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開了介紹信不結婚會受處分嘛

2022-06-16 09:05:27 字數 5850 閱讀 2426

1樓:有心人

不會的,婚姻發生了變故,而無法完成結婚。是不受制約的。更不屬於軍事任務,不會有任何的麻煩的。

2樓:民生為本

不會受處分

只是下次結婚時需要重新開具介紹信

3樓:

那就看原因了。如果是有正當理由就沒有問題。如果只是騙婚假。那就一定會受處分。如果有正當理由就可以。

4樓:

如果有正當理由而沒完成結婚,不會受到處分的。

5樓:途中遇見你

一、軍婚法關於軍人結婚規定

按照2023年11月解放軍總政治部下發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通知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物件,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物件進行政治審查。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二、軍人結婚程式

通常的步驟: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個別地區開婚姻介紹信時,還需要提供雙方婚前檢查證明),還有**,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三、其它軍婚法規定

為結合軍隊實際貫徹執行《婚姻法》,總政治部於2023年11月頒佈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軍人晚婚年齡、配偶條件等諸多問題作了具體規定。由於軍人職業具有特殊性,這些規定與《婚姻法》的一般規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1、夫妻雙方或一方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復原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為非現役軍人,其婚姻關係均不能按軍婚辦理。

現役軍人的婚姻受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法律對軍婚的結婚、離婚等問題均有特別規定。

2、尊重社會公德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係上,應當模範遵守《婚姻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係。

3、晚婚年齡的特別規定。軍隊提倡和鼓勵晚婚。男軍人25週歲,女軍人23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

其具體鼓勵措施是:雙方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獎勵假期間,工資照發。

4、軍官和文職幹部戀愛報告審查程式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應當慎重的選擇戀愛物件,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物件進行政治審查。

5、現役軍人配偶條件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應當是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四、軍婚法關於探親待遇

已婚幹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愛人每年可來隊探望一次,往返車船費由單位報銷,愛人單位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

未婚幹部的未婚妻(夫)來部隊結婚的,來隊結婚的車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但當年不再報銷來隊探親的車船費。

以上是軍婚法的相關規定的介紹。《軍婚法》是軍婚配偶雙方的保護傘,在《軍婚法》裡被保護的不應當僅僅是軍人,軍哥軍嫂們也應該是受保護物件。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結不結,人家咋會處分你呢?那你離婚是不是要坐牢?

關於軍婚的遺留問題,現在結婚證無法核實,無效。 20

7樓:戚廣利

如果經過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取得是結婚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軍婚需要哪些具體手續

8樓:阿派說說說

軍婚手續流程材料如下:

一、軍婚的要求的材料

1、戶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4、婚前檢查合格證明( 現已自願 )。

5、雙方合影彩色**4張。

6、軍人持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7、特殊情況的,需要加帶以下材料:

(1) 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 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二、軍婚申請程式:

1、先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要蓋公章,一般要蓋三至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需要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需要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結婚介紹信和**,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一、軍人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我國的婚姻法律制度對現役軍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護的。

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上述暫行規定雖未抄送人民法院,但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案件,仍按上述暫行規定參照執行。

1、夫妻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

(1)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

(2)調解無效,並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也就是說,在夫妻都是現役軍人的情況下,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都必須首先進行軍內調解,在拿到相關證明之後才可以和普通程式一樣,去法院協議離婚或者去法院訴訟離婚。

2、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軍人要求離婚的

(1)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況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並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同意現役軍人離婚的證明,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調解狀況的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

(1)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過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此處的「重大過錯」主要是指,軍人一方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的情況。

二、軍人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軍人只持有軍官證,而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此在辦理登記的時候,需要軍隊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如結婚雙方一方是軍人、一方是地方人員,地方人員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但軍人一方仍然要按原來規定辦理。

9樓:螞蟻掌上觀

軍人結婚登記具體申請程式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10樓:低調額低調額

分析如下:

一、軍婚與普通婚姻的最大不同有二點。

1、軍人配偶必須經過部隊政審。

軍隊幹部配偶,必須是歷史清楚、思想進步、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其他條件與普通婚姻一樣。另外,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

2、軍人結婚必須經部隊審批同意。

營以下的幹部結婚,必須申請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審查同意;團以上幹部結婚,必須申請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然後由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軍婚的要求的材料

1、戶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4、婚前檢查合格證明( 現已自願 )

5、雙方合影彩色**4張

6、軍人持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7、特殊情況的,需要加帶以下材料:

(1) 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 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三、軍婚流程

1、軍人需要先打一份結婚報告。

2、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逐級稽核後蓋章。

3、政審函調。如果結婚物件是地方人員,需要通過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

4、政審通過,部隊同意後,軍人開結婚介紹信。

5、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去軍人所在地或另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軍婚通常的步驟: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要蓋公章,一般要蓋三至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需要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需要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結婚介紹信和**,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由於軍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境和職業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同時,也必須同時執行軍隊的有關規定,當二者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時,除了依照確定適用的法律內容外,還應當適用「(軍隊)特別法優先於(地方)普通法」的原則處理結婚問題。

當然,軍隊的規定只適用於軍人,對地方人員並不產生約束力。男女雙方結婚時,如果分別為軍人和地方人員,則分別適用不同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按照2023年11月解放軍總政治部下發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通知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物件,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物件進行政治審查。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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