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共同犯罪案件的注意問題有哪些

2022-01-07 23:41:35 字數 2505 閱讀 3905

1樓:戚廣利

審理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要正確區分主犯和從犯。區分主犯和從犯,應當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為根據。要從犯意提起、具體行為分工、出資和實際分得毒贓多少以及共犯之間相互關係等方面,比較各個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為主出資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劃、糾集、組織、僱傭、指使他人蔘與犯罪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受僱傭、受指使實施毒品犯罪的,應根據其在犯罪中實際發揮的作用具體認定為主犯或者從犯。對於確有證據證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不能因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不認定為從犯,甚至將其認定為主犯或者按主犯處罰。

只要認定為從犯,無論主犯是否到案,均應依照刑法關於從犯的規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要正確認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和從犯的毒品犯罪數量。對於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集團毒品犯罪的總數量處罰;對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應按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毒品犯罪數量處罰;對於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毒品犯罪的數量處罰。

(三)要根據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罪責大小確定刑罰。不同案件不能簡單類比,一個案件的從犯參與犯罪的毒品數量可能比另一案件的主犯參與犯罪的毒品數量大,但對這一案件從犯的處罰不是必然重於另一案件的主犯。共同犯罪中能分清主從犯的,不能因為涉案的毒品數量特別巨大,就不分主從犯而一律將被告人認定為主犯或者實際上都按主犯處罰,一律判處重刑甚至死刑。

對於共同犯罪中有多個主犯或者共同犯罪人的,處罰上也應做到區別對待。

2樓:麗江古城郜雲律師

毒品共同犯罪、上下家犯罪交叉的案件,涉案毒品數量剛超過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一般只能判處其中一人死刑。可先按照共同犯罪理論,儘量區分毒品上下家中各犯罪人的罪責大小,確定上下家中各自罪責最大的主犯,再從犯罪的主動性及對促成交易所發揮的作用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確定繫上家還是下家對促成交易作用更大,進而對促成交易作用更大的上家或下家中罪責最大的主犯適用死刑。

對於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在庭審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3樓:孝祖

近日,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在京舉辦「共同犯罪案件庭審方式研討會」。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顧問樊崇義、清華大學教授、中國刑法學會副會長張明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衛東、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毛立新等刑事法學理論和實務專家以及相關律師參加研討會。

與會專家就「共同犯罪案件庭審方式」進行了深入研討。

對將認罪被告人和不認罪被告人分開**審理,分別組織舉證、質證的做法。樊崇義教授認為,集中審理、證據裁判、程式公正和訴權保障是刑事訴訟的四大基本原理,這些基本原理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都有規定和體現。將認罪被告人和不認罪被告人分開審理違背了這些基本原理。

陳衛東教授認為,將認罪和不認罪作為同案被告人分開審理的標準和根據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理。一是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來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不意味著認罪被告人和不認罪被告人可以分開審理。二是認罪和不認罪很難進行區分,容易導致操作困難。

三是被告人認罪還是不認罪具有不確定性,需要通過法庭調查才可以查明,在未經查實的情況下分開審理容易導致邏輯上的矛盾。四是將認罪和不認罪作為同案被告人分開審理的標準和根據可能產生不利於不認罪的被告人的效果。

張明楷教授從共同犯罪案件整體性角度出發,指出共同犯罪從本質上來講是一個有機整體,除客觀不能等例外情形外,原則上不應分開審理。而且,張明楷教授指出在共同犯罪中,原則上來講應先查清正犯的犯罪事實,才能正確處理教唆犯、幫助犯,沒有查清正犯的客觀事實,也就無法查清教唆犯、幫助犯的客觀事實。因此,通常來講,教唆犯、幫助犯應當和正犯一同審理。

毛立新律師則認為將認罪被告人和不認罪被告人分開審理存在諸多方面的程式問題。一是該做法違反了訴訟主體原理、庭審參與原則;二是侵犯了同案被告人的知情權、質證權;三是影響案件事實真相的查明;四是影響訴訟效率。

與會專家還就共同犯罪案件庭審方式的其他相關問題做了深入交流和研討。

4樓:戚廣利

對於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在庭審過程中主要應當區分主犯與從犯、脅從犯,這些對於量刑是有很大影響的。

一、共同犯罪主、從犯的認定:1、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3、 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實施犯罪行為,而且其行為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攏、勾結他人,提起犯意,出謀劃策的教唆犯。起次要作用或輔助作用

二、主、從犯的量刑:1、 主犯的量刑。根據犯罪行為所具有的事實情況應當歸屬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責相一致的原則確定主犯的刑種或刑期,不應從重處罰。

2、從犯的量刑 (1)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程式部分:1、 不屬於共同犯罪的案件,即使存在某種聯絡,如被告人蔘與數個共同犯罪,或數個被告人沒有共謀,但分別侵害同一物件,應分案處理。

2、 對共同犯罪案件尚未審結,在逃的同案人又被抓獲的,應全案合併審理。

3、 同案人已判刑,對後起訴的被告人的量刑,應將同案人的判決作為重要的參照標準,做到量刑均衡。

男人和女人打架是共同犯罪嗎

主要看造成的傷害程度,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內身體的,處三年以 容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請問故意傷人罪,按照法律是怎...

共同犯罪的犯意怎麼樣認定責任

一 主犯及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組織 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兩類 一是組織 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 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對共同犯罪的形...

如此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可以定共同犯罪嗎

不屬於共同犯罪,因為丈夫並沒有任何幫助妻子殺死婆婆的行為。妻子構成故意殺人罪,丈夫不構成犯罪。丈夫沒罪,他沒參與。中國刑法和日本刑法有什麼異同?樓上說的挺詳細也蠻專業的,但太過細緻了,原則上中國刑法同日本刑法的不同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立法精神上,日本刑法為個人價值優於集體價值,中國刑法恰恰相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