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每個月讓休息四天,月底考勤卻給劃休息,應依據勞動法中的哪一條向單位理論

2022-06-23 22:05:23 字數 5265 閱讀 8806

1樓:

考勤表沒有你簽名可以無視的,有你簽名,但是你能提供加班的證據也可以無視的。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的通知

2023年4月22日,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有關部門:

《***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釋出後,一些地區和部門詢問有關問題,經研究,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做出解答,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並將執行中的情況及時轉告我部。

附件:《***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

一、問:2023年2月17日《***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釋出後,企業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是否一定要每週休息兩天?

答:有條件的企業應儘可能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應將貫徹《規定》和貫徹《勞動法》結合起來,保證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業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做法可向當地12333勞動****諮詢。

休息日能否調休,法律依據是哪一條,謝謝

3樓:逍遙

可以,以下第二項,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法,調休是跟單位的制度有關,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就行了,不需要般法律出來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給權錢定的,苦逼人生就受著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我們每月考勤天數是26天.2月份是28天,但是我休息四天扣工資嗎

7樓:諾諾百科

一、勞動者休息四天,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奧迪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二、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法規定》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另外,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也不屬於"剋扣":

(1) 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 依法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 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絡,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8樓:烏水風

每個月我們四天休 二月份二十八天應休幾天?

9樓:

不同單位不同對待,我們單位扣,遇上過年多歇幾天按保底工資計算日薪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月份31天時,沒加工資或沒讓休息五天,那麼2月休的四天就不應該扣,如果扣了你就和老闆說讓他把1月份多的一天休息了

明白了麼?

單位制定考勤管理可以依據哪些法律法規?

11樓:zz響亮

勞動法中關於考勤制度方面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關於勞動法考勤制度

12樓:資深仲裁員大鵬

勞動法中關於考勤制度方面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公司制度時,必須經過民主程式與公示程式,否則制度制定無效。此外,用人單位沒有罰款的權利,除法律規定特定情形外,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但是為了便於管理,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如設定全勤獎金等方式,對員工的出勤進行考核。

通過這種形式扣除勞動者收入,比直接罰款能說得通一些。

我月來工作,每個月有休息一天,我想下個月一起休息,比如今天和明天,可以這樣做嗎,我新工,(零

由於您是新員工,雖然這樣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難免老闆會不高興。好好工作老闆會答應的 單位公休一天,多休扣滿勤,每個月我都會跟經理說明天我休息,可是今天早上我給經理打 沒說休息,到時候查考勤表,還有就是你休假的那天單位沒有要求不能請假吧 滴滴一般一個月多少錢 滴滴司機一個月能賺多少錢?確實太黑 昨天我...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每個月的哪一天發放上月薪資

勞動法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每個月的哪一天發放上月薪資,按照 勞動合同法 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

我的手錶的日期怎麼每個月都有31天

所有機械錶日期指示轉盤都是31天,這樣才可以顯示30天 28天的月份。機械手錶的日曆盤都是31天的,而實際上每個月的天數是不固定的,有31天的大月,30天的小月,還有28天或29天的平月 閏月,遇到這個情況就需要單獨調整一下日曆,方法就是直接把表把拉出一檔,擰動表把把日曆調整到正確即可。1 比如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