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十二年感情因他家反對分開,他依家裡人找了個女孩不到月就拿了證。在朋友面前對那女孩關心有加

2022-10-16 08:05:24 字數 1465 閱讀 4841

1樓:匿名使用者

既成事實,就沒必要問原因了。但既然問了,就回答你吧,你的情況跟我同事的幾乎一樣,他對新歡關愛有加這是必須的,雖說是相親,但基本可以理解為男方追女方,剛追到了肯定要下功夫對她好,但這說明不了什麼,只能說明女生身上或者家裡有他想要的東西,或者有他家人想要的東西,其實都一樣。可以肯定的是你前男友對她並沒有動情,至少暫時沒有動情。

2樓:典歡悅

你好,我猜你男友是南方人,尤其是潮汕人(廣東)。而你屬於外省人。不是他走出了這段感情。

是他家人反對。這個理由非常充足正常。男人一般不會像女孩那麼重感情。

男人較理性。他的物件應該是家裡介紹,本地人。建議你不要懷希望,基本不可能複合。

(除非一兩年那女的沒孩子,你懷了他孩子。)家裡的反對是很大的力量。愛情最好不要和親情衝突。

不然結局絕對不好過。

3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不代表一切,喜不喜歡只有他才知道。結婚只是適當的時候那個人出現瞭然後順理成章的就一起了。你的問題很類似(我們結婚十幾年了難道沒感情麼?

怎麼說離婚就離婚)既然對方已經放手了樓主你也該看淡點,最好的年華遇到不對的人只能放在記憶裡爛掉。既然他選擇放手選擇結婚你也沒必要去留戀。能放開的手你覺得他對你的感情能怎樣,家裡不同意又怎樣,難道他跟家裡一輩子嘛?

4樓:身後天藍

我也碰到過這樣的事的!沒什麼好傷心和氣憤的!女孩要學會保護好自己!

一般一個人相處三年還沒結婚就要好好想想了!也不一定是他動情,是剛好在合適的時間碰到了,又在家人的施壓下就促成了!你要做的就是整理好情緒,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痛苦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5樓:小殭屍

既然人家都拿證了,你就別糾結了。非得糾結,就直接打**問他,12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那麼快就忘記了。他說是,那你也沒什麼想了,12年抵不過3個月只能怪自己用12年遇見錯的人,如果他說沒忘記,那他自己也痛苦啊。

而即使是這樣你也不必多想了,隨他去吧

6樓:炙熱灬么月

只想說一句話:若能相愛,執手偕老,若是分開,護她安好!

有時候,他故意不聯絡你,其實在心裡他不知道想你了多少次。

不打擾是對你最大的溫柔!

7樓:甲惜杉

我感覺是他家人逼的,你前面都說因為他家反對而分開了。我覺得你是可以挽回他 的。

祝:幸福快樂、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再留戀,既然他們已經領證了,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要再糾結了。繼續這樣最後受傷害的還是我們女人。

9樓:匿名使用者

他是男人,你是女人,這就是男人與女人的區別!別傻了,不要再想他了!

10樓:最痛的就是原諒

如要棄請徹底,傷人傷己

11樓:天生倒黴蛋

人家就不能換換口味麼

生活了十二年離婚了對方心裡還有感情嗎她心裡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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