積極的手段或措施,正是由於這些積極的手段、措施而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則該「積極的逃逸」行為本身又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等新的罪名,如:1、將被害人帶至荒郊野外、人跡罕見處拋棄。2、將被害人推到路坑裡或者是排水渠道了。

3、出現事故後,再倒車軋一下,導致被害人死亡後逃逸的。4、為了逃跑而不顧周圍群眾的攔截,又造成撞死撞傷的。前三種「積極逃逸」情形本身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不僅不積極救助處於危險狀態的被害人,而且採取的措施排除、阻礙了其他人的發現與救助,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屬於「作為」的行為方式);第四種「積極逃逸」本身有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綜上所述,在「積極逃逸」的情形下有可能構成數罪,如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實行並罰(當然是否構成數罪,還要看逃逸之前的肇事行為本身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追尾而已 不構成交通肇事 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而已。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首先應當明確,你說的這起交通事件,是典型的交通事故。試問,如果不是交通事故,你為什麼還要來諮詢是否屬於肇事逃逸呢?連交通事故都不是,何來肇事逃逸?

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七十四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你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屬於被侵害的一方,你只能要求法律保護,不涉及逃避法律追究,所以你是不能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但是如果因為你的離開現場的行為,導致證據的滅失,使事實的事實無法查清的,你就要承擔對你不利的後果。

我的車被別人追尾,交警未到我先離開算肇事逃逸嗎

12樓:貪睡小羊羊

應該不算吧 你不是肇事者所以應該不能算肇事逃逸吧~ 別人撞了你的車 他是肇事者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見多了。

不是酒後、就是無證,否則幹嘛跑掉。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明白你說的什麼。

沒有解決完問題你走什麼啊。

別人撞了我的車我離開現場算肇事逃逸嗎

15樓:**心靈導師

算。

南京江北新區分局交警支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警處理。雙方發生事故,只有交管部門能認定責任,所以事故當事人不能認為自己無責就離開。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16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責任由交警勘查現場後依法認定。

根據你的介紹,涉嫌肇事逃逸。

17樓:海警

算肇事逃逸;

你正常行駛被摩托車撞了!是對方的全責;

你這一緊張沒停車就走了!權益反轉,是你的全責。

18樓:網友

我的車被撞了,然後對方當時在場,但沒有處裡,對方就離開了,這是肇事逃逸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比你還慘,我被人追尾,心想事不大,就離開了,結果撞我的人現在報警讓我給他賠,交警的態度是,如果我沒離開,就是對方全責,但因為我的離開,責任全是我的了。

20樓:我是萬里風雲

按理說,是摩托車責任,你不想報警,離開就等於放棄追究,如果對方報警,就存在可能說不清的問題,有監控和受傷的人或者損壞的車才能報警逃逸,我估計摩托車可能沒有駕照,自己肇事,沒什麼損失,不會傻乎乎報警的,你的車平安無事。 事故發生以後,不論是誰的責任,但不應該離開現場,應該報警,事故輕微,雙方協商後,是可以離開現場的,否則,一方報警,另一方就是逃逸。

21樓:退曲

我昨天也是在欄鋼旁邊開車好好的,前方一輛電動車突然轉彎,我沒來得及剎車,她的鏡子跟我車的鏡子互颳了,我心想算了我不追究她責任,後來她報案說我逃逸!!!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算的,你是對此事故負全責。

追尾車禍,後面的車主走了,車在現場,算不算逃逸

23樓:玉杵搗藥

是否算是逃逸,要看當事司機離開現場的主觀目的。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所以樓主列覺得行為不屬於「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屬於「交通肇事後逃逸」。

但因為追尾行為才造成事故,其對事故負全責的性質是顯然的。

24樓:張勇律師

報警,事故責任認定問題以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為準。如果前面的車沒有違法行為,後面的轎車應當負全部責任。

25樓:匿名使用者

1。出事故以後只要他有責任他就算逃逸。

2.如果你沒有越線,他的全責!

3.安心等著讓交警隊找到他給你打**吧。

26樓:勝鱷小王子

後面車肯定是追尾了,這和駕駛員下車走了沒有關係,你可以停車打雙跳燈和在車後方放三角牌示警,然後打110報警,警察會根據現場證據來判斷事故的主要責任!

27樓:真理之劍

當然是後面車的責任。且是肇事逃逸,司機逃逸有幾種可能,一種是酒後駕車,另一種是無證駕駛,還有一種是單純的逃逸,法律上要加大對肇事逃逸的制裁,不能讓酒後駕車或無證駕駛肇事後鑽法律的空子,等酒醒後或用有證駕駛人員來頂替事故的責任人。

28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是 車主 喝酒了 暫時躲一下 等酒醒過來 再去這樣 責任應該是 少一點 最起碼查不出是 酒後駕駛。

2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了,準確的說應該是犯罪後逃逸。

30樓:兔子de麵包

應該不算逃逸 畢竟查車牌號就可以找到車主應該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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