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句話不對,被小人打了小報告,勞務合同期間被老闆要求明年自願離職

2021-10-04 14:24:44 字數 3520 閱讀 5690

1樓:喜歡助人為樂

你父親千萬不要寫自願離職報告,看老闆如何對待你父親?

據勞動法規定,10年工齡以上屬長期合同工,不得隨意開除!老闆要求你父親自願離職,是變相開除,且沒有任何補償!況且,提點意見伙食不好,就被變相開除,那是壓制民主,打擊工人的積極性,為保護工人的合法權益,應堅決抵制,抗爭到底!

如果老闆敢於變相開除你父親,立即去人事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原名勞動局)投訴老闆!

2樓:z逗比言兒

員工自動辭職,企業在以下情況下不需支付補償金。

1、企業無法定過失行為,員工個人員工提出辭職,企業無需支付員工補償金。

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員工提出辭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求採納

3樓:淺小涼

沒有自願離職這一說把,老闆開除一個員工那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需要給補償的,讓你自願離職那就是你自己辭職的,老闆就不需要補償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別籤任何自願離職的書面東西。如果是廠裡面要求你離職,會按照工齡賠償。自己自願離職的,一分錢不賠。可以籤同意按廠裡的要求離職,請注意重點」按廠裡的要求」。

5樓:快麥克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正在被打

6樓:薛定諤就是怪貓

首先肯定的回答是:自動離職或者你說的自願離職是沒有一分錢的補償,只有合同到期不續簽了,或者公司搬遷,倒閉經營不善金融危機等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會按照工齡賠償你。

因為一句話被開除看看似因小事而起,但是能做生意當老闆的如果心胸就這麼一點的話,也做不成生意了,有的時候矛盾一直存在的只是你不注意,或者完全沒當回事的時候一個火星就點燃了,所謂小人打報告只是這根稻草壓垮底線而已,既然已經有10年工齡了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額,那就可以讓老闆賠錢。

沒有簽訂合同擅自離職,員工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

7樓:福田佑美

答:擅自離職又稱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辭而別的一種違法行為,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實際上處於一種尚未結否的狀態。因此,用人單位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包括結束彼此的勞動關係。

按照法律規定,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職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以下損失的責任: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簽了勞動合同然後自動離職要負法律責任嗎

8樓:合肥高飛律師

如果你在那裡沒有扣押物品證件錢款,你和單位之間沒有需要完成的工作交接的話,一般來說,只要你的擅自離開不會對單位造成損失,沒有什麼法律責任,單位也會算你曠工然後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但如果你擅自離開對單位有損失,而你和這個單位的合同沒有解除,你到下一家單位工作,有可能這個單位會要求你和下一家單位承擔損失賠償的連帶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正式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同時律師建議,離職時你最好也要求單位提供給你一份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材料,以規避後面的法律責任。

合肥專業勞動法律顧問律師高飛

9樓:匿名使用者

要,您最好提前書面辭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企業保留離職員工合同多久

10樓:蒼洱白子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後,公司保留員工資料2年,超過2年後,公司可以銷燬資料。

沒簽合同,擅自離職,會不會追究我的法律責任

11樓:韓飛律師

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事實上已存在僱傭關係,同樣受法律保護。辭職也應按勞動法程式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你口頭招呼離開,只要沒對網咖造成經濟損失,是沒什麼責任的。如果是造成損失或帳務沒交清,網咖是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責任的。

至於扣工資問題,一個國家有法律制度,一企業也離不開廠規,沒規矩就不成方圓,企業是有一定的經濟處罰權,一般是不能超過月工資的20%。如果是自離都能拿工資,那每個員工都可以不用辭職了,離開了幾個月或半年甚至是時間更長再倒回來拿工資,這是不是亂套了呢?你如果是提出了申請辭職,領導不批准,你可以向勞動有關部門投訴,選擇了以不正常程式離開,那就是沒打算要工資了(這是傻子),如果不以正常程式辭職又要拿到工資,這樣有兩個說法:

一、這人是法盲;二、這人是流氓。我相信你這兩點都不是,可能是你的事不得不丟下這份工作和工資,你新選擇的工作或事已遠超出丟下的那份價值。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追究法律責任,但是由於沒有合同。可能不給工資!

14樓:

沒有籤合同是用工方不合法。

15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告知你的辭職意願或者發辭職信的話就可以到時直接走了,兩個月更是可以的。

沒簽勞動合同的話,從正是用工之日第二個月到一年之間,你有權要求其支付你的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未籤合同的話,你已經成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他們無權隨意的解除你們都勞動關係。

他們無權扣發你的工資的,如果扣發可以去勞動糾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告他,但是你需要有一定的勞動證據,比如原來的工資單或者出勤記錄 工作安排名單 證人證言等等。希望能夠幫助到你!烽火律師團團長回答您的問題!

怎麼用一句話氣死人,一句話氣死小人

我看你玉樹臨風,人見人走 花見花謝 車見車爆胎 佛見佛發呆。看你是人渣中的極品 禽獸中的禽獸,我看你屬黃瓜欠揍,屬核桃前拍,想必你人生中犯了兩大錯誤,就是生下來和繼續活下去。少在姐面前裝酷,小心天上掉下來一坨屎,把你炸死!略略略。氣死人來笑死人 如下自 1 人不要臉,樹不要皮,看你能撐到啥時候。2 ...

人為什麼因為一句話而感覺胸口疼痛

o o哈哈哈 我覺得這是因為這句話深深的牽動了人的心思,說到了他的心坎了,所以,人就容易因為一句話備受傷害,疼痛難忍。為什麼會因為某個人的一句話而感到心很疼很疼?因為你沒有安全感,害怕別人會離開自己,搞得前怕狼後怕虎,我建議樓主好好的想想,為什麼這樣?如果因為別人的一句話我沒有感覺到心很疼,會怎麼樣...

女朋友因為我一句話生氣了怎麼辦

如果你認為你把 所有可以做的事情都做了,她依然不理你,那就索性不要再去做了,除非你把她當女王,男子漢雖然說能屈能伸,但是有所為有所不為,你老這麼哄她會讓她有個錯覺認為你沒她不行,所以就會得寸進尺,有一次就有兩次,你應該用行動告訴她這個世界沒誰地球都一樣轉,而且你不要覺得是因為你說的某句話帶來這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