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啊,父債子償,是法律規定嗎?

2022-03-27 03:31:00 字數 5853 閱讀 5752

1樓:想哭想瘋想遺忘

從法律角度講,子沒有代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

但在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於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

3、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在我們國家,很多的時候,父借款是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為了子女的生活培養,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錢,是不容易區分的;

如果父亡故後,子拒絕歸還,法律上雖然沒有什麼責任,但不符合道德傳統,所以,我們還是提倡在子自願的情況下,在能力範圍內,代替父償還債務,以減少社會糾紛,發揚光榮傳統和社會公德。

在法律上,兒女沒有替父母償還債務的義務。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子女無關。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一規定要求兒子作為繼承人要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償還被繼承人所欠債務, 但這不是「父債子還」。作為繼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繼承遺產的情況, 來決定是否需要償還父親生前所欠債務的數額。

如果你願意償還父親的舊債,就不用受遺產實際價值的限制了。綜上, 「父債子還」的說法是不對的。

2樓:初潔崔溪

一句話就是你只要沒繼承父母的財產,父母的債你就沒義務償還,你若繼承父母的財產,父母的債你必須的償還,但償還的責務只是不超過繼承財產的價值.

3樓:洪振梅稅畫

.現代民法不存在古代意義上的「父債子償」概念,現代民法上的債務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其主體為舉債的當事人雙方。因此,在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條件時,合同之債是不能夠變更主體的,債權債務關係雙方主體恆定。

債務人主體變更情形:

情形1:在民法有規定時,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變更,多體現為遺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在所繼承財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情形2:債務雙方約定由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在第三人同意代為履行債務的前提下)時,債務人主體也可以發生變更。

父債子償,是法律規定嗎? 20

4樓: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償。

但根據《繼承法》第33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一規定要求兒子作為繼承人要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償還被繼承人所欠債務, 但這不是「父債子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的消滅,是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使債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這樣的法律事實主要有5種,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同時,債權人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就會失去勝訴權,導致債權債務名存實亡。

此外,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也會導致債務的消滅,或者債務人死亡後遺產無人繼承,債的轉移是以繼承遺產為前提,如果不繼承遺產,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但通常諸如本案這樣的糾紛關鍵在於,人死了,多少還留有一點遺產。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父債子償並無法律依據。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6樓:法律快車

我國沒有「父債子償」的法律規定。

債權人與債務人是特定的人,由於負有債務的父親是特定的,其子女雖與其有血緣關係,但不是特定的債務人,對債權人當然不負有義務。因此父債子還的說法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但父母去世遺留的債務,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應當用遺產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7樓:楊俊聖律師

1、父母債務與子女沒有關聯,子女無需承擔責任。

2、若是借款為家庭所用,債權人能舉證屬於家庭債務的話,子女要承擔責任。

3、若父母不在的話,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說是法律規定,但是人權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我只能說這是一種責任和義務,但他不受法律約束。

9樓:厙潔中丁

沒有權利.

你自己買的房子.

用的是自己的錢.

就算是債務轉嫁也不可能去沒收你的房子.

你們是沒有歸還全部債務

那也歸還了部分債務把.

就演算法院判他們勝訴

那也只是催你還錢

不到萬不得已

對方不會申請法院幫助強制執行的》

10樓:樂閱軒主人

只告訴你兩句:

一,如果老爸活著,誰欠的誰還

二,如果老爸死了,有欠條的情況下,債務跟著繼承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債,屬於民法,不會受到刑事追究,這你可以放心。父債不用子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法規定

繼承人在被繼承人財產範圍內承擔被繼承人債務

13樓:py沂蒙山人

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有在繼承財產範圍內償還的規定。你的工資是你個人收入,跟你父親無關(如是在你父親名下存款或你是共同債務人就得用以償還債務了)。

如果是為了逃避債務轉移財產,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債務(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履行義務),即涉嫌構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父親如暫時無力償還,可以爭取得到債權人的諒解並與其簽訂償還債務協議,並按照協議認真履行。首先要有一個積極償還債務的態度並積極去履行,相信債權人會理解

法律上,有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種情況是兒子自願。另一種情況是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繼承遺產原則上也是連債務一起繼承,不過,只就繼承的份額來償還。如果兒子放棄繼承的話就可以不承擔債務。

要注意的是父親的債務很有可能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所以,妻子原則上應幫償還,而且超出的部分要用個人財產償還,所以關鍵要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5樓:告欣江晴麗

沒有,法律上子女並沒有償還父母債務的強制義務,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他們就有責任在其繼承範圍內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句話就是你只要沒繼承父母的財產,父母的債你就沒義務償還,你若繼承父母的財產,父母的債你必須的償還,但償還的責務只是不超過繼承財產的價值.

17樓:馬雲秀律師

現在中國還沒有父債子償這樣的規定

18樓:我為什麼在這兒

. 現代民法不存在古代意義上的「父債子償」概念,現代民法上的債務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其主體為舉債的當事人雙方。因此,在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條件時,合同之債是不能夠變更主體的,債權債務關係雙方主體恆定。

債務人主體變更情形:

情形1:在民法有規定時,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變更,多體現為遺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在所繼承財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情形2:債務雙方約定由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在第三人同意代為履行債務的前提下)時,債務人主體也可以發生變更。

19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有的.......電視上看的...

法律上有沒有父債子還的說法 20

20樓:cccc煙火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父債子還有兩種情況:

一,在兒子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的情形下不承擔父親的債務責任。

二,在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一,如果債務人死亡,債務可以歸於消滅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的消滅,是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使債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這樣的法律事實主要有5種,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

同時,債權人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就會失去勝訴權,導致債權債務名存實亡。

二,此外,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也會導致債務的消滅,或者債務人死亡後遺產無人繼承,債的轉移是以繼承遺產為前提,如果不繼承遺產,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但通常諸如本案這樣的糾紛關鍵在於,人死了,多少還留有一點遺產。

三,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3 / 3 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四,從情法通融的角度出發,繼承法還規定了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出遺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而法律所指的繼承人不僅僅是子女,還包括了其他繼承人。對於大部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等特殊債務,法律還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的特殊規定。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依據

1、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2、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此案首先要明確你朋友父親的遺產範圍,其次查明他的這筆借款屬於其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或家庭共同債務。

3、如果屬於個人債務,則在繼承發生後,遺產分割前,首先在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不足部分不再清償,債務還清後可以由繼承人繼承剩餘遺產。

4、如果是家庭共同債務,則其他家庭成員仍然應當負清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參考資料

父債子還新法律怎麼規定的,新法律關於“父債子還”的規定是什麼?

父債子還 的法律含義 如果父親負債而亡,子女在繼承父親的遺產後,則必須為父親還債,且僅以遺產範圍為限。但是,如果子女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可免除還債的義務。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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