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東未經股東會同意私下籤訂合同是否有效

2022-03-07 23:57:59 字數 5402 閱讀 9875

1樓:賈俊峰律師

一般沒有效,公司股東沒有代表公司對外籤合同的權利,公司成立後便與股東從人格上分離了,具有獨立的主體地位,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對外代表公司,股東不可以代表公司。若股東私下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對公司不生效力。股東造成公司損失的,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股東對外簽約須具備如下條件才能有效:公司董事會決議、法人對於股東的授權書委託,同時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

股東本人的身份證。具備以上條件後,股東就可以作為公司的業務代表,對外在授權的範圍內洽商業務,簽署合同。股東不是法人代表,如果沒有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法人代表給予授權,那麼股東沒有權利對外簽約,擅自簽約要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的意義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其行為屬於職務行為,視為法人行為,法律後果由企業、單位承擔。因此,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代表法人單位洽談業務,其在民事合同上簽字的行為就與蓋具單位公章的行為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責任應由法人承擔。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效力需要依據簽字行為是否為法人行為,如果是則相關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樓:

詳細點說:

1、看你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約定資產長期租賃是需要股東會決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直接就可以審批)要看許可權。

如果需要股東會開會,就需要開股東會,單一股東無權確定,無論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而且此類股東會決議有通過比例的(一般是50%)。也就是現在說他無效,開會還是會通過的,少數服從多數。

所以這種事情要看公司章程,對許可權的約定。沒有經過程式,可以說他無效,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

2、另外,還要看交易,是否和大股東有關聯交易,因為有關聯交易可能損害公司利益,小股東也可提出要求大股東不在股東會進行投票,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

公司看成立五個月,大股東兼法人未經股東大會,私下給外人簽訂51%的股份合同,有公章有指紋 250

3樓:匿名使用者

冷門黑馬股大多流通籌碼很少,股本小,所以這類**一旦打底發動攻擊時,其升幅常常十分可觀。越來越「娘」,男生變娘真的是必然趨勢嗎?

4樓:啊嗚啊嗚小老虎

根據民法總則,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5樓:霜庚

股權轉讓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轉讓程式。根據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份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權益有受損的風險,這個行為可以直接起訴。法院會判的。

公司未經股東會決議,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6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公司未經股東會決議,對外簽訂的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就有效。但如果合同明確需要經公司有權機關審批後生效的,視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未經審批是無效的。

合同有效的基本條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所謂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慾使其表示內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內在意思要素。

所謂表示行為,是指行為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並足以為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為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

因為合同在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合意,此種合意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約束力;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產生此種約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從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所謂強行性規定,是指這些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議加以改變。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7樓:李永輝律師

公司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如果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是合法有效的。當然如果合同明確需要經公司有權機關審批後生效的,視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未經審批是無效的。

8樓:

合同的有效性與否,是取決於該合同是否違反《合同法》有關合同無效的情形,雖然公司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但是合同是有效的。

9樓:

公司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獨立法人對外所實施的民事行為,不因違反公司內部規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內部程式性規定而無效,至少最高院是這樣認為的!通俗點講就是隻要公司在合同上蓋了章,法定代表人簽了字,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情形,那麼這個合同就是有效的,是要履行的!

公司未經股東會同意對外提供擔保、對外投資或者借款的,並不影響合同效力,合同依然有效。

10樓:童陳律師

公司未經股東會決議,對外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公司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如果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明確需要經公司有權機關審批後生效的,視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未經審批是無效的。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是法律擬製人格,是由一個或多個自然人或公司法人組成的集合體,公司對外作出的意思表示,其股東應當受其約束,對其行為承擔責任。但這種約束和責任不是無限制的,而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式和流程加以確定的。 公司會在其公司章程中約定,在對公司某些有關事項進行決議的時候,經由佔公司股東一定份額的股東同意,方能生效。

公司法人將作為一個整體,對外開展業務活動,進行業務合作。但在日常的商事活動中,會出現在簽訂合同時僅有公司公章落款,而無相關股東會決議。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有權對外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在不瞭解公司制度及人員結構的情況下,通過形式審查,基於對其法人代表或直接控制人的信賴,簽訂的民商事合同,在一定條件下,適用表見**,其行為人的行為應當由公司承擔責任。

未經公司股東會決議的公司行為非必然有效,也非必然無效,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判斷,通過是否能給公司帶來既得利益來衡量,且法律在構成表見**的基礎上,會設法保護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人以被**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的。

二看合同內容,簡單說,就是看合同簽訂的是多大的事。

未經股東會同意,董事高管與公司交易合同有效嗎

12樓:命中註定的

在通常情況下,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合同無效。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2023年版)

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公司法》(現行版本)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階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603015大股東增持沒有

603015大股東沒有增持訊息,是6個月內增持。一,已增持情況 部分高管於2015年 7月9日通過上海 交易所交易系統在二級市場 公司股 票,有關情況如下 二,後續增持計劃 葉海萍及其他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計劃自2015年7月10日起6個月內,根據 中國證監會和上海 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擬通過上海...

小股東以自己佔有股權質押是否需徵得大股東同意

1 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2 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3 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隕東會議中...

花旗的最大股東是誰啊

花旗集團最大股東是沙特王子阿爾瓦利德。他還投資了好多世界500強企業參股。身價接近200億 一架私人飛機2.4億英鎊!沙特王子阿爾瓦利德是已故國王法赫德 本 阿卜杜勒 阿齊茲的侄兒。他在今次的富豪榜上超越其他逾2000個沙特王子,根據沙特作家riz khan在阿爾瓦利德的傳記中表示,阿爾瓦利德在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