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警告處分要立案嗎,黨內警告處分算是有效的處分嗎

2022-06-10 07:49:07 字數 5986 閱讀 8658

1樓:司馬刀劍

黨員受到黨內警告算是黨政處分。

黨紀處分決定執行有關規定

一、黨內警告處分

(一)任用晉升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中發〔2003〕18號,2023年12月31日)

(二)年度考核及其對職務級別、工資的影響

1、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1998

2、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當年受黨內警告處分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黨內警告處分算是有效的處分嗎

2樓:華律網

具體區別如下:區別一:警告物件不同。

行政警告處分針對的是公務員,而黨內警告處分針對的是黨員。區別二:受到的處罰不同。

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黨內處分有警告處分,嚴重警告,留黨檢視,開除黨籍

黨政紀案件立案後是否必須給予被調查人紀律處分

4樓:匿名使用者

黨政紀案件立案以後,要根據事實和情節情況給予被調查人相應的處理結論,不是必須給予紀律處分。如果符合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免予處分的規定,也可以免予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本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四條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1、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3、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4、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第五條:本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5樓:逍遙

你好紀律處罰是黨紀部門作出的,與違法立案不同性質,是否必須,要紀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有違法犯罪,紀律處分是必然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吧,如果調查下來沒有問題呢,不但不能給紀律處分,還要還別人清白,幫助恢復名譽。

7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確定被調查人有違紀行為的才給

黨支部是否有權對黨員進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樓:

沒有權利,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黨章》

第四十二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複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對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給以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由**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後,報***批准。對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給以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應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並報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備案。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四十條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9樓:柳蜈

沒有。嚴重警告處分的審批程式與警告處分一樣,一般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按照處分黨員的批准許可權,逐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在黨內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因為犯了錯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般也不影響其擔任原來的職務,如果由於某種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原來的職務而被黨組織免職或被調動工作,這是正常的幹部任免或調動,不含有對受嚴重警告處分黨員附加懲處的意思,不能視為紀律處分。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立案調查還會有什麼事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視具體情況而定,既然已經有處分了,性質就可能已經定住了,如果繼續調查此人,此人可能有其他新發現的問題。這就是本律師對您的解答。

11樓:高階健康管理師

那就要看立案調查結果了

黨紀處分,組織處理,誡勉談話有什麼不同

12樓:態度要端正

黨紀處分,組織處理,誡勉談話三者之間的不同:

1、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都是針對黨員進行的處罰,處罰物件一定是黨員,誡勉談話的針對物件則不一定是黨員。

2、黨紀處分一般用於處於主導地位、責任較大的責任人;誡勉談話,主要針對領導幹部存在雖不構成違紀但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雖構成違紀但根據有關規定免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問題;組織處理是指黨組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涉嫌違反黨紀的黨員幹部,進行必要的崗位、職務調整的組織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 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是公職人員的由監察機關給予相應政務處分。

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進行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二、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

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組織處理,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準則》等有關規定,尚構不成紀律處分的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採取的處理措施和教育手段。

組織處理主要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形式。在實際工作中,組織處理還包括批評教育、通報批評、降職、責令辭職等,誡勉談話不屬於組織處理。

13樓:土流集團

一、黨紀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五種。

二、組織處理包括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方式。

三、誡勉談話,主要針對領導幹部存在雖不構成違紀但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雖構成違紀但根據有關規定免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問題,由黨組織對其進行談話教育,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其目的在於對領導幹部進行教育、提醒、警示,不屬於組織處理。

誡勉談話與黨紀處分、組織處理各司其職,都是黨組織對有問題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措施。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紀律處分、組織處理、誡勉談話都是黨組織對有問題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措施。

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五種。

組織處理包括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方式。

誡勉談話與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各司其職,都是黨組織對有問題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措施。

15樓:劉楊瑞

黨紀處分相對來講要嚴重一些,組織處理情節稍輕一些,見面談話是最輕的一種處理方式

16樓:黑龍

黨紀律處分種類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黨紀處分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3、堅持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原則

4、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5、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

組織處理

對涉嫌違反黨紀的黨員幹部進行的一種處理方法;組織處理和行政處理、黨紀處分、司法處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換,但可以同時使用。

誡勉談話

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誡勉談話要嚴格要求,指出其存在問題,分清是非責任,督促整改,幫助其汲取教訓,防微杜漸,使談話物件少犯或不犯錯誤。

具體的制度和實施細則由各個單位參照**檔案分別制定。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公務員。年度考核評什麼等次?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根據《公務員考核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受處分公專務員的年度考核,屬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擴充套件資料

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黨內警告處分多長時間可撤銷,黨內警告處分可以撤銷嗎

黨員在受到警告處分的一年後撤銷,可以在黨內提升職務。所以一年期滿後,原來的警告處分對提拔不應該有任何影響。當然,得看組織部門的心情,同一條件下,沒受過處分的總比受過黨紀處分的更容易提拔些。一般說來,在確定給予犯錯誤黨員以警告還是嚴重警告處分時,一方面要根據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 程度。另一方面還要考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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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處分只是一種教育方式,不是目的!再說也沒有剝奪他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黨代表受黨紀處分後是否保留黨代表資格 黨代表大會代表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資格終止 一 受留黨察看以上處分的 二 被停止黨籍,或者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三 辭去代表職務被接受的。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因組...

教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評職稱是否有影響

有影響。根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十條 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 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一般說來,在確定給予犯錯誤黨員以警告還是嚴重警告處分時,一方面要根據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 程度。另一方面還要考慮本人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和態度。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