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結婚證是不是要出生地的戶口證明呀

2022-09-13 16:15:30 字數 5126 閱讀 2907

1樓:正三炮

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式。根據本條規定,結婚登記是結婚的必經程式。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係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認真執行關於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一、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二、結婚登記程式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或***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登出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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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只提供戶口本和身份證。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只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就可以了.如果要遷移戶口則需要戶口證明

5樓:

不需要,要戶口本和身份證

6樓:

有些地方要,有些地方不要

辦結婚證和準生證需要什麼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針對異地辦理結婚證和準生證的材料和手續問題提供以下具體意見:  首先,結婚證和準生證,在男女方戶籍地或者現居地都可以辦理。  其次,辦理準生證請攜帶好雙方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雙人2寸合照。

到當地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當場就可以辦理完畢。  第三,辦理結婚證和準生證,關鍵的是登記雙方的戶口。  最後,戶口是隨父或隨母的戶籍落下的,即便是異地的準生證,那也無所謂,全國通用,只要你山東的戶口不是集體戶口,帶好證件到公安戶籍科即可辦理。

  具體手續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

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登出其離婚證。

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8樓:匿名使用者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準生證手續:

辦準生證一般是首先到女方戶口所在的計生部門領取一張申請表,然後攜帶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到女方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

沒有結婚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

9樓:賢

孩子沒有出生證明,是不能上戶口的,需要補辦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衛生部:《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規定:第十九條 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2023年1月1日後出生),其《出生醫學證明》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出具。

有如下上戶口方案

1、孩子屬於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按照戶籍辦的要求補全各種資料,孩子就可順利入戶登記了。

2、按政策要求繳納一定年限的計劃外生育費才可辦理入戶登記。有些家庭,不願交納相關費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戶口的時候,辦理起來就會麻煩些,為了證明孩子是親生的,需要做dna親子鑑定。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補辦結婚證是不是要雙方的戶口本

補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男女雙方的戶口簿。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離婚證。根據 婚姻...

戶口不在一起,結婚證丟失,怎麼補辦結婚證

到原發證機關或者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需要攜帶必要的證件材料。具體說明如下 一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規定的補領機關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 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

辦理結婚證的步驟,辦結婚證的步驟

領取結婚證一共有四個步驟 1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 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 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 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中 宣告人 一欄簽字或按手印。4 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