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老公從認識到現在為止已經在一起8年了,育有一子,感情一直很好,去年開始老公提出分開,不想一起

2022-10-15 01:55:35 字數 678 閱讀 7152

1樓:召語柳

個人意見:

孩子的撫養權考慮幾個方面:第

一、你們夫妻有沒有存在過錯的一方,若你丈夫提出離婚,是他有過錯的話,那你又很大把握爭取到。

第二、你們兩人的經濟條件得比較,除去對孩子發展考慮,經濟條件好的一方佔優勢。

第三,不知到孩子多大,孩子本身的意願也是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重要因素。

2樓:匿名使用者

1、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總之,要對孩子的生活最有保障的一方為優先。您可以找一下您的優勢,予以訴訟申請

3樓:美人魚醉了

你有過讓對方知道的過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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