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導致輕傷,已有派出所的法醫鑑定,調解對方無誠意該怎麼辦

2022-03-13 14:47:52 字數 5618 閱讀 6249

1樓:

輕微傷只承擔民事責任,輕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公安機關不向檢察院移送案件,並提起公訴,你也可以進行刑事自訴,並附帶民事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零一條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第一百零二條 【重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第一百零三條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根據發案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傷程度、賠償情況等情節,合議庭(獨任庭)按本節規定量刑認為偏輕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條量刑時,可行使十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一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第一百零四條 【緩刑適用但書】除具有兩個以上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作賠償的;

(二)致2人以上重傷或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被治安處罰2次以上的。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看這個,重點是第17條。

2樓:

您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您!

如確定是輕傷,建議被害人方找公安機關要求對犯罪嫌疑人做刑事處理!一般來講,輕傷害案件非特殊情況,可進行取保直訴,如被害人方有關係,可要求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起訴!

關於賠償,如犯罪嫌疑人無調解賠償意願,在檢察院起訴的時候,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當然,法院在審理的時候也可能進行調解,如達成調解賠償,犯罪嫌疑人可判處緩刑,如達不成賠償協議,犯罪嫌疑人就可能被判處實體刑!

有關案情本人瞭解的不多,以上意見是基於相關法律及司法實踐提出的,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您還有什麼問題,可以m我,咱們共同研究!幫助您是我的快樂,祝您成功!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鑑定構成輕傷,而且無法達成調解,那麼就等待派出所是否立案,不立案的話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仍然不立案的話,拿不立案的通知向法院提起自訴,並附帶民事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調解,就是到法院也要組織調解的,要不對方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是打傷人的一方吧,案件變成現在的情況只能說盡量爭取調解,因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但是有交付住院費的話在民事賠償方面應該會有所減輕。

6樓:

輕傷就不調解,直接告對方,要其坐牢,輕傷已是公訴案件了,不存在調解,派出所包庇就到檢察院,走上司法程式對方就會慌著找你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先想一想打人方的心理防線有哪幾層,逐層打入,態度要平和、自然,要把微笑的一面給大打人方,而且要在不經意間讓打人方說出真話,一但打人方有歉意,馬上由淺入深開始調解,也不要給打人方留固執的後路。從第四者的方面觀察場面情況。謝謝!

8樓:

法院起訴,走法律程式。

對方說我打人,可是我根本沒有打,對方出了法醫鑑定輕微傷,我應該怎麼辦,請專人人士回答,謝謝了!

9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1、關於傷害程度鑑定:

《人體損傷

程度鑑定標準》

2術語和定義回

輕微傷各種致答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人身傷害的傷害程度分為三個級別,重傷、輕傷、輕微傷。輕微傷是最低一級別,一般只要有傷,構不成重傷、輕傷的就是輕微傷,所以你提出重新鑑定意義不大。

2、關於責任:

刑事責任:重傷輕傷才會承擔刑事責任,輕微傷談不上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1)首先得確定因果關係:如果你確實沒打,對方無法舉證傷情繫因你而起,你不可能承擔責任。

但你後面又說用手指戳了他一下,如果對方不能舉證證明你除了戳一下之外還有其他施害行為,那麼你只承擔與「戳一下」有因果關係的傷情(因果關係也是可以鑑定的)。

(2)具體的損失金額:應該包括:醫藥費、誤工費(醫院開具確需休息的證明)、護理費(醫院開具確需護理的證明)、交通費(**醫院往返)、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需作傷殘等級鑑定,一般輕微傷不太可能構成傷殘)等。

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法院不會確認該項損失。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提出bai民事訴訟

du:本著誰主張誰舉zhi

證的原則,對方如果dao

不能證明傷害是版

你造成的,你就權不會有任何責任。對方作任何鑑定都沒用,因為根本不是你打的。

如果對方真的有證據證明是你打傷他的,法院會根據他的實際損失判你賠償的,但是也不可能隨他獅子大開口,所有費用都是要有票據的,比如醫療費等等。另外如果對方也有過錯(三番五次在門口叫罵也是屬於一種過錯),那他自己也要承擔部分責任的。

現在你不承認打他,公安應該已經沒法處理了,如果調解不成,最多隻是打民事糾紛官司而已,你不必過於擔心。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你要做的就是bai

一口du咬定沒有碰過他,他要想主張賠zhi償是要提供dao證據的。如果現在公安部回門已經把答你拘留或罰款了,那麼你比較被動,這說明公安部門已認定你動手打人了,你應馬上就公安局的罰或拘留決定提起復議或訴訟,如果公安局的決定不能推翻,那你一定有賠償責任,對於對方來說,這是最好的證據了。

12樓:錢律師

根本沒打是什麼意思?輕微傷夠不上刑事犯罪,有可能治安處罰。或是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但關鍵是,如果能證明對方傷情不是你造成的,就不用承擔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去吃飯的時候他在食堂等我打我的,我拿凳子當他拽起來的凳子打我沒打到我反到打他了,用不用賠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你的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我遇到和你相同的事情。他要的比你還要多 要兩萬 起訴後要四萬。

15樓:海警

你沒有打bai人,對方出了法醫鑑du定,你怎麼zhi還要往上做司法鑑定?這不dao多此一舉嗎?

你一口咬定沒

回打人,他做答的輕微傷的法醫鑑定無效;

找現場的目擊證人(或者是監控)證明一下,你沒有打人就可以;

這麼點小事不一定能到法院,派出所也能調解。如果對方起訴到法院,你去應訴,法院需要法庭調查,前因後果誰是誰非法院也會考慮的。

16樓:瀋陽律元

看他具體傷情如何,即使不夠輕傷害,公安機關也可以就輕微傷對你予以行政處罰,能調解儘量調解。

17樓:好奇的孫爺爺

這個抄你大可不用擔心,曾經我bai也遇到過類似的事du情,遇事不要慌,zhi先把水攪渾,耍無賴,閉

18樓:

後續怎麼樣了?我也遇到同樣的事情,想請教一下

打人致輕傷派出所不抓人該怎麼辦

19樓:人人哦哦哦課

取措施,當事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另外,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八條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因家庭瑣事,民間糾紛引起的傷害案件,雖然行為人給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傷已經達到輕傷程度,但是行為人確有悔改表現,而且當事人雙方自願和解,已就損害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並已給付,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輕傷的責任的話,可以調解處理。

但不能調解時,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傷情鑑定結果,並根據傷情鑑定結果作出處理。

打人致人輕傷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量刑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0樓:情感諮詢珊

由**對傷情做出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應當由司法機關追究**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派出所不採取措施,當事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另外,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八條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上述規定,打人致輕(微)傷,如果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以上,這已經構成刑事公訴案件,公安機關肯定要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派出所不抓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信訪,請求及時依法制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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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得看具體案情和性質。一般故意傷害罪明顯的性質惡劣的達到二級輕傷的是可以立案的,如果不能立案可以諮詢具體原因,如果有問題還可以向檢察院反應。如果是過失性質的,進行了前期醫藥賠償的,一般會先調解,調解不攏再起訴。派出所已經受理了,就是已經開始介入了,不能私下調解了,如果公安機關沒有受理,對方怎麼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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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z收費 向人民檢察院投訴。故意傷害致輕傷一級,加害者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機關長達五個月不處理,已經違法,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可以向人民檢察投訴,由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糾正。刑事訴訟法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