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動仲裁開了庭。為什麼要兩個禮拜之內才能拿結果

2022-08-27 20:15:34 字數 5263 閱讀 326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因為在**後,仲裁員要對**情況進行判研,並根據庭審情況及法律規定來作出裁決,還要形成仲裁裁決書,這都需要時間,所以在仲裁庭**審理後,在二個星期之內才能拿到裁決書是正常的。

而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對於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只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之後的45天或60天內作出裁決,都是屬於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裁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2樓:一隻男神經

雖然**進行庭審了,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不能當庭宣判的,按照規定可以在十五日之內作出判決結果

3樓:

只要在六十天內出裁決結果均是合法的。

請問勞動仲裁庭審過後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出結果啊?

4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的程式。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那麼勞動仲裁後多久出結果呢?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案情複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最長可延長15日。即最長為60日。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5樓:

從受理之日起45日內審結,最長不超過60日。但現在勞動糾紛案件比較多,一般沒有在60日內作出裁決的。

6樓:深圳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只有限定自受理至結案,要求在45天內結案,最多延長15天。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8樓:束鋒亓宛凝

最長不得超過半個月。

勞動仲裁**後最多要幾天才能有結果

9樓:豬豬力力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等事項的話,一般是立案後45天出結果,最長不超過60天。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10樓:韓飛律師

各地情況不一樣!

沿海和發達地區案件比較多,有延期的情況!

打**催促下審理你案件的仲裁員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的規定 應該在45日內作出結論 最長不能超過60日 超過時間的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你的案子已經明顯超過仲裁時效了 最長拖多久倒是沒有定論 但是對於仲裁委員會來說這算做是未結案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祝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立案到結束,45個工作日是最長的

勞動仲裁**後,要多久才能得到判決?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從立案開始,到結案,法律規定最長2個月!

不過,勞動仲裁免費後,各地案件比較多有積壓現象!

所以,各地情況不是很一致!

等著吧!

14樓:趙小兔律師

一般半個月的樣子就會出裁決。

裁決出來之後,勞動仲裁程式結束。

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15樓:資深仲裁員大鵬

勞動仲裁**後,一般半個月左右就能拿到裁決書,勞動爭議案件從立案之日起,一般結案是45天,如果有特殊的情況,可能會延長一些時間的。

法律依據:《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需要看你們那的仲裁庭的效率了

不服勞動仲裁起訴到法院,法院**後要多少天才能有結果?

17樓:羊洋楊

法院**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樓:

根據現行法律對**到判決的時間沒有法律規定,但對整個案件的審理期限進行了明文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19樓:法律實務研究

您好。一般情況下,**後半個月以內可以作出判決。

20樓:竹本無心

勞動爭議是一裁二審制,你對仲裁結果不服到基層法院起訴,基層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時限是從立案起三個月內結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一般不會。基層法院的判決如果不服,雙方均可向中院上訴,至此才終審。

申張正義團隊為你解答

21樓:

和一般民事訴訟一樣,立案後3個月出判決

22樓:馬邊綠茶

不服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的案子,就是民事訴訟。你所提的問題在民訴法中沒有規定**後多久下達判決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所以一般情況下受理後到下達判決書在6個月內都是合法的,需要延長的可能還延長到1年。只要**審理後,就比較快了,這就看審判人員的工作效率問題了。

23樓:四哥有法說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到判決的時間沒有法律規定,但對整個案件的審理期限進行了明文規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4樓:匿名使用者

總共90天才能有結果

為什麼金色瑪莎拉蒂要提車bl兩個剩下兩個顏色只需一(和平

為什麼金色瑪莎拉蒂要三個提車bl兩個剩下兩個顏色只需一 和平精英 好 因為其他汽車都被龜龜什麼來著,菌菌那個菌群給打死,只剩那個金色馬卡拉們在了 世界盃這個詞的西班牙語怎麼寫 copa mundial de f tbol la copa mundial de f tbol es el torneo ...

男人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同時和兩個女人交往來往

他這樣,你可以讓他做個選擇,你說,你要和我好,就好好的,專一的對我.不想和我好就不要和我一起,你這和我好著再去找別人算什麼意思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感覺.你身上的她沒有 她身上的你沒有 這種男人沒責任心的 這種男人沒責任心的 不要他啦 可是.放不下.為什麼受傷的總是女人呢?哎 脾氣不好和有心計的女生碰不...

為什麼兩個相愛的人要經歷重重磨難才能在一起

幸福不會時時等著你,愛你的和你愛的人不是隨時可以出現,請你學會珍惜。當一個深愛著你的人為你而改變,那是因為他愛你,當你遇到一個人,他為你收起他的頑固脾氣 也因為他愛你,他把你的興趣也變成是他的興趣時 還是因為他愛你.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無悔的付出 都認為是值得的,只要能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其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