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74條75條規定

2022-08-19 21:40:34 字數 4296 閱讀 7969

1樓:百家百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第七十四條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第七十五條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2樓:吾家有女還太小

新版《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第七十一條 ……

第七十二條 ……

第七十三條 ……

第七十四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第七十五條 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3樓:阿元

從70條,到75條,都是新的行政訴訟法,對法院判決具體行政行為時所作的具體的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行政訴訟法》第74條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指的是什麼?

4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這裡提到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指為廣大公民所能享受的利益,這裡所指的廣大公民,是指特定範圍內的廣大,有全國性的廣大,又有地區性的廣大,其外延可以限制在享有立法權的建制區域。

行政訴訟法第74條

5樓:正商觀察者

第七十四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二)項之規定

6樓:木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二)項為: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23年4月4日通過,自2023年10月1日實施。現行版本為2023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是什麼

7樓:馬邊綠茶

第七十條第一項:主要證據不足的;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規定,主要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一)主要證據不足的;(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式的;(四)超越職權的;(五)濫用職權的;(六)明顯不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是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規定,主要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23年4月4日七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屆人大常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同日公佈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條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七十條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行政訴訟法的起訴和受理,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於以下起訴( )不予受理。

a c d e a國家立法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c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決定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d屬於民事案件 e司法行為,非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不予受理的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 國防 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 行政法規 規章或者行政機關...

行政訴訟立案時限,行政訴訟法訴訟立案是多長時間?

非常遺憾地告訴你,這是我國目前立法的一個漏洞,二審立案沒有規定時限。具體原理是這樣的 1,行政訴訟法規定 本法沒有規定的專案適用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沒有規定二審的立案時限 2,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一審的立案期限,7天,但是沒有規定二審的。這就造成了實務中 上訴難 的情況,上訴書遞上去泥牛入海,杳無音訊...

行政訴訟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行政訴訟法對法院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1.級別管轄 一般情況下,第一審行政案件由 基層人民法院 管轄。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 對 部門或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府 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 海關處理理的案件 3 本轄區內重大 複雜的案件 4 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2.地域管轄 1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