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什麼證據才能證明她是利用戀愛來索取財物的

2022-03-31 05:05:35 字數 4942 閱讀 6500

1樓:大大大大無奈

如果一個女孩子跟你在一起,只是為了來索取財物的話,那他就是你可以尋找他的。還有就是你可以通過,如果他想要的東西,你沒有給他買的話看一下他的反應是什麼這樣的話就能證明他是不是理由戀愛來說去。

2樓:晴天便好

有什麼證據才能證明它是利用戀愛來索取錢財,我他真是這樣的人,他肯定會處處都是為了錢,並不是為了真心喜歡你,什麼都叫你拿錢,如果你跟他在一起,你會付出很多,應該看得出來,她是為了錢跟你在一起,而是不是真心跟你在一起。

3樓:

營養看起來是比較相配的,所以不能用戀愛的關係索取財物,那是不可以的

4樓:愛犬寵物

如果一個女孩兒,想跟你要錢或者是想買東西的時候對你很好,平時對你很冷淡。就可能是利用戀愛來索取財物的。

5樓:封名

就是去掉這個戀愛的關係,因為戀愛官司裡面的人是沒有財產糾紛的,所以說如果是戀愛的關係下根本無法說明他是來送去財物的。

6樓:

這個應該是很簡單的呀,他要是嗯,如果是真心愛你的話,他就不會老讓你給他買東西,不追求這些物質的生活,如果見到你都是物質的生活嗯,那就是圖你的財產唄。

7樓:情感解惑導師小

比如說這個人跟你在一起,然後經常這麼多要你花錢,要你發紅包,或者說要你買什麼貴重的東西給他。

8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要麼你們就有通話記錄要麼就有他所要的證據

9樓:情感智多星

就是每次銀行轉賬記錄或者手機轉賬記錄,購買物品的小票等依據。

10樓:

這個不好判斷的,而且也會認定你為自願的

11樓:兒科楊帆醫生

看看他平時是不是經常問你要錢?他是不是經常問你要東西?讓你買各種各樣的東西給他

12樓:彩虹色的土

就是總找你要錢要東西,不給就鬧分手,對你也沒感情

13樓:匿名使用者

她是不是亂要東西?他要是真心喜歡你,就不一味的要求你給他買東西。

14樓:

把她跟你要東西的錄音都留著。

關於戀愛的法律

15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戀愛不屬於法律的管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利用情感進行詐騙的事情發生層出不窮。有些婚介所是專門為詐騙慣犯尋找目標人的場所。所以,戀愛要小心,看清身邊的人。

像郴州去年發生的事情更讓人氣憤:一個女孩25歲被一個50歲的追求,兩人談婚論嫁了,才同居,結果,那個男的不僅詐騙她、毒打她、還套用她的現金請傳銷的人誹謗她坐牢,男的身份證什麼都是假的,現在起訴找不到具體的法院,而且,旁人都說是女孩貪財,對她冷言冷語。

想想女的名節多麼重要,但是不排除有的女的也是詐騙的。

你的事情解決很簡單的,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建議你好好找個真的愛自己的過日子,不想以前的事情。想想我剛才說的真人真事,你是幸運的。對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的。即使你們訂婚了照樣可以拋棄別人,法律照樣不管,當然要是涉及財務人身傷害問題法律還是管的。

17樓:提點刑獄公事

不要開玩笑了。如果戀愛法律要管的話,還有必要要結婚嗎?還有必要有婚姻法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屬於法律關係,不保護的,應該找一個適合的人,一起保護你們的戀愛吧

19樓:帥建郝雪卉

法官是不會閒到去管這些事情的,法律的定義是:神損失是指由於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

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

受害人首先應當承擔的是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責任不能起到救濟作用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男女雙方談戀愛中是否有侵權行為呢?分手不算!

20樓:鹹慕葷俊遠

不要理會,根本不需要復任何責任的.

21樓:千金墨鵬煊

戀愛分手沒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你可以到110諮詢網去問律師

22樓:無籟義曉瑤

除非他有花錢的收據什麼,也許還可以要回來,不然的話,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

法律中是如何確定兩人的戀愛關係的 比如我說我們是戀人關係 可她說不是 那法律是怎麼承認我們的戀人關係呢 30

23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要有人證和物證,有朋友作證,還有平時你們兩的生活照、、、我也是猜測,希望對你有用、、、

2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受法律保護和約束,只有婚姻受法律保護。別說你跟女人戀愛,你跟豬戀愛法律也不會來管。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人證啊,就是你們戀愛,肯定也有好多人出去玩的經歷啊。

那麼跟你們出去玩過的,還有你帶你女友出去時和誰介紹過這是你女友的,都可以作為你的人證。可以證明你們是戀愛關係啊

26樓:匿名使用者

把小孩先生下來,法律應該有點效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是法律調整的範圍。

男女自由戀愛受不受法律法規

28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戀愛往往是以婚姻為目的的行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作為締結婚姻的一個過程,自由戀愛同樣受法律保護,否則將無法保證婚姻自由的實現。

《婚姻法》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29樓:清風太嶽

看年齡了,成年了自由戀愛是法律保護的,但戀愛不是婚姻,不能享受婚姻法上的權利義務。如果未成年人,女孩年齡低於14的,有些事不能做,會屬於犯罪的哦

戀愛法律

30樓:八三老人

戀愛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

31樓:樂都的趙洪吉

不好意思,你和你女朋友的男女朋友關係涉及人身關係,制定的任何約定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制定約定,違約後也無法律效力。

32樓:匿名使用者

暈,戀愛還要什麼例文,是你沒底還是她還沒底如果都沒底可以儘快結婚!如果只是你那對不起現在法律不支援這個!

男女朋友之間簽訂的戀愛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法律能給予保護嗎?就像以下的那種:

33樓:老可愛姐姐

沒有法律效益,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

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這個在理論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這一類的所謂協議一般都是濃情時的玩笑罷了,一般措辭、條款等都不會嚴謹,所以有很多歧義的語句,很難判定你是否能夠真的合乎法律條件,除非你發出來看看。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除非以上5種情況,雙方達成的協議均為有效,你看下你的條款,對照以上5條,是否有瑕疵,如果沒有,就視為有效,反之就是無效合同。

3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建議提問人若是想上述問題,意思意思浪漫也就可以了,實際到利益問題時如房產劃分還是得到婚後進行,否則到時會比較棘手

希望這個回答能讓您滿意

35樓:匿名使用者

一張白紙,沒有任何約束力,國家也沒出臺相關法律,和檔案

36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沒有的,婚前財產什麼的協議,可以去跟進律師的公證可以有效率,但是這些好像沒有。畢竟這個出了問題不好審理。

37樓:飾顏

肯定沒有呀,這份協議是需要你們兩個的愛來維護的。愛不在了也就無效了。祝你們幸福!

時尚飾品 盛飾新貴(**)

38樓:風飄搖

肯定沒有。只是一個心理安慰。主要靠你們的感情維持

3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感情不是靠協議來約束的,別說你在戀愛了,就算拿了結婚證有了法律約束,不照樣每天都有人離婚嗎

4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除非有律師在場

41樓:菠vs菜

這份協議說不好聽點就是小還過家家,就算有你的條件那是肯定不行的,你們這協議就是白紙一張

4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只有婚姻法 沒有戀愛法誒。而且婚姻法中也沒有如 老公不能打老婆這樣的條款.....

43樓:迷茫的懵懂

好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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