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想殺死乙一天在街上拿槍射向乙開了一槍沒打中乙甲這時嚇壞了扔搶就走

2021-07-08 17:47:08 字數 2607 閱讀 8406

1樓:星空下的牛

1、故意殺人中止。甲在實施殺害乙的途中,雖然開槍了,但是並沒有打死乙,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了他主觀上不想再實施殺害行為的,應認定為犯罪中止。

2、丙是故意殺人未遂,或者故意傷害(看主觀上的想法判斷)。因為甲已經停止侵害了,且已經沒有作案動機,實質上是沒有侵害性了,丙完全沒理由再開槍射向甲。因此他如果想射殺甲的話,就是故意傷害,想避免他繼續傷害他人的話,就是故意傷害。

3、乙的判定同上。甲已經停止侵害,乙無法以正當防衛來抗辯。

2樓:匿名使用者

甲屬於犯罪未遂。甲扔槍逃走,不是因為他想放棄犯罪,而是因為害怕,無法繼續開槍。屬於欲而不能。

若甲棄槍逃走,路人丙拿槍向甲射擊,丙屬於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具體定哪個,要看丙的主觀目的。甲想殺乙,並向乙開槍,屬於故意殺人罪(未遂)。故意殺人罪屬於即成犯罪,甲仍槍後,犯罪即終止。

丙再向甲開槍就不屬於正當防衛了。

甲扔槍後,乙拿**中甲,乙屬於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具體定哪個,看乙的主觀目的。理由同上。

3樓:匿名使用者

一、犯罪中止

在可以繼續進行犯罪的情況下,主動放棄實施進一步的犯罪行為,為犯罪中止。

二、丙屬於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看主觀是想殺人還是傷人)三、乙屬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對於已經處於犯罪停止後的人進行傷害,不視為正當防衛。

4樓:李建成律師

1、故意殺人中止2、故意殺人未遂3、故意殺人未遂或者故意傷害

5樓:匿名使用者

1.未遂

2.故意傷害

3.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這個得乙的爸爸是不是李剛)

6樓:一語丶載多愁

犯罪既遂(結果減輕犯)。未遂是行為人有犯罪的主觀意思且著手實施犯罪行為,但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甲有殺死乙的動機,而且實施殺人行為(開槍射擊),雖未殺死乙,但是所有犯罪行為已經實施完畢,屬既遂。

但是會酌情減輕罪行。

後面兩種情況,不能定義正當防衛,他們的行為很明顯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概念。但是也不能認為是犯罪。

7樓:八三老人

以你的描述應屬於犯罪未遂,知識所造成的後果不同。

8樓:天來就沒

甲屬於故意傷罪的犯罪中止,甲一槍未射中可以繼續射殺行為,但是由於懼怕發生嚴重後果而自動放棄可能重複的侵害行為,屬於犯罪中止。丙開槍射向甲,致甲受傷屬於故事傷人罪。乙開槍致甲傷殘,屬於故事傷害罪。

乙的行為屬於事後防衛,我國刑法規定,出於報復性的事後防衛以故意犯罪論處,出於認識錯誤的事後防衛,應根據行為人是否主觀上具有過失分為過失犯罪和意外事件任處。

9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故意殺人未遂或故意傷害既遂。看犯罪人意思定是傷害還是殺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1、未遂

2、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3、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11樓:奇葩葉開

犯罪中止。

第二種情況,丙屬於故意殺人罪(未遂)。

第三種情況,同上一種一樣。

12樓:矜持的盡頭

我回答錯了,獻醜了。在犯罪形態學上,我有點想當然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無罪,我國刑法反對客觀歸罪,堅持主客觀統一原則,雖然乙殺了丙,但乙主觀這時,一個盜墓者從墳墓裡爬了出來,說:「影響我工作,嚇死你。」 突然

什麼是犯罪終止,假如甲想殺乙,他預謀拿槍出去對乙開一槍,殺死乙,但結果他並沒有打中乙,他覺得自己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例子舉得不好,持槍。可能已經犯罪了。

沒成功叫未遂,還沒實施中途放棄叫中止。

甲為殺死乙而向乙射擊 第一槍未打中,在能繼續開槍的情況下甲因害怕跑了。甲行為犯罪即遂?未遂?中止?

15樓:yy星語

第一種,甲是主觀停止繼續犯罪,屬中止;

第二種,打中,未死,客觀不能繼續開槍,屬未遂;客觀可以繼續開槍,屬中止;

第三種,只想開一槍,主觀停止,屬中止。

16樓:魅力答人

區分的標準是看客觀上能否繼續實施危害行為,如果能而放棄了,就是中止犯

17樓:秋風狂少君

一樣。第一種情況:甲是在能夠完成犯罪的前提下而停止了犯罪,是自己在主觀上停止了繼續犯罪,屬於中止犯罪。

第二種情況:雖然打中了,但沒死,放棄了,也是屬於中止犯。

第三種情況:屬於中止犯,甲想殺乙,但只想開一槍,說明他是想一槍打死乙,但沒有打死,也主動放棄了

甲想殺死乙,從遠處向乙開槍射擊,致乙重傷。甲是未遂還是既遂?

18樓:詹驥飛

乙的死亡客觀事實未遂 但殺人的主觀故意是成立的 並且這個案件沒不是在殺人之前甲就終止案件 而是實施了案件 只是沒有導致乙死亡 但甲的主觀故意是想致乙死亡 這案件的定性應是從殺人罪的形式定罪量刑

19樓:日照律師

你說得情況,應屬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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