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給子女買購置房產商鋪,怎麼只歸自己子女

2022-09-20 12:15:26 字數 5410 閱讀 7657

1樓:魂羽月

1、讓你父親保留好購房的票據、單據、付款證明等等,以證實是你父親單方出資購的房。

2、你父親跟你籤個贈與合同,合同上明確寫明,該房產僅贈與你個人。

3、將產權登記在你的名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樓:搜狐焦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婚後父母給子女買購置房產商鋪,保留好購房的票據、單據、付款證明等等,證實是單方父母出錢購買的房,房產僅贈子女個人,那麼房產是隻歸子女個人不歸夫妻雙方的。

3樓:週週

婚後購房,你父母買,登記給你,一般就是你的。

或者,你父母買房,贈與給你,贈與合同中寫明只歸你所有。

4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可以遺囑形式,單獨把財產繼承給子女,也可以以財產轉讓的形式單獨贈與給某個子女。這樣子女的配偶沒有產權,但是他們可以以配偶的身份與其下一代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

5樓:唐懷瑟之曲

只要是你父母出的錢,不是你出的錢,首付和還貸都有你父母出,那就屬於你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父母為子女出資買房,如何宣告只對自己子女的贈予?宣告怎樣寫?

6樓:_蘇辰西射手

不用寫,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你父母只需要一次性付款,把房子寫你的名字就行了。不用寫協議了。

關於婚後新購買的房產如何歸一方所有!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婚後新購置的房產法律上肯定定義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你想獨有,不是說房產證上只寫你名字那麼簡單。

二、解決方法:首先房產證等權屬證明的署名是你;再者你們夫妻雙方有一個共同起草的宣告材料(內容即是你的愛人放棄對這套產權的要求,並註明購置款非夫妻共同勞動所得);最後最重要的宣告材料必須到公證部門公證以生效。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可以但不經濟,並且很麻煩。比如,用你父母的名義贈與,歸你一方財產,但你在過戶房產方面還要繳納不小數額的稅。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8樓:懂我麗麗

婚後單獨再買一套房,在法律上也會定義為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想將其作為個人的財產,首先建議辦理房產證等權屬證明的署名是本人的材料,其次且夫妻雙方需要共同起草一份宣告,並且宣告必須到公證部門公證生效。關於將房屋贈予這個形式,辦理起來流程較為複雜,且需要繳納相關的稅,比較麻煩且不經濟。

1、婚前財產公證作為夫妻財產確權的手段,在婚後不適用。

2、婚後新購置的房產法律上肯定定義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你想獨有,不是說房產證上只寫你名字那麼簡單,最好的解決方法個人認為應該是:

①、房產證等權屬證明的署名是你;

②、你們夫妻雙方有一個共同起草的宣告材料(內容即是你的妻子放棄對這套產權的要求,並註明購置款非夫妻共同勞動所得,當然這麼寫對你妻子的心理有點傷害);

③、宣告材料必須到公證部門公證以生效。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一條不經濟,並且很麻煩。比如,您用你父母的名義贈與,歸您一方財產,這裡也最好還是有上述第二條中的第二項說明材料。並且以後你在過戶房產方面還要繳納不小數額的稅。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後,如有必要,就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

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婚後女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 怎麼才能證明只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如果父母明確贈與子女一方的,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可以認定為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可以簽署一個贈與合同,合同只有當事人可以知道,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10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問題,如果房產登記在你們二人名下就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如果能夠證明是有一方父母全了款購買,明確贈與其個人的,且房產登記在你個人名下,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1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如果是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原則上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證明是女方個人財產,可以只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屋落在誰的名下,是否落在女方名下,以及父母是否能夠證明只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或者父母是借款給子女購房。

希望龍廣律師事務所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想在婚後父母出資的財產為一方所有,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14樓:夢幻的青春海洋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本寫雙方名字,可看作是雙方共同財產。

可以到公證處進行財產公證,證明房產由女方家屬單方出資購買,作為贈與女兒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5樓:葉赫那拉聞多

新婚姻法: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葉赫那拉聞多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一款;「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三、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四、一方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綜上所述,本案中,不動產屬於出資人子女所有,婚後以個人勞動收入還貸的,認定為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相關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首付並且登記在子女名下,這部分應屬於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應屬於共同財產。參照: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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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下,結婚後,父母再過戶房產給子女算個人財產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 獎金 2.生產 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

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車,車主寫的是母親的名字,出交通事故的時候會有母親的責任嗎

1.車主必須承擔連帶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2.保險公司不賠償的情形很多,只要你出事的時候不逃逸,駕駛證什麼的沒問題,車輛沒有私自進行改裝,那麼一般都是進行賠償的。3.汽車實行的是登記制度,你做了公正也沒有辦法,還是直接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你母親還是要承擔責任。4.婚後獲取的贈與算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