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方已認證的增值稅發票,銷方作廢了怎麼辦

2021-09-21 09:23:01 字數 3690 閱讀 1934

1樓:楊子電影

這個是當月認證本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常會遇到的問題,屬雙方溝通問題或銷貨方惡意欺詐。銷貨方可能嚴重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在發票聯次不齊全的情況下作廢發票,只要還在當月,購貨方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將已認證又作廢的發票資訊進行刪除。

如果次月才發現已認證發票被作廢,應在申報表(二)中減除已作廢的認證發票金額稅額,不予抵扣,此發票在銷貨方抄報稅後,會出現在國稅局異常資料庫中,購銷雙方可能都要面臨一定金額的罰款,以後購貨方可以考慮次月認證收到的當月開具的發票來避免此類問題。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准後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

2樓:霸燈

此票不可以抵扣;

如果賬面已做進項稅,要做一筆紅字衝減分錄;

國稅局今後會對此票進行稽核檢查,在將此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開票方之前,要影印備查

3樓:老金會計

不可以抵扣的,已經認證就做進項轉出吧,否則專管員通過比對也要找你。

確定原因後銷方會找你要發票的,讓其說明原因再做下步處理。

銷售方已把增值稅發票作廢,購貨方已經認證了發票,該怎麼辦?

4樓:瓜瓜的夢幻生活

1、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後,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且在抄報稅和申報時按「作廢」票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已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也不得退回開票方。這種情況認證後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已經抵扣需要做進項轉出處理。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在填開《資訊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應暫依《資訊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3、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

4、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或雖已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但購貨方已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報送稅務機關認證的情況下,銷貨方一律不得作廢已開具的專用發票。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5樓:馬化騰

這個問題比較典型,很多企業都會遇到。發票資訊已作廢,肯定是不能再走衝紅程式了。因為發票作廢後,已經沒有資料給你「衝」!

按規定,必須是在開票當月月底之前、而且是必須所有聯次收回,才允許作廢發票的。否則屬於違規作廢,稅務機關可按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相信您這種情況應該是在電腦上誤點了作廢。

詳細處理辦法如下: 一、對方已將發票認證,資訊已上傳,無法刪除,而你們卻誤作廢,稽核系統將出現比對不符,總局將肯定會通過《增值稅抵扣憑證稽核檢查管理系統》下發核查資訊給購貨方的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原因的。 二、因為納稅義務已發生,銷售方應將誤作廢發票相關的收入,作為「未開票收入」如實申報交稅!

三、如果購貨方已將該發票申報抵扣,按規定,其主管稅務機關應通過《增值稅抵扣憑證稽核檢查管理系統》向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發出協查資訊; 四、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到銷售方實地核實發票作廢原因以及抄報稅情況,並通過系統回函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視回函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五、按規定:

如果銷售方是誤操作作廢並已如實申報交稅的,則購貨方可以將發票抵扣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也不需要重開發票了。 如果不同時符合「誤操作作廢並已如實申報交稅」的條件,主管稅務機關將要求購貨方必須作進項轉出處理,購貨方在補稅後可要求銷售方重開發票。這樣也可以堵住銷售方少交稅的漏洞。

所以銷售方如實交稅很重要。 六、另外,關鍵還要看當地稅務人員對相關檔案的理解程度,執行檔案是否規範。為保險起見,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一般都會要求其作轉出處理的,那就肯定得重開發票了,這樣一來,如果銷售方前面已作為「未開票收入」如實交稅,再申報時就只能填列一筆同樣金額的負數衝回了。

所以,《增值稅抵扣憑證稽核檢查管理系統》的協查資訊很快就會下達了的。你們一方抵扣,一方將收入正常交稅。然後耐心等候並配合好主管稅務機關的協查即可。

購貨方已經認證的發票,被退回怎麼辦?

6樓:虎侃社會

購貨方已經認證的發票,被退回時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以下簡稱《資訊表》,詳見附件),在填開《資訊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應暫依《資訊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係統校驗通過的《資訊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按照銷項負數發票進行賬務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其他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

1、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2、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範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7樓:飛寶寶的老爹

已認證的發票那就有開具紅字發票才行了,購貨方根據紅字發票把之前已認證的進項稅額轉出;開具紅字發票流程已經變得非常簡便了,只要在稅控發票開票軟體填開紅字增值稅專用資訊表即可。

一:首先要購買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資訊表1、登入稅控發票開票軟體;

2、發票管理----紅字發票資訊表----紅字增值稅專用資訊表填開;

3、購貨方申請----已抵扣----確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用表----輸入銷售方名稱、稅號、貨物名稱----列印;

4、列印完成後選擇上傳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等資訊表編號出現後再拿給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即可。

8樓:綠水青山

按照稅務系統有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規定,跨月的,已經認證通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負數發票進行衝減,不能作廢的。現在因為貨物質量問題,發生退貨行為,按照規定,應該由購貨方的稅務機關出具退貨證明,並開具出開具負數發票證明單。現在你所說的是對方不光是退貨了,還把票退給了你們,我只能建議你向你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書面說明,然後將所退回的發票收齊,再開具負數發票衝減前面的數額,即可。

退回的貨物要按時入庫,做好相應的記錄。

9樓:薰何生冷香

如是以前月份開具的發票,購貨方已將該發票通過認證。則需要購貨方到主管稅務局開具退貨證明,你方將原票作廢,並開具同數額負數發票衝減銷售,之後再重新開具新的發票即可。如是當月開出的發票並沒通過認證,那麼直接將原票作廢,重新開具新的發票就可以。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對方提供稅務局開具的證明,你開紅字。

發票認證了再直接退回來,對方有點搞笑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購方已經認證,我方做了作廢處理,是上個月的事

一般不會罰款,但是操作起來很麻煩,因為你是違規操作,不能按正常方法來改正了。以後要注意 作廢發票一定要取得全部聯次的發票,如果是到月底來不及了,你也要向對方確認該發票未認證及未記賬,能夠把抵扣聯和發票退回。一旦被認證了或記賬不能退回了,在次月申請紅字開票,千萬不能作廢發票哦。他們把那張錯誤的發票認證...

增值稅發票認證後作廢,增值稅發票認證後還能作廢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出後90天內必須認證或退回,超過90天則無效。購貨方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後要求退票的,需要到主管稅務局出具 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 開票方收到此 通知單 後才可以開具負數發票衝減當期銷售收入,之後才能重新開具新的發票。開票方開具負數發票後不會損失稅金!增值稅發票認證後還能作廢嗎?分情...

增值稅發票丟失銷貨方該怎麼辦,增值稅發票寄丟了,購貨方和銷貨方應該怎麼辦

國稅發 2002 10號檔案對增值稅發票的丟失已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 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2002 10號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 為解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 丟失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