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取消預約超過3次,取消不掉了,一直顯示在辦理中怎麼辦?會被登出全部科目成績嗎

2021-07-31 02:32:02 字數 1837 閱讀 1392

1樓:土豆就是洋芋坨坨

取消預約超過3次,就不能在網上取消預約了,需要帶證件到車管所進行現場取消。

學員在沒有正式預約成功或者沒有收到預約成功的簡訊之前,可以從網上自行取消,需要注意的是,取消的機會只有3次,超過次數,就不能再在網上進行辦理了。如果收到預約成功的簡訊的話,就不能在網上取消了,只能本人前往車管所取消考試。

注意:1、每個科目在學員預約申請成功後,只有2次取消機會,另外一旦學員手機收到預約考試成功簡訊後,就不可再取消考試。

2、科目三共有5次預約機會(預約成功),約考當日均有2次考試機會,缺考/只考1次/2次不合格均算一次約考機會,都需繳納補考費。5次約考均不合格的,之前所有科目考試成績作廢。

2樓:風雨中的北湖

這種情況必須到車管所服務大廳面籤一下才行。不會作廢以前成績。

3樓:小鍋鍋煮大魚

24小時以後就會解除,,不會取消前面成績

4樓:啊卡卡卡卡以

如果未約上而取消,超過3次理論上還是可以繼續約。若約上而取消3次,那將失去考試資格。

在沒有收到成功預約的簡訊之前可以在網上取消,在網上取消只有三次機會,如果預預約成功,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監考科的綜合辦公室取消。

科目三取消預約超過3次,取消不掉了,一直顯示在辦理中怎麼辦?

5樓:餵食小分隊

取消預約超過3次,就不能在網上取消預約了,需要帶證件到車管所進行現場取消。

學員在沒有正式預約成功或者沒有收到預約成功的簡訊之前,可以從網上自行取消,需要注意的是,取消的機會只有3次,超過次數,就不能再在網上進行辦理了。如果收到預約成功的簡訊的話,就不能在網上取消了,只能本人前往車管所取消考試。

擴充套件資料

在網上選定了考試日期後,提交預約申請後,會有一個預約結果公佈日期,如果臨時有事不能去考試,可以在這個公佈日期前在網上進行取消預約申請。提交取消申請後1個工作日,會有簡訊告知你是否取消成功。

使用者在本地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預約後,因故需取消預約的,必須在使用者申請的考試計劃停止接受考試預約申請前辦理取消預約。如果使用者已經預約成功,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到車管所取消預約。

在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各有五次預約考試的機會。取消考試必須提前一個工作日。科目三路面考試,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取消,科目三路面考試會有考試前三個工作日進行派工(即分派考試路段),派工後是不能取消的。

6樓:鎮鮃

科目三考試預約取消的機會只有3次,如果超過3次,就不能再在網上申請辦理,而需要帶證件到車管所進行現場的取消操作。

7樓:啊卡卡卡卡以

如果未約上而取消,超過3次理論上還是可以繼續約。若約上而取消3次,那將失去考試資格。

在沒有收到成功預約的簡訊之前可以在網上取消,在網上取消只有三次機會,如果預預約成功,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監考科的綜合辦公室取消。

科目三預約多次失敗,然後取消了。系統上顯示只剩一次機會,這一次機會用完後有什麼後果?會不會不讓考試

8樓:李向臣

最後這一個機會讓教練給你約。且明確地告訴教練,這一次再約不上科三,他將負全部的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能搞錯了吧!系統提示的意

思是:從網上取消預約的次數只剩一次了,這內一次用完之後容,再要取消預約,就必須要本人帶身份證到車管所現場取消預約的!

話說,沒事兒你老是網上取消預約幹嘛呢?預約失敗了系統會自動取消的!不用你來取消預約的!

科目二取消預約超過三次了還能繼續預約嗎

可以的 總共有5次機會 駕考科二科三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 為督促駕校提高培訓質量,合理利用考試資源,防止出現 以考代訓 的現象,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公安部令第123號 規定 一是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後可以考試一次 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預約科目二考試還有3天可以取消嗎

駕駛證考試,科目二預約成功因中途有事情不能參加考試,可以取消預約1,自己在網上取消內預約,一般都是三到容五天就會受理成功2,有自己拿著身份證,檔案去車管所取消預約,當場取消立即生效預約成功取消以後,隨時都可以預約下次考試 當然可以!如果僅僅是提交預約申請成功,就在這個 首頁有取消預約的選單,按照提示...

科目二預約不上可以取消多少次再重新預約

每個科目最多取消三次。預約不上,等通知你以後就可以預約,不用取消功能。預約駕駛證考試不小心按了取消預約可以重新預約。取消駕照科目預約考試,應當提回前一日以上通過原預約渠答道申請。相關規定如下 1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核心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