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起喝酒,結束要送她回去,他不肯,給他攔了部計程車,和司機叮囑了下車地址,他中途下車溺水身亡了

2022-07-23 02:30:32 字數 863 閱讀 2698

1樓:馬特雷波迷

你攤上事了?

更像是計程車司機攤上事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然後了?你想要表達什麼?

3樓:三人行有你有我有他

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了,看喝酒過程中是否有勸酒,沒有強行勸酒行為,不承擔責任;但是基於人道主義會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償。

就像我們去朋友家隨禮,和一桌不認識的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五個人非常要好,他們之間猜拳行令最後彼此醉酒,這種情況下即便你是在當桌,如果沒有參與死者的勸酒行列中,而只是簡單的禮節性應付,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而那個幾個和死者猜拳行令勸酒的人,就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喝酒致人死亡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a、故意灌酒型——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b、放縱型飲酒——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

c、不予救助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d、不知不覺型——雙方均無過錯型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

昨天和男朋友還有他朋友一起出去吃飯,他喝酒了也不算是喝多了,現在做生意需要20萬,他就跟他朋友

趕緊分吧,不在一個層次的人早晚會有矛盾,早分早好。你還是個大學生,不急於訂婚,而且你要好好考量你男朋友,我覺得你男朋友素質不是很好,而且他不想給你彩禮,女生要注意啊,不想給彩禮的不是真正愛你。有的時候在感情面前壓倒感情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對於禮金財物的需求,往往兩相處的都非常好,但是一旦談到錢,談到...

朋友過生日叫上他的朋友一起喝酒我不認識我中途走了最後聽到他的朋友自己騎車摔死了我有責任嗎

你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根據侵權責任法 共同飲酒者對飲酒人有注意義務 尤其以召集者和勸酒者為甚 或者明知對方不能喝酒而勸酒 首先你不是召集者 其次你中途離開 對於後面發生的情況不能控制也不能預見 如果你在場時間沒有明顯不當行為 法院判決你承擔責任的概率很小 希望能幫助到你 應該沒有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你...

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完酒朋友撞人一死一重傷。他們開始了我才去,還沒結束我就提前先退場回家了

法律層面上分析你是沒有責任的。但從社會學角度分析你好像是有點連帶責任,試問 你做到提醒或者規勸的義務了嗎?例如 兄弟喝了酒可千萬別開車啊?等等類似提示。關鍵是你提前離場了,所以關係不大甚至沒有關係的。你提前回家了,沒在現場和你沒什麼聯絡。法治頻道講過,有責任,哪怕你喝了一口,如果朋友酒後開車,同桌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